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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家庭教育权的保护制度是优化教育合力,解决教育纠纷的当务之急。通过研究国外立法例,发现我们在这方面尚待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目前的制度性选择是建立学校重大事项听证制度以及建立教育仲裁制度,切实保障学生家长的教育知情权、教育参与权、教育监督权,以健全教师教育权、学校教育权与家庭教育权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