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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人们观念的不同,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冲突至今没有完全解决。自由是什么?我们究竟拥有何种程度的自由?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是否真的互不相容?只有在搞清楚这些问题以后,我们才能做出自己理性的判断。本文主要阐述的是一种相容论的观点,即自由意志与决定论是可以相容的。人只有充分理解自由的真意,并在因果关系的链条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自由才能实现,并且朝好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自由意志;决定论;行为;因素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冲突历来是哲学家们所关注的问题,虽然已有众多的理论来明晰二者的关系,但是由于人们各自理念的不同,似乎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论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世纪难题。在这里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依然不是为了解决二者的冲突,因为这两者的冲突有其必然性,并且不可以被解决。冲突一旦消逝,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价值和意义将不复存在。笔者认为人类同时包含有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两个方面的内容,但重点不在于平衡二者水火不容的状态,而是要在二者的博弈中找到它们相互依存的根据。
一、自由是什么
在哲学探讨中,大概没有什么比自由更令人神往也更令人迷惘的了。无论是理论的阐述研究,还是实践的操纵,人们都爱谈论自由。那么我们为什么会需要自由?先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希望有能力和机会来满足我们更多的欲望。 也许你言谈中的自由和我言谈中的自由根本不是一回事,但它似乎代表了一种美妙的体验,于是我们仍然可以成为以自由为共同理想的亲密战友。那么我们所期待的到底是哪种层次或哪种程度上的自由?或许我们可以在我们的欲望之间做出选择,但万一那些欲望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东西? 这就引出一个十分深刻的问题:什么才是自由?自由是我的言行、信仰和活动不受限制吗?那么被抛下不管是不是自由呢?自由是我想去做一件事时不受限制吗?那万一我想做一件事的欲望也是别人无形中灌输给我,而我并不知道呢?我们碰到自由的问题常常用否定的形式的概念。这说明我们努力摆脱某种东西的冲动往往比我们想要自由地做的事更加明显。
首先应当摒除这样一种思考:我的行为应当是不受任何阻碍的,我的欲望的产生完全是我自己。因为这种理解自由的理念太过极端,同时也是虚无缥缈的。弗里特约夫·伯格曼在他的《自由论》中阐述过这样一个故事: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一方有自由而另一方缺少自由吗?奴隶主住的是庄园,奴隶主的是简陋的宿舍,奴隶终日辛劳,奴隶主却饮着薄荷酒。奴隶主不是还挥舞着鞭子抽打着奴隶吗?偏爱奴隶主的生活证明不了什么自由。由此可见自由需要一种人的内在本质。大多数人认为自由应当包涵这样的几种特征:原创性,独特性,个性。有一种说法,把人的自由看成一种自我认同,假如一个人只是突发奇想做了某事,他便認为自己不是在自由的行动了,因为这件事不像是他这样一个人所做的,自我遭受到怀疑。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自由就是人情感的表达,恋爱中的人在感情的支配下所做的都是自由的表现,但似乎这些事往往并不是经过理性思考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由应当来自纯粹的自我,即我的行动完全是我自己这个个体生成的,没有受到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但是这种理论的矛盾之处在于人永远不知道他此刻到底有没有受到外因的影响,因为他根本无法判断什么行动才是完全纯粹的自我产生的。应该说以上这几种观点都不是我们想要的自由。
宗教精神给我们的启示是舍弃世俗的利益,关注我们内心的灵魂。 我相信每个人的灵魂都是不同的,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灵魂的终极目标却是惊人的一致,这个终极目标就是达到至善。(基督教认为至善的上帝创造出人类这个不完善的存在来反映他的善的独立存在,但是作为上帝的造物,人类也将无限趋近于他。)人们只有在达到这个终极目标的路途上不受阻碍才能说是自由的。灵魂的表达是自由的,灵魂的实现是可能的。但是每个人所有或所要求的自由并不是相同的。也许这种追求灵魂的自由会被驳斥为理念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常常会戕害现实中的人。但是自由本身对于理念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或许我们可以在一种语境中达到和解:即一个衣食无忧的白痴称不上是自由的,而一个被囚禁的思想家也不缺乏自由。
二、决定论概述
决定论是这样一种理论:宇宙中的每一件事,包括人的每一次行动在内,都有其自然的解释原因;如果较早的情况已定,那么一件事就会遵照自然定律必然的发生。人不可能做出自己的选择,只能是被动的接受已经做好的安排。这个概念一出,马上就有一个问题出现:难道每一件事都有其解释性的原因吗?而另外一个层面的疑问是一件事或任何事,引起它们的全部原因是人所能感觉到的吗?当水往低处流时,能不能说这个原因完全是地心引力导致的,一定不会存在这个以外的原因了吗?当自然科学足够发达,人们可以成功的预测一些事的时候,就说明人类是在一个决定了的世界里了吗?或许这一切问题都可以用概率论来解释,即我们所追求的不是一个精确的答案,而是一种趋势,因为趋势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那我想问,我们觉得趋势可以说明问题的这个理论是不是也是我们人感觉到的。
如果不假定每一个事件都有其充分的、自然的解释性原因,那么人类的知识似乎失去了一个最关键的前提。人们的每一种经验都将变得无法理解。与决定论相对的非决定论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事都是预先决定好的,个体有做出各种选择的自由,人们可以预测自己行为的结果。这一观点在物理学上的支持就是著名的海森堡测不准原理,它揭示了亚原子粒子的不确定性,由此证明宇宙是不可以预测。但是微观世界的原理可否完全运用于宏观世界?人们已经证明有些原理是不相融通的。即使非决定论成立,一个偶然发生,不受任何条件控制的事件,我们又怎么能说它是自由的行动呢?例如,我的手不受控制极其偶然地突然打了一个人,这对于我存在什么自由呢?所以对于决定论我们所必须持有的回答似乎是这样的:我们不能放弃它,否则我们要怎么做事情呢?
或许决定论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才导致完全赞同它和完全反对它的人都会陷入矛盾之中。于是相容论来弥补这一不足。相容论者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事件都是可以找到解释性原因的,我们的自由是存在的,即使所有事物都已经被决定好了,我们还是可以从中做出选择。决定论者对其的反驳是:(1)对自由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直觉,或者,如果有的话也是不真实的。(2)如果我们当时已经做了其他选择,那么我们当时就不能有不同的行动。 这样的决定论好像有一种不可知论的倾向。
关键词:自由意志;决定论;行为;因素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冲突历来是哲学家们所关注的问题,虽然已有众多的理论来明晰二者的关系,但是由于人们各自理念的不同,似乎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论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世纪难题。在这里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依然不是为了解决二者的冲突,因为这两者的冲突有其必然性,并且不可以被解决。冲突一旦消逝,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价值和意义将不复存在。笔者认为人类同时包含有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两个方面的内容,但重点不在于平衡二者水火不容的状态,而是要在二者的博弈中找到它们相互依存的根据。
一、自由是什么
在哲学探讨中,大概没有什么比自由更令人神往也更令人迷惘的了。无论是理论的阐述研究,还是实践的操纵,人们都爱谈论自由。那么我们为什么会需要自由?先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希望有能力和机会来满足我们更多的欲望。 也许你言谈中的自由和我言谈中的自由根本不是一回事,但它似乎代表了一种美妙的体验,于是我们仍然可以成为以自由为共同理想的亲密战友。那么我们所期待的到底是哪种层次或哪种程度上的自由?或许我们可以在我们的欲望之间做出选择,但万一那些欲望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东西? 这就引出一个十分深刻的问题:什么才是自由?自由是我的言行、信仰和活动不受限制吗?那么被抛下不管是不是自由呢?自由是我想去做一件事时不受限制吗?那万一我想做一件事的欲望也是别人无形中灌输给我,而我并不知道呢?我们碰到自由的问题常常用否定的形式的概念。这说明我们努力摆脱某种东西的冲动往往比我们想要自由地做的事更加明显。
首先应当摒除这样一种思考:我的行为应当是不受任何阻碍的,我的欲望的产生完全是我自己。因为这种理解自由的理念太过极端,同时也是虚无缥缈的。弗里特约夫·伯格曼在他的《自由论》中阐述过这样一个故事: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一方有自由而另一方缺少自由吗?奴隶主住的是庄园,奴隶主的是简陋的宿舍,奴隶终日辛劳,奴隶主却饮着薄荷酒。奴隶主不是还挥舞着鞭子抽打着奴隶吗?偏爱奴隶主的生活证明不了什么自由。由此可见自由需要一种人的内在本质。大多数人认为自由应当包涵这样的几种特征:原创性,独特性,个性。有一种说法,把人的自由看成一种自我认同,假如一个人只是突发奇想做了某事,他便認为自己不是在自由的行动了,因为这件事不像是他这样一个人所做的,自我遭受到怀疑。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自由就是人情感的表达,恋爱中的人在感情的支配下所做的都是自由的表现,但似乎这些事往往并不是经过理性思考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由应当来自纯粹的自我,即我的行动完全是我自己这个个体生成的,没有受到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但是这种理论的矛盾之处在于人永远不知道他此刻到底有没有受到外因的影响,因为他根本无法判断什么行动才是完全纯粹的自我产生的。应该说以上这几种观点都不是我们想要的自由。
宗教精神给我们的启示是舍弃世俗的利益,关注我们内心的灵魂。 我相信每个人的灵魂都是不同的,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灵魂的终极目标却是惊人的一致,这个终极目标就是达到至善。(基督教认为至善的上帝创造出人类这个不完善的存在来反映他的善的独立存在,但是作为上帝的造物,人类也将无限趋近于他。)人们只有在达到这个终极目标的路途上不受阻碍才能说是自由的。灵魂的表达是自由的,灵魂的实现是可能的。但是每个人所有或所要求的自由并不是相同的。也许这种追求灵魂的自由会被驳斥为理念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常常会戕害现实中的人。但是自由本身对于理念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或许我们可以在一种语境中达到和解:即一个衣食无忧的白痴称不上是自由的,而一个被囚禁的思想家也不缺乏自由。
二、决定论概述
决定论是这样一种理论:宇宙中的每一件事,包括人的每一次行动在内,都有其自然的解释原因;如果较早的情况已定,那么一件事就会遵照自然定律必然的发生。人不可能做出自己的选择,只能是被动的接受已经做好的安排。这个概念一出,马上就有一个问题出现:难道每一件事都有其解释性的原因吗?而另外一个层面的疑问是一件事或任何事,引起它们的全部原因是人所能感觉到的吗?当水往低处流时,能不能说这个原因完全是地心引力导致的,一定不会存在这个以外的原因了吗?当自然科学足够发达,人们可以成功的预测一些事的时候,就说明人类是在一个决定了的世界里了吗?或许这一切问题都可以用概率论来解释,即我们所追求的不是一个精确的答案,而是一种趋势,因为趋势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那我想问,我们觉得趋势可以说明问题的这个理论是不是也是我们人感觉到的。
如果不假定每一个事件都有其充分的、自然的解释性原因,那么人类的知识似乎失去了一个最关键的前提。人们的每一种经验都将变得无法理解。与决定论相对的非决定论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事都是预先决定好的,个体有做出各种选择的自由,人们可以预测自己行为的结果。这一观点在物理学上的支持就是著名的海森堡测不准原理,它揭示了亚原子粒子的不确定性,由此证明宇宙是不可以预测。但是微观世界的原理可否完全运用于宏观世界?人们已经证明有些原理是不相融通的。即使非决定论成立,一个偶然发生,不受任何条件控制的事件,我们又怎么能说它是自由的行动呢?例如,我的手不受控制极其偶然地突然打了一个人,这对于我存在什么自由呢?所以对于决定论我们所必须持有的回答似乎是这样的:我们不能放弃它,否则我们要怎么做事情呢?
或许决定论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才导致完全赞同它和完全反对它的人都会陷入矛盾之中。于是相容论来弥补这一不足。相容论者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事件都是可以找到解释性原因的,我们的自由是存在的,即使所有事物都已经被决定好了,我们还是可以从中做出选择。决定论者对其的反驳是:(1)对自由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直觉,或者,如果有的话也是不真实的。(2)如果我们当时已经做了其他选择,那么我们当时就不能有不同的行动。 这样的决定论好像有一种不可知论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