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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初,中央下发了一号文件,之后又陆续出台了“一免三补”优惠政策,农村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又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使农村土地流转、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使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是当前农村经济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表现尤为突出。一些以前弃耕或不要地的农民现在重新要地耕种,这就使得原本因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而带来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更加频发,这已经成为当前农民上访的主要问题。我县今年因土地引起的农民上访案件达12件。
(二)、村级债务沉重,债务链久解不开,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力下降,大部分村入不敷出,不但不能偿还陈债,甚至有的还要出现新债,村里没有能力拿出资金偿还债务,更没有能力拿出资金搞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从调查情况显示,我县村级债务总额9203万元(平均每村负债47万元,债务最多的村达到316万元。全县没有债务的村52个,仅占全市村级总数的27%),农户欠款约8000万元。农户欠款大部分都是过去统筹提留款、农业税等税费尾欠。也就是说,由于农民不尽义务,尾欠税费,导致村级债务的发生,形成久解不开的村级债务链。
从2003年起,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以西丰镇为例,我们算了一笔账。在化解债务之前,西丰镇村级债务346万元,其中高息抬款200万元,贷款、欠农户款、其它欠款146万元。按照标准的管理方法计算,每年全镇村级机动地一分不漏的收入20万元全部用在还高息抬款本金上(还本挂息),需要10年的时间才能将本金还齐,而在这10年之中断断续续偿还的200万元本金利息又欠出了246万元,这样还得需要13年还清这246万元的利息,而现在欠的146万元的贷款和其它应付款还得7年的时间来还完,前后需要30年的时间来还清这些债务。在这30年的时间里,村集体经济组织机动收入一分钱也别花,又一分钱也别漏掉,都全部用在偿还这些债务上,否则的话,漏掉的和不用在还债的资金,还得由30年以后的年头无休止地进行弥补。这将是一个永远也无法解清的债务。
(三)、农村“一事一议”难议,生产公益事业难办。取消农业税后,原来按农民人均收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不再向农民收取,村内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来解决。客观地说,现在农民收入低下,农村“一事一议”制度很难实施,要想让农民自己掏腰包来搞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很难做到。
(四)、村级办公经费不足。上半年,关于村级办公经费问题,抽查了3个乡镇6个村(每个乡镇抽查两个村,一个大村,一个小村)。2003年,6个村总的村级支出287659元,平均每村支出47943元(大村年支出49236元,小村年支出46650元)。其中:管理费总支出123929元,平均每村支出20654元;村干部报酬支出163730元,平均每村支出27288元。
从调查情况看,大村年支出50000元,小村年支出46000元。按照省里核定的村级支出标准大村尚有12000元缺口,小村尚有16000元缺口。从现实情况看,绝大部分村负债运转,有的村拖欠干部工资,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甚至有的村借款办公,长此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二、对策与建议
(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农经管理部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主体。因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农经管理部门在农村土地流转上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切实负起职责,积极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二是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动态,重点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制定出引导、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意见和建议;三是指导订立土地流转合同。
(二)、在村级债务上,一是采取措施化解现有债务。通过精简机构、费用包干、资产盘活、蹲息降债、纠错减债等方式化解现有债务。二是防止新债发生。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建立村集体借款审批制度。村级兴办公益事业要量力而行,杜绝各种超越经济承受能力的举债工程、达标工程。三是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财力补助。村级债务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河道治理、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建议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财力补助,化解村级债务。
(三)、加大农村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农村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取消农业税后,村集体经济收入在短期内必定减少,这必将影响基层政府正常职能的发挥,因此国家要从全局出发,加大村级的转移支付,这样才能保障农村生产公益事业正常运转,保证基层政府各项职能的正常发挥,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表现尤为突出。一些以前弃耕或不要地的农民现在重新要地耕种,这就使得原本因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而带来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更加频发,这已经成为当前农民上访的主要问题。我县今年因土地引起的农民上访案件达12件。
(二)、村级债务沉重,债务链久解不开,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力下降,大部分村入不敷出,不但不能偿还陈债,甚至有的还要出现新债,村里没有能力拿出资金偿还债务,更没有能力拿出资金搞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从调查情况显示,我县村级债务总额9203万元(平均每村负债47万元,债务最多的村达到316万元。全县没有债务的村52个,仅占全市村级总数的27%),农户欠款约8000万元。农户欠款大部分都是过去统筹提留款、农业税等税费尾欠。也就是说,由于农民不尽义务,尾欠税费,导致村级债务的发生,形成久解不开的村级债务链。
从2003年起,开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以西丰镇为例,我们算了一笔账。在化解债务之前,西丰镇村级债务346万元,其中高息抬款200万元,贷款、欠农户款、其它欠款146万元。按照标准的管理方法计算,每年全镇村级机动地一分不漏的收入20万元全部用在还高息抬款本金上(还本挂息),需要10年的时间才能将本金还齐,而在这10年之中断断续续偿还的200万元本金利息又欠出了246万元,这样还得需要13年还清这246万元的利息,而现在欠的146万元的贷款和其它应付款还得7年的时间来还完,前后需要30年的时间来还清这些债务。在这30年的时间里,村集体经济组织机动收入一分钱也别花,又一分钱也别漏掉,都全部用在偿还这些债务上,否则的话,漏掉的和不用在还债的资金,还得由30年以后的年头无休止地进行弥补。这将是一个永远也无法解清的债务。
(三)、农村“一事一议”难议,生产公益事业难办。取消农业税后,原来按农民人均收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不再向农民收取,村内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来解决。客观地说,现在农民收入低下,农村“一事一议”制度很难实施,要想让农民自己掏腰包来搞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很难做到。
(四)、村级办公经费不足。上半年,关于村级办公经费问题,抽查了3个乡镇6个村(每个乡镇抽查两个村,一个大村,一个小村)。2003年,6个村总的村级支出287659元,平均每村支出47943元(大村年支出49236元,小村年支出46650元)。其中:管理费总支出123929元,平均每村支出20654元;村干部报酬支出163730元,平均每村支出27288元。
从调查情况看,大村年支出50000元,小村年支出46000元。按照省里核定的村级支出标准大村尚有12000元缺口,小村尚有16000元缺口。从现实情况看,绝大部分村负债运转,有的村拖欠干部工资,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甚至有的村借款办公,长此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二、对策与建议
(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农经管理部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主体。因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农经管理部门在农村土地流转上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切实负起职责,积极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二是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动态,重点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制定出引导、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意见和建议;三是指导订立土地流转合同。
(二)、在村级债务上,一是采取措施化解现有债务。通过精简机构、费用包干、资产盘活、蹲息降债、纠错减债等方式化解现有债务。二是防止新债发生。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建立村集体借款审批制度。村级兴办公益事业要量力而行,杜绝各种超越经济承受能力的举债工程、达标工程。三是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财力补助。村级债务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河道治理、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建议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财力补助,化解村级债务。
(三)、加大农村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农村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取消农业税后,村集体经济收入在短期内必定减少,这必将影响基层政府正常职能的发挥,因此国家要从全局出发,加大村级的转移支付,这样才能保障农村生产公益事业正常运转,保证基层政府各项职能的正常发挥,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