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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 农村留守青少年往往被认为是犯罪的高危人群。而留守青少年犯罪大都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德育工作不到位、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以及青少年时期的个性特征。对留守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研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预防和处理相关问题.
关键词: 留守青少年;犯罪;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9.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9-0297-01
1绪论
留守青少年主要是指留守儿童中的青少年群体。而本文所指的留守青少年年龄大致均在12岁到18岁之间,即处于青少年时期的留守未成年人。
国内关于青少年犯罪乃至留守儿童犯罪的研究多注重于家庭环境、社会监管等方面。蒋文兰提出家庭的教养缺乏才是现今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也有很多研究者提出我们应该发挥社会的作用,社会工作者的有效工作有利于留守青少年工作的有序开展。受过专业指导的社会工作者应该主动对留守青少年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成为联系该问题各个方面的纽带。
青少年们本应在学校中学习,但是却误入歧途。因此当今留守青少年问题已不仅仅是农村或者农民工之事,是全社会的共同的事情。本文作者主要通过对四起留守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其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解决措施,以便我们更好地预防和处理相关问题.并且有利于我国青少年的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安全。
2典型案例分析
2.1 案例介绍。
案例一:2013年3月29日至4月13日,湖北省沙洋县后港镇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了四起持刀抢劫案,受害者都是独自回家的女性,且有的女性还被猥亵,破案后,居然是一位年仅17岁的留守青少年张某,张某四岁时父母离婚,父亲在新疆打工,家里只有他和奶奶两个人,进入青春期后,沉迷网络游戏与视频直播,13岁时对班上一位女生有不正当举动,“网虫”加“好色”使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案例二:2013年7月11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的三名少女先后被一个酒吧老板李某以及不良青年杨某诱骗,在酒吧里提供性服务。三名少女均为留守青少年:小美16岁,小娟13岁,小娟的姐姐小丽14岁,平时家里都是由爷爷奶奶监管,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精力有限,孩子学校成绩不好,就都辍学去镇上打工,后在酒吧被骗。
案例三:2014年2月18日晚,14岁的肖明杀害了自己的爸爸。案发地点为湖南省娄底市的一家网吧门口。肖明在步入青春期以后,沉迷网络,且受父亲的暴力管教影响信奉暴力,最后还揭示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春节期间,在外打工的父亲回来后,也坚持用暴力手段管教儿子,在肖明对父亲的第一次反抗中,就用刀刺死了父亲。
案例四:2014年8月12日,四川自贡的一位少女误将邻居家3岁女童小雯撞倒,小雯头部碰到重物晕倒。慌张的苗丹误以为自己已经害死了小雯,所以紧急决定“抛尸”于粪坑,反而导致小雯死亡。該少女名叫苗丹,一位13岁的留守青少年,事后苗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说自己当时只是觉得害怕,又担心父母可能要因为此事“赔钱”,所以才做出了那样的事情。
2.2 犯罪原因分析
2.2.1 社会方面。
首先,经济因素是其他各种社会因素作用的基础,随着经济发展,贫富差距越老越大,案例中犯罪青少年的父母们大都进城务工,家中都很贫穷,易受到金钱诱惑。其次,政治上主要是指现今的相关制度的缺陷。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不能像城市户口的孩子一样平等享有在城市的教育权,所以继续留在农村。留守青少年缺乏必要的管教,尤其是进入青少年时期,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最后社会上的一些暴力、腐败习气也易催生留守青少年犯罪。留守青少年们好奇心较大,很难抵制网路上不良信息的诱骗。案例一中的张某和案例三中的肖明都是因为沉迷网络游戏,不可自拔,所以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2.2 教育方面。 首先是家庭教育方面,留守青少年们都因父母在外打工,常年与父母分开,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较少,且沟通方式单一。案例二中的三个女孩都是家里监管过少,在孩子失踪十天以后家长才报案,以至于孩子已经被诱骗犯罪。而不正确的教养方式或无人教养会使孩子更易具有犯罪倾向(Johnson& others, 2011),案例三中肖明的父亲一直对信奉暴力教养,孩子也信奉暴力,因此在暴力教养中孩子刺死了父亲。
学校教育深刻影响着每一个留守青少年的发展,然而农村教育资源较差,加之学校对学生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法制教育。案例中的留守青少年们都是步入青少年后就辍学,在社会上沾染了不良风气。案例二中的小美等人和案例四中的苗丹在案发之后不知道自己是犯罪了,尤其是案例四中的苗丹,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才择“抛尸”,反而致使女童死亡。
2.2.3 自身因素。 自身因素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生理因素为外部特征,如:身高、性别等,研究认为男性对女性更具攻击性,因此犯罪风险相对较大, 尤其是在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生理的发育,比如肌肉发育、力量增强等使孩子犯罪发生率较高。案例一中的张某和案例三中的肖明都是青春期的男孩子,生理特征明显,易冲动,因此走上了犯罪道路。
心理因素主要是指孩子的认知能力,青春期孩子自身自控力差,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强烈的社会认知和自我认知。留守青少年们缺乏强烈的社会认知和自我认知,才会易沾染不良风气,更易导致犯罪。
3结语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各部分联合解决。首先,加强法制教育,法制宣传可以使留守青少年明白犯罪的危害,增加对违法行为的辨识能力,从而避免犯罪;其次加强学校和家庭教育,学校老师应平等关爱每一位同学,家长们也要加强监管意识,了解留守青少年的道德失范问题,明确自己的监护责任和义务;最后政府各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合作,建立农村青年社区监管制度和教育制度,帮助青少年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正确处理问题,从而健康成长。因此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整个社会必须共同参与和努力,更好地保护青少年们远离犯罪之路。
参考文献
[1] 陈怡. 社会工作专业在侨乡留守儿童工作中的实践和角色 [J]. 社会工作,2009(3):21-22.
关键词: 留守青少年;犯罪;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9.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9-0297-01
1绪论
留守青少年主要是指留守儿童中的青少年群体。而本文所指的留守青少年年龄大致均在12岁到18岁之间,即处于青少年时期的留守未成年人。
国内关于青少年犯罪乃至留守儿童犯罪的研究多注重于家庭环境、社会监管等方面。蒋文兰提出家庭的教养缺乏才是现今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也有很多研究者提出我们应该发挥社会的作用,社会工作者的有效工作有利于留守青少年工作的有序开展。受过专业指导的社会工作者应该主动对留守青少年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成为联系该问题各个方面的纽带。
青少年们本应在学校中学习,但是却误入歧途。因此当今留守青少年问题已不仅仅是农村或者农民工之事,是全社会的共同的事情。本文作者主要通过对四起留守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其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解决措施,以便我们更好地预防和处理相关问题.并且有利于我国青少年的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安全。
2典型案例分析
2.1 案例介绍。
案例一:2013年3月29日至4月13日,湖北省沙洋县后港镇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了四起持刀抢劫案,受害者都是独自回家的女性,且有的女性还被猥亵,破案后,居然是一位年仅17岁的留守青少年张某,张某四岁时父母离婚,父亲在新疆打工,家里只有他和奶奶两个人,进入青春期后,沉迷网络游戏与视频直播,13岁时对班上一位女生有不正当举动,“网虫”加“好色”使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案例二:2013年7月11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的三名少女先后被一个酒吧老板李某以及不良青年杨某诱骗,在酒吧里提供性服务。三名少女均为留守青少年:小美16岁,小娟13岁,小娟的姐姐小丽14岁,平时家里都是由爷爷奶奶监管,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精力有限,孩子学校成绩不好,就都辍学去镇上打工,后在酒吧被骗。
案例三:2014年2月18日晚,14岁的肖明杀害了自己的爸爸。案发地点为湖南省娄底市的一家网吧门口。肖明在步入青春期以后,沉迷网络,且受父亲的暴力管教影响信奉暴力,最后还揭示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春节期间,在外打工的父亲回来后,也坚持用暴力手段管教儿子,在肖明对父亲的第一次反抗中,就用刀刺死了父亲。
案例四:2014年8月12日,四川自贡的一位少女误将邻居家3岁女童小雯撞倒,小雯头部碰到重物晕倒。慌张的苗丹误以为自己已经害死了小雯,所以紧急决定“抛尸”于粪坑,反而导致小雯死亡。該少女名叫苗丹,一位13岁的留守青少年,事后苗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说自己当时只是觉得害怕,又担心父母可能要因为此事“赔钱”,所以才做出了那样的事情。
2.2 犯罪原因分析
2.2.1 社会方面。
首先,经济因素是其他各种社会因素作用的基础,随着经济发展,贫富差距越老越大,案例中犯罪青少年的父母们大都进城务工,家中都很贫穷,易受到金钱诱惑。其次,政治上主要是指现今的相关制度的缺陷。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不能像城市户口的孩子一样平等享有在城市的教育权,所以继续留在农村。留守青少年缺乏必要的管教,尤其是进入青少年时期,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最后社会上的一些暴力、腐败习气也易催生留守青少年犯罪。留守青少年们好奇心较大,很难抵制网路上不良信息的诱骗。案例一中的张某和案例三中的肖明都是因为沉迷网络游戏,不可自拔,所以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2.2 教育方面。 首先是家庭教育方面,留守青少年们都因父母在外打工,常年与父母分开,父母对孩子的监管较少,且沟通方式单一。案例二中的三个女孩都是家里监管过少,在孩子失踪十天以后家长才报案,以至于孩子已经被诱骗犯罪。而不正确的教养方式或无人教养会使孩子更易具有犯罪倾向(Johnson& others, 2011),案例三中肖明的父亲一直对信奉暴力教养,孩子也信奉暴力,因此在暴力教养中孩子刺死了父亲。
学校教育深刻影响着每一个留守青少年的发展,然而农村教育资源较差,加之学校对学生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法制教育。案例中的留守青少年们都是步入青少年后就辍学,在社会上沾染了不良风气。案例二中的小美等人和案例四中的苗丹在案发之后不知道自己是犯罪了,尤其是案例四中的苗丹,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才择“抛尸”,反而致使女童死亡。
2.2.3 自身因素。 自身因素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生理因素为外部特征,如:身高、性别等,研究认为男性对女性更具攻击性,因此犯罪风险相对较大, 尤其是在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生理的发育,比如肌肉发育、力量增强等使孩子犯罪发生率较高。案例一中的张某和案例三中的肖明都是青春期的男孩子,生理特征明显,易冲动,因此走上了犯罪道路。
心理因素主要是指孩子的认知能力,青春期孩子自身自控力差,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强烈的社会认知和自我认知。留守青少年们缺乏强烈的社会认知和自我认知,才会易沾染不良风气,更易导致犯罪。
3结语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各部分联合解决。首先,加强法制教育,法制宣传可以使留守青少年明白犯罪的危害,增加对违法行为的辨识能力,从而避免犯罪;其次加强学校和家庭教育,学校老师应平等关爱每一位同学,家长们也要加强监管意识,了解留守青少年的道德失范问题,明确自己的监护责任和义务;最后政府各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合作,建立农村青年社区监管制度和教育制度,帮助青少年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正确处理问题,从而健康成长。因此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整个社会必须共同参与和努力,更好地保护青少年们远离犯罪之路。
参考文献
[1] 陈怡. 社会工作专业在侨乡留守儿童工作中的实践和角色 [J]. 社会工作,2009(3):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