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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以来,西部偏远地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一直是该地区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立完善的建设体系和制度、措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析了现阶段的现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仅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建立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实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和谐建设、自主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是今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发展方向。
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前期规划不够深入,部门配合意识不强
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如某小型水库灌溉涵管漏水,在没有专家认证前,乡 (镇) 政府拿出资金进行维修,多年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漏水问题,致使枯水季节缺水灌溉,丰水期,水泛成害。工程重复建设多、半拉子工程多以及工程纠纷多。造成了规划无序、施工无质、管理无度、科技含量低,存在很多工程隐患,如某乡 (镇) 田间灌溉渠道工程,属于农业开发项目,农综办负责管理,但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造成工程工期伸长,完工后无人过问,该渠道内沉积大量淤泥。
2、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不被重视
一方面,国家每年的水利投入都进入到了大工程,但对农民帮助最大的其实是 “小农水”,这对山区农田很重要,大旱旱情不在城市,而在农村、山区,这是因为 “小农水” 缺水。但目前在资金投入和水利建设方面,水利部门往往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更加关注的是大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城市、工业用水的保障,对于农业用水缺乏投入。而地方政府同样因为农田水利投资创造的GDP 太低而不愿意把钱花在这方面,有钱去搞工业、搞房地产建
设,赚钱来得比农田水利快多了。另一方面,农民自己也不愿意独自去投入,粮食是 “望天收”,农田水利设施需要集体行动,不是一家一户可以做的,做起来了,也不是一家一户去使用的。所以很多农村的沟、塘、渠、堰都是在三四十年前建起来的。但自从分田到户以后,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就没有人管了,尤其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原有的 “两工” (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原有的农田水利设施就更是被荒废了。在此之前,国家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都是通过 “两工” 体系来提供,农民在农闲时可以投入到农田水利修建中,至少可以保证水渠维护,但取消 “两工”后,没有了相应的替代机制,农村水利公共投入就缺失了一块。
3、因产权制度改革不规范带来的问题开始显现
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造成不同程度影响。调查中发现,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租赁、承包、拍卖后,由于合同规定事项不周全、缺乏对经营业主必要的限制性措施,操作程序不规范,有的一卖了之,收了钱就不管工程管的好坏; 有的业主只注重经营管理,不重视工程管理; 有的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甚至违约,弃置不管; 还有的工程运用不合理,造成了水质污染,引起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4、基层水利管理单位自身能力建设薄弱,急需加强
由于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水利站并入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多数过去由乡镇水利站管理的小型水库灌区,现如今只有一、两名同志负责水利工作,且业务不固定,很难管理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原来雇用的临时管理人员因工资无着落,大都回家,有相当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比较利益低使农田水利修建等社会动员机制难以启用。从社会资源动员角度看,缺乏有效的动员机制,资金来源单一,筹资困难。目前我国农村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主体依然是以政府为主,很难形成一种有效机制来调动农民自身的资源投入,以及其它社会资源的参与。在目前县乡地方财政普遍吃紧的投入约束下,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
二、针对上述问题现提出部分解决问题的方法
1、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呈多元化趋势
实践证明,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元化的投入新机制,是适应当前农业农村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一些地区在鼓励农民自发投入的同时,把国家集中投入的有限资金及水
利设施通过拍卖、承包、租赁收回的资金,专户储存,重点投放,用于扩大水利建设的再投入,实现了水利事业的流动发展。同时,坚持“受益分担”政策,全面放开建设权,通过股
份合作的形式興建水利工程,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问题,也解决了国家集中投入不足的问题。另外,还结合银行贷款、吸引社会各界投资等形式,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了各项工程的资金需要,从根本上增强了农业发展的造血功能,为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开辟了新路子。
2、采取了灵活的水利经营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地区注重把市场机制引入到水利建设,允许农民群众自愿购买、承包或新建水利设施,除满足自己需求外,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可以继承和转让,允许对别的农户提供有偿服务,赚取利润,使水资源和水利设施商品化,促进了水利资产的重组和结构优化,进一步激发了农民投资兴建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3、管理形式多样化
近几年来,一些地区正逐渐改变过去那种“重建轻管”的思想,充分结合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出了“四种管理模式” 。一是竞价拍卖。即将小型水利工程直接拍卖给个人或其他组织,拍卖后的水利工程,其产权、使用权、经营权归购买者所有,并允许继承和转让,但不利随意变更工程用途。二是租赁承包。对于暂时不宜拍卖的水利工程,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采取租赁承包的形式,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确定承包租赁年限,依法鉴定合同,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经营者包管理、包维修、包灌溉、包防汛。合同期内,经营者投资建设的配套设施及其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三是股份合作,这是发展农田水利工程最主要的形式,既由多方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使用,较好地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问题。实践证明,以上三种管理模式在东部区的应用,大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得到了较好的维护,运行状况良好。
4、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1)加强领导和协调。
为了保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乡政府应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和责任,落实有关政策,抓好项目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我区成立了由
水利、财政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创新长效管理机制。
在工程建设中,水利部门严把施工关,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一律实行专业队作业。对投资大的重点工程,要按规定落实四制,真正将工程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项目完工后,纳入集体管理。部分工程进行拍卖或租赁。在资金监管方面,区财政局对中央及省补助资金实行专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对不合格工程,扶持资金不予兑付。
(3)工程建设管理。
项目实施的主体是项目村,项目村严格按照设计,找几个专业施工队进行招标筛选,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各街道水利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对不合格的工程限期返工。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村写出申请,街道水利站技术人员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由区水务局和财政局对工程进行逐项验收,凡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不得拨付补助资金。
三、结束语
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抗御水旱灾害、发展粮食生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2011年9月26日青海省委水利工作会议记录》
[2]王樱蕾.水电工程施工安全以及其管理的重要性[J]中小型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06)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建立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实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和谐建设、自主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是今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发展方向。
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前期规划不够深入,部门配合意识不强
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如某小型水库灌溉涵管漏水,在没有专家认证前,乡 (镇) 政府拿出资金进行维修,多年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漏水问题,致使枯水季节缺水灌溉,丰水期,水泛成害。工程重复建设多、半拉子工程多以及工程纠纷多。造成了规划无序、施工无质、管理无度、科技含量低,存在很多工程隐患,如某乡 (镇) 田间灌溉渠道工程,属于农业开发项目,农综办负责管理,但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造成工程工期伸长,完工后无人过问,该渠道内沉积大量淤泥。
2、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不被重视
一方面,国家每年的水利投入都进入到了大工程,但对农民帮助最大的其实是 “小农水”,这对山区农田很重要,大旱旱情不在城市,而在农村、山区,这是因为 “小农水” 缺水。但目前在资金投入和水利建设方面,水利部门往往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更加关注的是大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城市、工业用水的保障,对于农业用水缺乏投入。而地方政府同样因为农田水利投资创造的GDP 太低而不愿意把钱花在这方面,有钱去搞工业、搞房地产建
设,赚钱来得比农田水利快多了。另一方面,农民自己也不愿意独自去投入,粮食是 “望天收”,农田水利设施需要集体行动,不是一家一户可以做的,做起来了,也不是一家一户去使用的。所以很多农村的沟、塘、渠、堰都是在三四十年前建起来的。但自从分田到户以后,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就没有人管了,尤其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原有的 “两工” (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原有的农田水利设施就更是被荒废了。在此之前,国家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都是通过 “两工” 体系来提供,农民在农闲时可以投入到农田水利修建中,至少可以保证水渠维护,但取消 “两工”后,没有了相应的替代机制,农村水利公共投入就缺失了一块。
3、因产权制度改革不规范带来的问题开始显现
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造成不同程度影响。调查中发现,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租赁、承包、拍卖后,由于合同规定事项不周全、缺乏对经营业主必要的限制性措施,操作程序不规范,有的一卖了之,收了钱就不管工程管的好坏; 有的业主只注重经营管理,不重视工程管理; 有的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甚至违约,弃置不管; 还有的工程运用不合理,造成了水质污染,引起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4、基层水利管理单位自身能力建设薄弱,急需加强
由于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水利站并入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多数过去由乡镇水利站管理的小型水库灌区,现如今只有一、两名同志负责水利工作,且业务不固定,很难管理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原来雇用的临时管理人员因工资无着落,大都回家,有相当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比较利益低使农田水利修建等社会动员机制难以启用。从社会资源动员角度看,缺乏有效的动员机制,资金来源单一,筹资困难。目前我国农村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主体依然是以政府为主,很难形成一种有效机制来调动农民自身的资源投入,以及其它社会资源的参与。在目前县乡地方财政普遍吃紧的投入约束下,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
二、针对上述问题现提出部分解决问题的方法
1、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呈多元化趋势
实践证明,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元化的投入新机制,是适应当前农业农村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一些地区在鼓励农民自发投入的同时,把国家集中投入的有限资金及水
利设施通过拍卖、承包、租赁收回的资金,专户储存,重点投放,用于扩大水利建设的再投入,实现了水利事业的流动发展。同时,坚持“受益分担”政策,全面放开建设权,通过股
份合作的形式興建水利工程,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问题,也解决了国家集中投入不足的问题。另外,还结合银行贷款、吸引社会各界投资等形式,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了各项工程的资金需要,从根本上增强了农业发展的造血功能,为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开辟了新路子。
2、采取了灵活的水利经营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地区注重把市场机制引入到水利建设,允许农民群众自愿购买、承包或新建水利设施,除满足自己需求外,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可以继承和转让,允许对别的农户提供有偿服务,赚取利润,使水资源和水利设施商品化,促进了水利资产的重组和结构优化,进一步激发了农民投资兴建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3、管理形式多样化
近几年来,一些地区正逐渐改变过去那种“重建轻管”的思想,充分结合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出了“四种管理模式” 。一是竞价拍卖。即将小型水利工程直接拍卖给个人或其他组织,拍卖后的水利工程,其产权、使用权、经营权归购买者所有,并允许继承和转让,但不利随意变更工程用途。二是租赁承包。对于暂时不宜拍卖的水利工程,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采取租赁承包的形式,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确定承包租赁年限,依法鉴定合同,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经营者包管理、包维修、包灌溉、包防汛。合同期内,经营者投资建设的配套设施及其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三是股份合作,这是发展农田水利工程最主要的形式,既由多方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使用,较好地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问题。实践证明,以上三种管理模式在东部区的应用,大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得到了较好的维护,运行状况良好。
4、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1)加强领导和协调。
为了保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乡政府应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和责任,落实有关政策,抓好项目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我区成立了由
水利、财政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创新长效管理机制。
在工程建设中,水利部门严把施工关,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一律实行专业队作业。对投资大的重点工程,要按规定落实四制,真正将工程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项目完工后,纳入集体管理。部分工程进行拍卖或租赁。在资金监管方面,区财政局对中央及省补助资金实行专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对不合格工程,扶持资金不予兑付。
(3)工程建设管理。
项目实施的主体是项目村,项目村严格按照设计,找几个专业施工队进行招标筛选,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各街道水利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对不合格的工程限期返工。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村写出申请,街道水利站技术人员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由区水务局和财政局对工程进行逐项验收,凡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不得拨付补助资金。
三、结束语
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抗御水旱灾害、发展粮食生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2011年9月26日青海省委水利工作会议记录》
[2]王樱蕾.水电工程施工安全以及其管理的重要性[J]中小型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