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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一个主流趋势,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循环经济思想以后,对循环经济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诸多探讨。
建设循环型经济表现在人类生活方式、价值观、消费观、人群组织方式以及社会运行方式的转变上。自循环经济问世以来,发达国家及其城市已先后把构建循环型经济、建设循环经济行社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提出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要成倍地降低物质消耗和污染排放。
5月20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举办的“循环经济实施与发展研讨会暨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案例分析会”在京举行。会议以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赛斯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再利用项目为案例,从政策层面、技术层面,从社会管理、经济学、制度创新的角度,热烈研究和讨论了循环经济顶层设计与具体实施发展的前景。
会议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高级经济师姜春力主持,国际合作中心总监景朝阳,区域所执行所长敖万忠,区域所常务副所长兼专家委员会秘书长胡乔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原司长杨庆蔚,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原巡视员陈宣庆,河南省中牟县副县长张胜利,北京工商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谭向勇,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唐任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岩,北京物资学院教授胡占君,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员高连奎,郑州赛斯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层及专业技术人员等在内的诸多领导、学者专家、研究人员、企业家共同参与了分析会的探讨。
张胜利表示,“河南省依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循环经济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
顶层设计与地方、企业落地实践才能共同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而个案的不断深入研究论证,严格实施,以及后期调整推广,将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先行先试的样本。《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开发资源节约型、高耐久性绿色建材,提高城市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和绿色建筑。发展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转化利用技术,开发城市居住和室内环境改善技术,显著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充分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展示公司利用工业技术对本已被废弃的建筑垃圾实现再利用,使垃圾变为了再生资源,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
废弃资源回收和再生利用,被称为21世纪人类最主要的效率革命。这种革命在由工业经济走向知识经济的时代中,成为人类为了生存而寻求可持续发展道路所必经的步骤。
随着全球各类经济体工业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口大量集中,因此而产生的垃圾问题逐渐成为地球公害。埋到地下污染土壤、水源、农作物,堆到地上污染空气,当填无可填、堆无可堆的时候,当垃圾围城的时候,再不幡然醒悟就会迎来更为严峻的问题。
面对垃圾泛滥成灾的现实,世界各国的视线已不再仅仅停留在如何控制和销毁垃圾之老旧问题上,而是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着手科学地处理、利用垃圾,将垃圾列为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第二资源”,向垃圾要资源、要能源、要效益。
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物的建设、维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渣、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主要为固体废弃物。
项目方技术人员陈守开称,“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没有引起很大重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中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超过6000万吨,因拆迁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更是不计其数。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耗用大量的征地费用、垃圾清运能力,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扬灰问题给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迫在眉睫。”
好在从中央到地方的有益探索与改革已先行启动。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十一五”规划期间也把循环经济发展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方略,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今年5月4日,为了贯彻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国家发改委专门和财政部一起印发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典型经验》的通知,提出在全国推广循环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此外,1992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6年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以及近年来国家每年出台的对建筑垃圾的相关政策,都为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指出了方向。
从生态环境角度看,垃圾是一种污染源,而从资源角度看,它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是地球上唯一在增长的资源、一种潜在的资源。目前我国对建筑垃圾的利用率不足5%,对比发达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60%-90%的利用率,无形中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北京、深圳、许昌、昆明等20多个城市均开展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项目方技术人员认为,“建筑垃圾废弃物处置和利用受地域限制,地方政府起着决定性作用。”
循环经济是一种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减轻环境污染,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及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当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亦存在一些瓶颈与困境,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们消费理念的变化,循环经济的实质研究与应用成果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加大对资源化利用及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因此循环经济产业面临巨大的市场发展契机。
建设循环型经济表现在人类生活方式、价值观、消费观、人群组织方式以及社会运行方式的转变上。自循环经济问世以来,发达国家及其城市已先后把构建循环型经济、建设循环经济行社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提出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要成倍地降低物质消耗和污染排放。
5月20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举办的“循环经济实施与发展研讨会暨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案例分析会”在京举行。会议以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赛斯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再利用项目为案例,从政策层面、技术层面,从社会管理、经济学、制度创新的角度,热烈研究和讨论了循环经济顶层设计与具体实施发展的前景。
会议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高级经济师姜春力主持,国际合作中心总监景朝阳,区域所执行所长敖万忠,区域所常务副所长兼专家委员会秘书长胡乔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原司长杨庆蔚,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原巡视员陈宣庆,河南省中牟县副县长张胜利,北京工商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谭向勇,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唐任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岩,北京物资学院教授胡占君,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员高连奎,郑州赛斯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层及专业技术人员等在内的诸多领导、学者专家、研究人员、企业家共同参与了分析会的探讨。
张胜利表示,“河南省依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循环经济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
顶层设计与地方、企业落地实践才能共同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而个案的不断深入研究论证,严格实施,以及后期调整推广,将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先行先试的样本。《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开发资源节约型、高耐久性绿色建材,提高城市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和绿色建筑。发展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转化利用技术,开发城市居住和室内环境改善技术,显著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充分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展示公司利用工业技术对本已被废弃的建筑垃圾实现再利用,使垃圾变为了再生资源,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
废弃资源回收和再生利用,被称为21世纪人类最主要的效率革命。这种革命在由工业经济走向知识经济的时代中,成为人类为了生存而寻求可持续发展道路所必经的步骤。
随着全球各类经济体工业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口大量集中,因此而产生的垃圾问题逐渐成为地球公害。埋到地下污染土壤、水源、农作物,堆到地上污染空气,当填无可填、堆无可堆的时候,当垃圾围城的时候,再不幡然醒悟就会迎来更为严峻的问题。
面对垃圾泛滥成灾的现实,世界各国的视线已不再仅仅停留在如何控制和销毁垃圾之老旧问题上,而是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着手科学地处理、利用垃圾,将垃圾列为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第二资源”,向垃圾要资源、要能源、要效益。
建筑垃圾是指在建筑物的建设、维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施工过程中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渣、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主要为固体废弃物。
项目方技术人员陈守开称,“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没有引起很大重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中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超过6000万吨,因拆迁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更是不计其数。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耗用大量的征地费用、垃圾清运能力,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扬灰问题给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迫在眉睫。”
好在从中央到地方的有益探索与改革已先行启动。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十一五”规划期间也把循环经济发展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方略,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今年5月4日,为了贯彻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国家发改委专门和财政部一起印发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典型经验》的通知,提出在全国推广循环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此外,1992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6年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以及近年来国家每年出台的对建筑垃圾的相关政策,都为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指出了方向。
从生态环境角度看,垃圾是一种污染源,而从资源角度看,它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是地球上唯一在增长的资源、一种潜在的资源。目前我国对建筑垃圾的利用率不足5%,对比发达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60%-90%的利用率,无形中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北京、深圳、许昌、昆明等20多个城市均开展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项目方技术人员认为,“建筑垃圾废弃物处置和利用受地域限制,地方政府起着决定性作用。”
循环经济是一种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减轻环境污染,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及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当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亦存在一些瓶颈与困境,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们消费理念的变化,循环经济的实质研究与应用成果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加大对资源化利用及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因此循环经济产业面临巨大的市场发展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