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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努力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学校党委领导切实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亲自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动参加所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亲自批转并督促了解纪检监察部门对重要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核实。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分工;年中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采取“集中签订”和“随任随签”两种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年终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院(系)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不断完善目标分解、责任共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连带机制,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2008年,学校还代表教育系统,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1 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两个《意见》
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教育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制定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根据《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市纪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教委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并于2009年9月18日顺利接受了教育部考评组的量化考核。
2 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通过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规定》《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积极开展“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不断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规范干部人事、招生考试、招投标和采购、教育收费、科研经费的管理等工作,主动预防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多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 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根据《关于在首都教育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学校党委按照“重点突出、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于2009年4月制定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确定基建处、资产处、财务处、招生办、图书馆等15个不同类型、较有代表性的单位和部门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相关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124个,制定防范措施233条。在此基础上,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向两个方面延伸:向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延伸;向校机关、后勤和教辅单位具有业务处置权的岗位及人员延伸。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查找风险点26个,制定防控措施31条;全校21个院系领导班子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12个,制定防范措施132条;154名处级干部查找廉政风险点364个,制定防范措施447条;158个具有业务处置权的岗位工作人员查找廉政风险点217个,制定防范措施280条。
以反腐倡廉教育为基础,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学校党委始终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注重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正反两方面教育的结合,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坚持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单独或集体廉政谈话;先后邀请中纪委和北京市教育纪工委专家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扬正气、促和谐”为主题的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通过座谈、赠书等方式,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学校党委还向基层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辨析》等各类反腐倡廉教育材料数千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
以惩防并举为原则,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信访件
学校党委一直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和信访件核查工作,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制定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注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案件培训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五校一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和北京高校案件互查互评机制等工作平台,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兄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及检察机关的沟通与交流;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制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规范信访件的办理程序,努力提高信访件的查办水平,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责任编辑:张雯]
学校党委领导切实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亲自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动参加所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亲自批转并督促了解纪检监察部门对重要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核实。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分工;年中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采取“集中签订”和“随任随签”两种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年终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院(系)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不断完善目标分解、责任共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连带机制,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2008年,学校还代表教育系统,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1 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两个《意见》
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教育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制定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根据《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市纪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教委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并于2009年9月18日顺利接受了教育部考评组的量化考核。
2 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通过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规定》《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积极开展“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不断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规范干部人事、招生考试、招投标和采购、教育收费、科研经费的管理等工作,主动预防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多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 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根据《关于在首都教育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学校党委按照“重点突出、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于2009年4月制定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确定基建处、资产处、财务处、招生办、图书馆等15个不同类型、较有代表性的单位和部门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相关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124个,制定防范措施233条。在此基础上,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向两个方面延伸:向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延伸;向校机关、后勤和教辅单位具有业务处置权的岗位及人员延伸。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查找风险点26个,制定防控措施31条;全校21个院系领导班子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12个,制定防范措施132条;154名处级干部查找廉政风险点364个,制定防范措施447条;158个具有业务处置权的岗位工作人员查找廉政风险点217个,制定防范措施280条。
以反腐倡廉教育为基础,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学校党委始终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注重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正反两方面教育的结合,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坚持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单独或集体廉政谈话;先后邀请中纪委和北京市教育纪工委专家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扬正气、促和谐”为主题的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通过座谈、赠书等方式,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学校党委还向基层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辨析》等各类反腐倡廉教育材料数千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
以惩防并举为原则,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信访件
学校党委一直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和信访件核查工作,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制定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注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案件培训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五校一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和北京高校案件互查互评机制等工作平台,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兄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及检察机关的沟通与交流;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制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规范信访件的办理程序,努力提高信访件的查办水平,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责任编辑: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