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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重“术”轻“能”心理特质和重“利”轻“义”心理需求出发,分析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的受制因素,揭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特征,提出了形成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融通政策、实施积极有效的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提升政策、完善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保障政策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体系 构建
[作者简介]徐健(1969-),男,江苏海安人,江苏省海安县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副科长、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与教学。(江苏 南通 226600)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08-0008-04
建设适应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最迫切的任务,应将职业教育体系置于中国教育体系顶层整体设计的框架下来考虑。
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的受制因素
(一)重“术”轻“能”——心理特质的固化
从民族文化传统看,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背景下,科学发明和技术创新被称为“奇技淫巧”,从事科技的人也只能列为“方技”之列。当今,从亘古民族文化中走出的华夏子民的心理结构中,仍保存着“对体力劳动的轻视和对体力劳动者的鄙视”的认识偏差。对科学技术和人才认识上的偏差,折射到当代教育体系中,就是普通高等教育比高等职业院校的所占比重较大,职业学校和职业高等院校缺乏吸引力。难怪2005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钱学森发问:“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一问题的提出就是要重新反思和建构中国教育体系的顶层整体设计,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无疑将是中国教育体系中最具创新之处。
(二)重“利”轻“义”——心理需求的膨胀
义利观是对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反映。无论古代重义轻利、近代重利轻义,还是社会主义义利统一,都有它的社会历史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义利统一的客观基础。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和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条件下,“逐利”行為被最大化,社会衡量人的价值实现的标准已经简单地锁定为量化的“薪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而职业教育所培养出的技能人才,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背景下其薪资待遇被压降,俗称为廉价的劳动力。产业工人过低的薪资必然会“殃及”培养产业工人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得不到很好的发展,不仅仅是教育本身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教育行政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是必要条件,但外部对教育价值取向、人才评价标准以及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应协同跟进。否则,产业工人过低的薪资不仅不能科学地反映劳动力的价格,削弱了劳动者生活质量的提升,而且阻碍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的积极需求。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特征
教育体系是指互相联系的各种教育机构的整体或教育大系统中的各种教育要素的有序组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由此可见,我国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应具备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这一特征体现了教育要适应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尤其是对与经济发展关系更为直接、更为密切的职业教育来说,职业教育要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要主动服务于经济发展和产业变化。
二是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这一特征体现了教育要适应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学校教育已经不再是教育的全过程,而是人的生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之后的教育应该是更开放更灵活的教育。满足人的多种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应是为职业人提供可以持续成长需要的与其他教育包括继续教育并存共生的教育。
三是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要统筹规划安排,有针对性地培养中级和高级技能型人才,保持合理比例,同时要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中职学生可以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这一要求强调的是职业教育内部之间的关系。
就目前中国教育的现状来看,义务教育阶段是“根”教育,基本体现了现代国民教育的基本特征。但作为初中后的教育分流及教育类型的职业教育,并没有真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任务还很艰巨。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不够,还未达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的两个“满足”的发展目标。
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
(一)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学制体系为目标,以中、高职衔接为重点,形成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融通政策
1.构建多元化的学制体系。一是增强学制区域的弹性。适应职业教育的理论学习和与职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需要,推行工学交替的弹性学制管理,适当延长学习期限或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有效修业年限为2-6年。职业学校推行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的课程制度,根据课时计算学分,大力推行学分制。学生根据自身的学习能力取得必要的学分,可以选择提前或者延长学习时间的需要。
二是提高办学主体的灵活性。一方面要继续推行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单一性”的基础性职业教育;另一方面要借鉴实施学校和企业共同担当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建立多元的以职业教育集团为载体的职业教育。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学制体系为目标,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园区与地方产业园区协同规划,推进职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产业对接,形成教育、行业、企业参与的“园区办学”“企业校区”、校企一体集团化办学,切实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资源整合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此外,大胆探索职业教育的市场运行机制,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私人、企业以及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资源供给。
2.大力实施中高职衔接。一是创新衔接模式。继续扩大“初中起点”的在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的试点范围,大力开展“中职起点”的中高职衔接模式的创新;以地级市所在的高职校或者本科院校为龙头,以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形成“3+2”或“2+3”的中职、高职分段衔接式、“3+3”的中职、高职免试注册入学式和“3+4”或“5+2”的高职、技术型本科连读式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高职起点”的“4+2”或“4+3”的“专升本”模式。
二是设计衔接课程。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实质上是教学的衔接,教学衔接的核心则是课程,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的课程 与教材衔接的领导机构。制定统一的课程标准,以统一的课程标准统领教材的编写,同时做好中职课程标准与高职课程标准的有机衔接,不仅使中等职业教育内部做到各个层次的衔接,而且使学生所学知识适应“中职为基础、高职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构筑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多元渠道。一是调控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教育等三种教育类型的结构比,培养不同特质的技能型人才。由于普通中专基本上设立在地级市以上的大中城市,且办学历史较悠久、办学质量较高,因而大中城市的职业教育应以普通中专为主,适度压缩职业高中和技工教育的比例。各行政区,特别是县级市,主要以职业高中和技工教育为主,考虑到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尤其是县级城镇的产业梯度转移和技术外溢,县级中等职业教育应该大力发展职业高中和技工教育。
二是打通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教育三种教育类型的课程限制,促进三种教育类型的互通。虽然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教育是根据不同的培养规格设立的,但就其学历层次、办学性质而言,都属于中等职业教育。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尤其是文化基础课程以及专业基础课程的设置上,“十二五”期间,应着力打通三种教育类型课程的壁垒,建立校际之间直通转学的机制,实现文化基础课程以及专业基础课程设置的共通和课程学分的互认。在此基础上,根据受教育者的多元需求,在实施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各有侧重,并发挥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教育三种教育类型各自的優势。
(二)以普职规模大体相当为目标,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为抓手,实施积极有效的职业教育招生政策
1.坚持普职大致相当的政策,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一是打破管理体制障碍。教育系统内要按照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确保初中毕业生按比例分流,推动普职的协调发展;教育系统外打破职业教育“条块分割管理”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领导下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全口径”统筹各种职业教育,“全覆盖”管理各类职业学校,形成统筹管理下的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
二是打破部门利益壁垒。当前中等职业教育的举办除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医学类学校外,凡涉及劳动技能培养的中等专业学校一律通过国有资产划拨的办法归口教育部门,形成教育部门牵头的“大融合”。融合中等职业学校原有主管部门与发改委、人社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成“大监管”机构,通过融合、有效的监管体制,破除多头办学抢夺资源、浪费资源以及“运动员和裁判员”不分等现象。
三是打破招生地域限制。“分区域,按计划,定专业,限人数”的区域招生办法对稳定职业学校招生秩序有较强的规范作用,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制约着区域内职业学校的发展。因此,“打破区域分割,实行联合招生”是按照“区域”维持“招生秩序”稳定、通过“联合”实现“利益双赢”的政策创新。
2.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原则,促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互融互补。一是大力发展学历型的职业教育,强化新增劳动力的职业能力培养。根据“十二五”全国高中阶段生源变化的规律和发展的可能性,建立学历型职业教育生源的预警机制,规划好省、市、县三级区域的学历型职业教育事业规模,增强对农村和城市新增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引导力度。
二是积极拓展非学历型的职业培训,促进社会公众的职业技能提升。要针对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事业单位的用工要求,主动介入职业培训,大力拓展岗前职业教育、在职继续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下岗再就业培训教育。在满足群众“就业、转岗”等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拓展职业教育在休闲娱乐、陶冶情操、提升素养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3.实施积极有效的职业教育招生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效益的提升。一是强化招生机制的政策力度,坚决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规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要求,结合各地区生源实际情况,确定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规模。狠抓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落实,将行政区域内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解指标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落实好向职业学校输送生源的政府指导性指标,以巩固各地职业学校的规模。强化跨区域招生、民办高中招生以及职业学校注册招生,重点解决普职生源之争、区域生源之争、校际生源之争等。
二是彰显招生方法的创新支持度,大力拓展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潜在空间。研制出台吸引中等职业教育生源的招生政策,重点从生源区域和对象类型两个方面进一步扩大中职招生范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自身的办学优势,扩大招生区域范围,大力推动东西联合办学、南北联合招生等。挖掘中职潜在生源,扩大招生对象类别范围,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由单一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向多元化的社会群体转变。开展国际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拓展中外联合办学和出国留学规模,促进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鼓励职业学校为海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以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为中心,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提升政策
1.建立“自主面向市场”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坚持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切实履行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同时,在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前提下,将职业学校所有权与经办权分离,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尤其是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努力形成多元办学的良好格局。各级政府根据规划做好职业学校的办学基本保障,重点做好政策制定、宏观规划、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各级职业学校尤其是公办职业学校要深化改革,通过办学质量的提升来体现职业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提高职业教育的附加值。
2.大力实施“质量内涵提升”的职业教育改革。一是完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和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职业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在专业、课程、教材、校企合作、教师队伍、教育技术、教学方法等方面制定和实施科学的质量标准,引入行业、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拓展并完善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形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项目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提升职业教育质量。首先,必须由教育部门与产业部门共同确定人才质量规格。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所需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目标,教育部门与行业部门在对话、对接中,将企业典型工作岗位的要求提炼出来,明确相关岗位或岗位群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点,有效地找准人才培养目标和路径。其次,必须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针对职业教育人才质量规格,产业部门与教育部门要进行相关要素的相互渗透,在师资、课程、实训、实习就业等环节进行有效对接,发挥各自的技术与资源优势,共同推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最后,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三是深化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创新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机制,建立以行业规范和职業标准为依据的质量保障体系,研究制定职业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绩效评价制度,形成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建设的研究,鼓励第三方参与职业教育评价,探索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质量评价制度。
3.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在“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的背景下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破解职业教育资源分散、专业重复、互争生源、效益低下、特色不明的粗放型发展的弊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发挥整体效益,加速职业教育集团化、规模化、连锁化办学,促进职业教育的集约型发展。整合省、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形成集约发展的合力,重点办好县级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布局的调整力度,以试点国家、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依托,就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创新,真正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努力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协调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是在“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对接的背景下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好对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调整的分析工作,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就业结构变化的需求,选择专业大类,做好专业定向。开展专业规范化建设,建立合格专业、特色专业、示范专业梯度评估制度。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积极培育急需的新兴专业,强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专业建设,重点加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软件、物联网等领域的人才培养。
三是在“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转变的背景下提升职业教育的管理水平。大力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由主要依靠政府及教育部门推进向依靠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协同推进转变,努力将行业部门、行业组织、行业专家作为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的依靠力量,指导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力量,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实施学校科学管理的推动力量。同时,有效凝聚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发展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四是在“规模型”发展向“内涵型”发展转变的背景下提升办学质量。(1)以精品课程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贴近生产科技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省课程政策要求,构建和实施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理论实践一体化、中高职相衔接的课程教学体系,以课程的内在品质吸引学生。整体推进职教教研工作的开展和教学管理模式的创新,加大职业教育精品课程的开发与研制,以高效的课堂吸引学生。(2)以品牌职业教育师资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以技艺精湛的品牌教师支撑职业教育的优质教学,激发并始终保持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发挥职业学校品牌教师的技术优势,加大对城市企业和农村专业户的技术辐射力度,以技术服务吸引企业的关注,以优质服务赢得学生及家长的关注。为此,要以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3)以优质就业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深化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环境和资源,采取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培养,锻造高技能的精品学生。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求职心态和就业技能,以良好的职业愿景和创业前景吸引学生的关注。强化职业学校的就业推荐,用对口就业、高薪就业来增强职业学校对学生的有效吸引。
(四)以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建立稳定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关键,完善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保障政策
1.提供友好型的舆论环境。一是启动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教育的浓烈氛围。根据职业教育办学的特点,建议将每年的3月或者5月设为职业教育宣传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丰富多彩的活动,定时间、高密度、大容量、多形式地集中宣传展示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成果和先进典型。可以将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与三月份的“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和五月的国际劳动节庆祝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职业学校学生的“技能便民服务”“社区实践服务”“技能表演展示”等,增进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了解和支持,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当前,要强化职业教育界与新闻界的沟通和对话。职业教育宣传不能仅停留在教育媒体的宣传上,更要扩大到大众传媒领域,利用大众传媒的影响力来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
二是实施职业教育品牌创建计划,塑造职业教育的新形象。职业教育形象品牌的塑造,对挖掘职业学校的精神、提升办学理念、创立办学特色、形成社会影响至关重要。职业教育形象品牌可以是品牌学校、品牌专业、品牌课程、品牌教师、品牌学生以及职业教育创新和创业典型。通过职业教育形象品牌的宣传和展示,为职业教育赢得发展的空间和机遇。
三是完善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制度,成立彰显职业教育技能艺术的展示团。将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融入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体系中,实现技能大赛由阶段性工作向常态性工作的转变,由少数师生参与向全体师生参与的转变,通过“以赛促练,以赛促学,以赛促用”的方式,形成“人人关注、个个参与、校校行动”的职业学校技能训练和分级分层比赛氛围。在电视台设立“职业教育技艺达人”栏目,每期推荐一名职业教育技艺达人,以提高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的关注度。
2.建立稳定增长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提高政府统筹整合各类职业教育经费资源的能力,夯实职业教育发展的财力基础。目前职业教育经费筹措的渠道有财政性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失业保险基金、彩票公益金收入、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扶贫及移民资金等八个方面。应该说,职业教育发展的资金来源是充足的,关键是提高政府的统筹整合能力。
二是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投入机制,促进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预算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继续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投入,确保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执行。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职业学校中,探索由政府通过出资购买职业教育产品或服务的方式,以有条件的筛选和有选择的购买,取代以往比较盲目的不公平投入,实现职业教育的公平投入。此外,还要调动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促进校企合作办学,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三是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法规,建立国家、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区域以及城 乡职业教育发展现状,有关部门应制定《关于加快发展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间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促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更多地向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倾斜。同时,通过设立各项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专项基金,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地区职业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职业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3.提供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强有力的其他相关保障政策。一是建立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促进机制,确保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依据《职业教育法》,围绕职业教育办学的内外部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执行机制相互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体系框架。要充分挖掘和深入总结各地区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经验,将成功案例提升为政府层面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此外,要从政策的对象范围、保障条件、执行力度等对目前实施的国家助学金和特困生、涉农专业免学费以及注册入学升学、就业优惠等现有政策进行调整修订,整理编印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制度汇编,全面提升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决策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是健全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督导机制,推动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单靠教育部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难有成效,必须会同各级人大、政协机关、政府督导机构等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执法检查、调研督察和职业教育督导。基本形成1年一次县级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督查,3年一次市级中等职业教育督导,4年一次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通过专项调度、分区推进、绩效公示、工作简报、专项评估、新闻监督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地区和各有关方面落实政策制度规定的责任。
三是建立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监察机制,协同推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当前要重点就“先培訓、后就业和持证上岗”的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等外部法规进行联合监察,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接受过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人员。通过联合监察机制,提高劳动监测力度,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反国家劳动用工政策的企事业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职业学校毕业生未来职业生涯“获得合理待遇,享受职业尊严”。公正的薪资待遇、体面的劳动尊严是提高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热爱的终极基础,也只有让社会公众最终心甘情愿地接受职业教育,才能使职业教育对人们的吸引不被异化、曲解。
[参考文献]
[1]姜大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理性追问[J].教育研究,2011(11).
[2]徐健.江苏“十二五”高中阶段教育生源状况及中职教育发展策略[J].教育与职业,2011(14).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体系 构建
[作者简介]徐健(1969-),男,江苏海安人,江苏省海安县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副科长、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与教学。(江苏 南通 226600)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08-0008-04
建设适应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最迫切的任务,应将职业教育体系置于中国教育体系顶层整体设计的框架下来考虑。
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的受制因素
(一)重“术”轻“能”——心理特质的固化
从民族文化传统看,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背景下,科学发明和技术创新被称为“奇技淫巧”,从事科技的人也只能列为“方技”之列。当今,从亘古民族文化中走出的华夏子民的心理结构中,仍保存着“对体力劳动的轻视和对体力劳动者的鄙视”的认识偏差。对科学技术和人才认识上的偏差,折射到当代教育体系中,就是普通高等教育比高等职业院校的所占比重较大,职业学校和职业高等院校缺乏吸引力。难怪2005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钱学森发问:“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一问题的提出就是要重新反思和建构中国教育体系的顶层整体设计,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无疑将是中国教育体系中最具创新之处。
(二)重“利”轻“义”——心理需求的膨胀
义利观是对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反映。无论古代重义轻利、近代重利轻义,还是社会主义义利统一,都有它的社会历史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义利统一的客观基础。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和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条件下,“逐利”行為被最大化,社会衡量人的价值实现的标准已经简单地锁定为量化的“薪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而职业教育所培养出的技能人才,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背景下其薪资待遇被压降,俗称为廉价的劳动力。产业工人过低的薪资必然会“殃及”培养产业工人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得不到很好的发展,不仅仅是教育本身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教育行政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是必要条件,但外部对教育价值取向、人才评价标准以及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应协同跟进。否则,产业工人过低的薪资不仅不能科学地反映劳动力的价格,削弱了劳动者生活质量的提升,而且阻碍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的积极需求。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特征
教育体系是指互相联系的各种教育机构的整体或教育大系统中的各种教育要素的有序组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由此可见,我国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应具备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这一特征体现了教育要适应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尤其是对与经济发展关系更为直接、更为密切的职业教育来说,职业教育要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要主动服务于经济发展和产业变化。
二是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这一特征体现了教育要适应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学校教育已经不再是教育的全过程,而是人的生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之后的教育应该是更开放更灵活的教育。满足人的多种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应是为职业人提供可以持续成长需要的与其他教育包括继续教育并存共生的教育。
三是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要统筹规划安排,有针对性地培养中级和高级技能型人才,保持合理比例,同时要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中职学生可以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这一要求强调的是职业教育内部之间的关系。
就目前中国教育的现状来看,义务教育阶段是“根”教育,基本体现了现代国民教育的基本特征。但作为初中后的教育分流及教育类型的职业教育,并没有真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任务还很艰巨。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不够,还未达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的两个“满足”的发展目标。
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
(一)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学制体系为目标,以中、高职衔接为重点,形成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融通政策
1.构建多元化的学制体系。一是增强学制区域的弹性。适应职业教育的理论学习和与职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需要,推行工学交替的弹性学制管理,适当延长学习期限或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有效修业年限为2-6年。职业学校推行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的课程制度,根据课时计算学分,大力推行学分制。学生根据自身的学习能力取得必要的学分,可以选择提前或者延长学习时间的需要。
二是提高办学主体的灵活性。一方面要继续推行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单一性”的基础性职业教育;另一方面要借鉴实施学校和企业共同担当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建立多元的以职业教育集团为载体的职业教育。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学制体系为目标,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园区与地方产业园区协同规划,推进职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产业对接,形成教育、行业、企业参与的“园区办学”“企业校区”、校企一体集团化办学,切实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资源整合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此外,大胆探索职业教育的市场运行机制,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私人、企业以及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资源供给。
2.大力实施中高职衔接。一是创新衔接模式。继续扩大“初中起点”的在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的试点范围,大力开展“中职起点”的中高职衔接模式的创新;以地级市所在的高职校或者本科院校为龙头,以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形成“3+2”或“2+3”的中职、高职分段衔接式、“3+3”的中职、高职免试注册入学式和“3+4”或“5+2”的高职、技术型本科连读式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高职起点”的“4+2”或“4+3”的“专升本”模式。
二是设计衔接课程。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实质上是教学的衔接,教学衔接的核心则是课程,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的课程 与教材衔接的领导机构。制定统一的课程标准,以统一的课程标准统领教材的编写,同时做好中职课程标准与高职课程标准的有机衔接,不仅使中等职业教育内部做到各个层次的衔接,而且使学生所学知识适应“中职为基础、高职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构筑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多元渠道。一是调控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教育等三种教育类型的结构比,培养不同特质的技能型人才。由于普通中专基本上设立在地级市以上的大中城市,且办学历史较悠久、办学质量较高,因而大中城市的职业教育应以普通中专为主,适度压缩职业高中和技工教育的比例。各行政区,特别是县级市,主要以职业高中和技工教育为主,考虑到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尤其是县级城镇的产业梯度转移和技术外溢,县级中等职业教育应该大力发展职业高中和技工教育。
二是打通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教育三种教育类型的课程限制,促进三种教育类型的互通。虽然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教育是根据不同的培养规格设立的,但就其学历层次、办学性质而言,都属于中等职业教育。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尤其是文化基础课程以及专业基础课程的设置上,“十二五”期间,应着力打通三种教育类型课程的壁垒,建立校际之间直通转学的机制,实现文化基础课程以及专业基础课程设置的共通和课程学分的互认。在此基础上,根据受教育者的多元需求,在实施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各有侧重,并发挥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教育三种教育类型各自的優势。
(二)以普职规模大体相当为目标,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为抓手,实施积极有效的职业教育招生政策
1.坚持普职大致相当的政策,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一是打破管理体制障碍。教育系统内要按照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确保初中毕业生按比例分流,推动普职的协调发展;教育系统外打破职业教育“条块分割管理”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领导下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全口径”统筹各种职业教育,“全覆盖”管理各类职业学校,形成统筹管理下的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
二是打破部门利益壁垒。当前中等职业教育的举办除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医学类学校外,凡涉及劳动技能培养的中等专业学校一律通过国有资产划拨的办法归口教育部门,形成教育部门牵头的“大融合”。融合中等职业学校原有主管部门与发改委、人社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成“大监管”机构,通过融合、有效的监管体制,破除多头办学抢夺资源、浪费资源以及“运动员和裁判员”不分等现象。
三是打破招生地域限制。“分区域,按计划,定专业,限人数”的区域招生办法对稳定职业学校招生秩序有较强的规范作用,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制约着区域内职业学校的发展。因此,“打破区域分割,实行联合招生”是按照“区域”维持“招生秩序”稳定、通过“联合”实现“利益双赢”的政策创新。
2.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原则,促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互融互补。一是大力发展学历型的职业教育,强化新增劳动力的职业能力培养。根据“十二五”全国高中阶段生源变化的规律和发展的可能性,建立学历型职业教育生源的预警机制,规划好省、市、县三级区域的学历型职业教育事业规模,增强对农村和城市新增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引导力度。
二是积极拓展非学历型的职业培训,促进社会公众的职业技能提升。要针对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事业单位的用工要求,主动介入职业培训,大力拓展岗前职业教育、在职继续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下岗再就业培训教育。在满足群众“就业、转岗”等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拓展职业教育在休闲娱乐、陶冶情操、提升素养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3.实施积极有效的职业教育招生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效益的提升。一是强化招生机制的政策力度,坚决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规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要求,结合各地区生源实际情况,确定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规模。狠抓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落实,将行政区域内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解指标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落实好向职业学校输送生源的政府指导性指标,以巩固各地职业学校的规模。强化跨区域招生、民办高中招生以及职业学校注册招生,重点解决普职生源之争、区域生源之争、校际生源之争等。
二是彰显招生方法的创新支持度,大力拓展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潜在空间。研制出台吸引中等职业教育生源的招生政策,重点从生源区域和对象类型两个方面进一步扩大中职招生范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自身的办学优势,扩大招生区域范围,大力推动东西联合办学、南北联合招生等。挖掘中职潜在生源,扩大招生对象类别范围,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由单一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向多元化的社会群体转变。开展国际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拓展中外联合办学和出国留学规模,促进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鼓励职业学校为海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以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为中心,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提升政策
1.建立“自主面向市场”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坚持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切实履行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同时,在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前提下,将职业学校所有权与经办权分离,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尤其是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努力形成多元办学的良好格局。各级政府根据规划做好职业学校的办学基本保障,重点做好政策制定、宏观规划、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各级职业学校尤其是公办职业学校要深化改革,通过办学质量的提升来体现职业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提高职业教育的附加值。
2.大力实施“质量内涵提升”的职业教育改革。一是完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和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职业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在专业、课程、教材、校企合作、教师队伍、教育技术、教学方法等方面制定和实施科学的质量标准,引入行业、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拓展并完善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形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项目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提升职业教育质量。首先,必须由教育部门与产业部门共同确定人才质量规格。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所需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目标,教育部门与行业部门在对话、对接中,将企业典型工作岗位的要求提炼出来,明确相关岗位或岗位群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点,有效地找准人才培养目标和路径。其次,必须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针对职业教育人才质量规格,产业部门与教育部门要进行相关要素的相互渗透,在师资、课程、实训、实习就业等环节进行有效对接,发挥各自的技术与资源优势,共同推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最后,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三是深化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创新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机制,建立以行业规范和职業标准为依据的质量保障体系,研究制定职业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绩效评价制度,形成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建设的研究,鼓励第三方参与职业教育评价,探索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质量评价制度。
3.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在“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的背景下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破解职业教育资源分散、专业重复、互争生源、效益低下、特色不明的粗放型发展的弊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发挥整体效益,加速职业教育集团化、规模化、连锁化办学,促进职业教育的集约型发展。整合省、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形成集约发展的合力,重点办好县级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布局的调整力度,以试点国家、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依托,就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创新,真正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努力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协调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是在“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对接的背景下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好对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调整的分析工作,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就业结构变化的需求,选择专业大类,做好专业定向。开展专业规范化建设,建立合格专业、特色专业、示范专业梯度评估制度。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积极培育急需的新兴专业,强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专业建设,重点加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软件、物联网等领域的人才培养。
三是在“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转变的背景下提升职业教育的管理水平。大力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由主要依靠政府及教育部门推进向依靠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协同推进转变,努力将行业部门、行业组织、行业专家作为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的依靠力量,指导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力量,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实施学校科学管理的推动力量。同时,有效凝聚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发展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四是在“规模型”发展向“内涵型”发展转变的背景下提升办学质量。(1)以精品课程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贴近生产科技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省课程政策要求,构建和实施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理论实践一体化、中高职相衔接的课程教学体系,以课程的内在品质吸引学生。整体推进职教教研工作的开展和教学管理模式的创新,加大职业教育精品课程的开发与研制,以高效的课堂吸引学生。(2)以品牌职业教育师资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以技艺精湛的品牌教师支撑职业教育的优质教学,激发并始终保持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发挥职业学校品牌教师的技术优势,加大对城市企业和农村专业户的技术辐射力度,以技术服务吸引企业的关注,以优质服务赢得学生及家长的关注。为此,要以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3)以优质就业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深化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环境和资源,采取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培养,锻造高技能的精品学生。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求职心态和就业技能,以良好的职业愿景和创业前景吸引学生的关注。强化职业学校的就业推荐,用对口就业、高薪就业来增强职业学校对学生的有效吸引。
(四)以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建立稳定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关键,完善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保障政策
1.提供友好型的舆论环境。一是启动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教育的浓烈氛围。根据职业教育办学的特点,建议将每年的3月或者5月设为职业教育宣传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丰富多彩的活动,定时间、高密度、大容量、多形式地集中宣传展示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成果和先进典型。可以将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与三月份的“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和五月的国际劳动节庆祝活动结合起来,通过职业学校学生的“技能便民服务”“社区实践服务”“技能表演展示”等,增进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了解和支持,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当前,要强化职业教育界与新闻界的沟通和对话。职业教育宣传不能仅停留在教育媒体的宣传上,更要扩大到大众传媒领域,利用大众传媒的影响力来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
二是实施职业教育品牌创建计划,塑造职业教育的新形象。职业教育形象品牌的塑造,对挖掘职业学校的精神、提升办学理念、创立办学特色、形成社会影响至关重要。职业教育形象品牌可以是品牌学校、品牌专业、品牌课程、品牌教师、品牌学生以及职业教育创新和创业典型。通过职业教育形象品牌的宣传和展示,为职业教育赢得发展的空间和机遇。
三是完善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制度,成立彰显职业教育技能艺术的展示团。将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融入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体系中,实现技能大赛由阶段性工作向常态性工作的转变,由少数师生参与向全体师生参与的转变,通过“以赛促练,以赛促学,以赛促用”的方式,形成“人人关注、个个参与、校校行动”的职业学校技能训练和分级分层比赛氛围。在电视台设立“职业教育技艺达人”栏目,每期推荐一名职业教育技艺达人,以提高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的关注度。
2.建立稳定增长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提高政府统筹整合各类职业教育经费资源的能力,夯实职业教育发展的财力基础。目前职业教育经费筹措的渠道有财政性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失业保险基金、彩票公益金收入、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扶贫及移民资金等八个方面。应该说,职业教育发展的资金来源是充足的,关键是提高政府的统筹整合能力。
二是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投入机制,促进职业教育的持续发展。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预算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继续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投入,确保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执行。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职业学校中,探索由政府通过出资购买职业教育产品或服务的方式,以有条件的筛选和有选择的购买,取代以往比较盲目的不公平投入,实现职业教育的公平投入。此外,还要调动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促进校企合作办学,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三是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法规,建立国家、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区域以及城 乡职业教育发展现状,有关部门应制定《关于加快发展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间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促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更多地向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倾斜。同时,通过设立各项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专项基金,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地区职业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职业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3.提供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强有力的其他相关保障政策。一是建立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促进机制,确保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依据《职业教育法》,围绕职业教育办学的内外部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执行机制相互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体系框架。要充分挖掘和深入总结各地区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经验,将成功案例提升为政府层面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此外,要从政策的对象范围、保障条件、执行力度等对目前实施的国家助学金和特困生、涉农专业免学费以及注册入学升学、就业优惠等现有政策进行调整修订,整理编印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制度汇编,全面提升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决策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是健全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督导机制,推动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单靠教育部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难有成效,必须会同各级人大、政协机关、政府督导机构等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执法检查、调研督察和职业教育督导。基本形成1年一次县级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督查,3年一次市级中等职业教育督导,4年一次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通过专项调度、分区推进、绩效公示、工作简报、专项评估、新闻监督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地区和各有关方面落实政策制度规定的责任。
三是建立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监察机制,协同推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当前要重点就“先培訓、后就业和持证上岗”的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等外部法规进行联合监察,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接受过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人员。通过联合监察机制,提高劳动监测力度,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反国家劳动用工政策的企事业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职业学校毕业生未来职业生涯“获得合理待遇,享受职业尊严”。公正的薪资待遇、体面的劳动尊严是提高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热爱的终极基础,也只有让社会公众最终心甘情愿地接受职业教育,才能使职业教育对人们的吸引不被异化、曲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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