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项目基金】重庆市2010年度教育规划课题《农村小学校内安全教育研究》成果之一。
【摘要】本文指出,在全社会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的大背景下,学校安全教育却陷入了以下误区:少与社会衔接、不重视实践、堵而不疏、因噎废食,这些现象导致安全教育效果不佳。
【关键词】安全教育误区
近几年,因家庭监护缺位、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缺乏等原因而引起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频发。这一现象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由教育部、公安部牵头,国家十部委2006年推出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各级教委也加强了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管理。在如此高压下,各个学校也以“安全第一”为理念来指导学校工作,安全管理成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我县的情况来看,在县教委的领导下,全县中小学都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制度;配备了专职保安,健全了门卫制度,建立了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验证制度;把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每学期不得少于六课时,每学期开学的第一课就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地震或者火灾逃生演练,每个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很多学校还建立了集体放学制度,要求班主任把乘车回家的学生带到指定的地点送学生上车。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化,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然而,就是在这样严密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下,我县在2012年还是发生了七件中小学生意外死亡事故,其他的交通或意外伤害事故就更多了。七个,在统计中或许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是一个很小的百分数,然而具体到那七个家庭,却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看到家长那绝望的表情,我们不禁要问:“学校的安全教育是怎么啦?”教师们无奈地回答:“我们已经做到了‘安全教育天天讲,安全行为时时抓’。”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说:“我们的管理工作很到位,我们的制度很健全了。”
笔者作为市级相关课题的具体负责人,对学校安全教育高度关注,经过两年的观察研究,发现学校安全教育普遍存在以下几个误区。
一、只重校内教育,少与社会衔接
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县每年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学生受伤的安全事故有几十起。学校对交通安全的教育是十分重视的,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统计,每位学生和家长都知道过公路看红绿灯,不搭乘无营运资格和超载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追打等基本的交通规则。可是我们还是看到学生乘坐没有营运资格的摩托车、面包车,在上学和放学高峰,客车上还是人挤人、人挨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据我们的调查,一是有的学生的住家相当偏远,没有客车可乘;二是客车运力不足,如果不搭乘超载车辆,学生根本无法准时上学或回家。去年12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因附近某镇的一辆客车侧翻,客车上的学生受伤。那段时间交管部门加大了检查力度,特别是下午放学的时候,不准客车超载。我校的学生大部分都需要乘车回家,严禁超载导致很多学生只有走路回家或者搭乘摩托车、面包车回家。这种情况是相当不安全的,家长的意见很大。本来严禁超载是为了学生的安全,结果反而把学生置于更不安全的境地。
安全教育和管理不能仅仅是在学校里进行,还应与社会各界协调和联系,特别是交通部门和政府管理的办公室。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期,加派班车,加大运力,让学生能安全地上学、放学。对于偏远的地方,政府可以用补贴的形式,在放学和上学的时候加开一班客车。
学校教育不能只局限于教师在课堂上的讲解或者单纯地让学生记住交通规则,而应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联合社会力量,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二、只重视言教,不重视实践
随着安全教育的普及,我县每学期都要求学校举行火灾逃生演练。教师也经常教育孩子不要在野外用火、玩火,当火灾发生时要用正确的方法逃生。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头行走,打开火灾应急箱,正确使用应急物品;当自己身处高楼时,要尽力向楼下逃生。在演练中,学生的方法不可谓不正确,行动不可谓不迅速。然而这一切都不过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据了解,现在是百分之百的学校都配备了灭火器和消防应急逃生箱,但是,绝大多数学生都没有亲自动手使用过灭火器灭火,也不知道怎样快速打开消防应急逃生箱,更遑论使用里面的物品进行自救了。不要说学生,据笔者保守估计,至少有一半的教师也不能正确使用这些消防设施设备。我们只看见在新闻镜头中部分教师或者学校请来的消防队员拿着灭火器灭火的“飒爽英姿”,实际上广大师生根本就没有操作过这些设备。平时从未实践操作,在火灾发生的紧急情况下,怎么能够正确使用这些设施设备逃生自救呢?
由此可见,我们的安全教育还只停留在单纯的说教上,学生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实践,遇到紧急情况,学生受到伤害就是必然的了。可是如果要求每个学生都使用一次性的灭火器进行练习,就目前的经费来说,也是不现实的。现在国家对各个学校的实验室、音乐室等六大功能室的建设搞得如火如荼,相应的教具学具配备完善。在此基础上,应该给每所学校建立一个安全教育活动室,配备相应的教具学具,让广大师生都能熟练使用消防设施设备,当遇到紧急情况,安全系数岂不是提高很多。
我们对孩子的教育也不应局限在校内。应该把孩子带到本地的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让孩子们能辨认安全通道,能找到消防应急箱的准确位置。这样,如果在这些公共场所遇到危险,他们逃生自救的机会就更大了。
三、堵而不疏
2012年我县就发生了三起学生溺水死亡事件。教师们经常强调不准私自下塘河洗澡,每个池塘和河边都贴有“不准游泳”的标语,学校还和塘河周围的农民建立了联系,请他们共同教育孩子不私自下塘河洗澡。可为什么还是会出事呢?那就是我们的安全教育走入了一个只堵不疏的死胡同。我们不准孩子这样,不准孩子那样,可是爱玩爱闹、乐于探索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只禁止不引导,只会让孩子越发好奇而偷偷到河里游泳,危险性更大。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给孩子们开设游泳课,有条件的家庭也可以在家长或者专职教练的带领下让孩子学习游泳,教育孩子到有救生员的游泳池游泳。这样,既满足了孩子们的天性,又能让他们学习一下自救的本领,岂不两全其美。 四、因噎废食 因为最近几年安全事故频发,很多教育主管部门都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活动。很多传统集体活动项目都被取消,如每年的春游、秋游、重阳节到敬老院慰问老人、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等。对于10年前的学生来说,每年的春游、秋游恐怕是他们学校生活中最美好的记忆,而现在的学生再也没有这种集体生活的美好体验。重庆市著名的红色教育基地——红岩村革命纪念馆现在恐怕很难发挥教育作用了。近年来,我们区县学校根本就没有组织学生去参观。学生十分渴望,广大家长教师也觉得这项教育不可或缺。然而“安全”就像紧箍咒让我们动弹不得。更有甚者,2012年上学期我县抽测小学学生体质,其中有一项是50米跑。因为有的小学操场太小,就建议组织学生到中学进行测试,但是这违反了“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原则,于是这项测试取消。试想从小学到中学不过几百米的距离,还有老师带队,会有什么危险,这岂不是到了因噎废食的地步吗?
一方面国家安排了社会实践课程,要求学生走出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工厂、走进军营参加实践活动,另一方面为了安全,我们又不能组织学生参加任何校外的集体活动。在这样矛盾的政策中,教育工作者无所适从。有人建议让学生自己利用假期去参加社会实践,但是如果说学校组织的活动都不安全,难道学生自己去就安全了吗?而且有些实践活动没有统一的组织,学生也无法完成。
安全,安全,在一切都以“安全第一”的形势下,中国的基础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温室加保险箱”式的教育。整个社会,包括政府机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长、教师都恨不得把每个学生装进保险箱里,从幼儿园到大学,大家都希望孩子们静静的躺在保险箱里,除了往他们脑袋里拼命塞知识外,什么都不要做。因为除了考高分,孩子们干什么事情都有危险。削铅笔吧,危险,小刀把手削到了就是责任事故,于是所有学生都不准用小刀,只准用转笔刀,当然最好是家长削好;上手工课吧,危险,带剪刀来,管制刀具是要收缴的;上体育课吧,因东华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的一名大三男生在1000米体育测试时猝死,于是一切稍稍激烈的运动都取消了;集体外出参加郊游、社会实践活动,更危险!要是出了车祸,谁能承担这个责任?所以把孩子们关在学校里就是最安全的了。
然而就是呆着保险箱里,还是不时有安全事故发生,孩子们也并不安全。打碎保险箱,协调社会的一切资源,在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除了学习安全知识外,更多的要正确引导孩子们参加社会实践,在安全实践活动中受到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即使现在受到一些小的伤害,将来也能避免更大的危险。这才是广大学校安全教育的真谛。
【摘要】本文指出,在全社会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的大背景下,学校安全教育却陷入了以下误区:少与社会衔接、不重视实践、堵而不疏、因噎废食,这些现象导致安全教育效果不佳。
【关键词】安全教育误区
近几年,因家庭监护缺位、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缺乏等原因而引起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频发。这一现象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由教育部、公安部牵头,国家十部委2006年推出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各级教委也加强了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管理。在如此高压下,各个学校也以“安全第一”为理念来指导学校工作,安全管理成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我县的情况来看,在县教委的领导下,全县中小学都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制度;配备了专职保安,健全了门卫制度,建立了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验证制度;把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每学期不得少于六课时,每学期开学的第一课就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地震或者火灾逃生演练,每个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很多学校还建立了集体放学制度,要求班主任把乘车回家的学生带到指定的地点送学生上车。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化,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然而,就是在这样严密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下,我县在2012年还是发生了七件中小学生意外死亡事故,其他的交通或意外伤害事故就更多了。七个,在统计中或许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是一个很小的百分数,然而具体到那七个家庭,却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看到家长那绝望的表情,我们不禁要问:“学校的安全教育是怎么啦?”教师们无奈地回答:“我们已经做到了‘安全教育天天讲,安全行为时时抓’。”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说:“我们的管理工作很到位,我们的制度很健全了。”
笔者作为市级相关课题的具体负责人,对学校安全教育高度关注,经过两年的观察研究,发现学校安全教育普遍存在以下几个误区。
一、只重校内教育,少与社会衔接
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县每年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学生受伤的安全事故有几十起。学校对交通安全的教育是十分重视的,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统计,每位学生和家长都知道过公路看红绿灯,不搭乘无营运资格和超载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追打等基本的交通规则。可是我们还是看到学生乘坐没有营运资格的摩托车、面包车,在上学和放学高峰,客车上还是人挤人、人挨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据我们的调查,一是有的学生的住家相当偏远,没有客车可乘;二是客车运力不足,如果不搭乘超载车辆,学生根本无法准时上学或回家。去年12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因附近某镇的一辆客车侧翻,客车上的学生受伤。那段时间交管部门加大了检查力度,特别是下午放学的时候,不准客车超载。我校的学生大部分都需要乘车回家,严禁超载导致很多学生只有走路回家或者搭乘摩托车、面包车回家。这种情况是相当不安全的,家长的意见很大。本来严禁超载是为了学生的安全,结果反而把学生置于更不安全的境地。
安全教育和管理不能仅仅是在学校里进行,还应与社会各界协调和联系,特别是交通部门和政府管理的办公室。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期,加派班车,加大运力,让学生能安全地上学、放学。对于偏远的地方,政府可以用补贴的形式,在放学和上学的时候加开一班客车。
学校教育不能只局限于教师在课堂上的讲解或者单纯地让学生记住交通规则,而应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联合社会力量,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二、只重视言教,不重视实践
随着安全教育的普及,我县每学期都要求学校举行火灾逃生演练。教师也经常教育孩子不要在野外用火、玩火,当火灾发生时要用正确的方法逃生。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头行走,打开火灾应急箱,正确使用应急物品;当自己身处高楼时,要尽力向楼下逃生。在演练中,学生的方法不可谓不正确,行动不可谓不迅速。然而这一切都不过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据了解,现在是百分之百的学校都配备了灭火器和消防应急逃生箱,但是,绝大多数学生都没有亲自动手使用过灭火器灭火,也不知道怎样快速打开消防应急逃生箱,更遑论使用里面的物品进行自救了。不要说学生,据笔者保守估计,至少有一半的教师也不能正确使用这些消防设施设备。我们只看见在新闻镜头中部分教师或者学校请来的消防队员拿着灭火器灭火的“飒爽英姿”,实际上广大师生根本就没有操作过这些设备。平时从未实践操作,在火灾发生的紧急情况下,怎么能够正确使用这些设施设备逃生自救呢?
由此可见,我们的安全教育还只停留在单纯的说教上,学生根本就没有机会参加实践,遇到紧急情况,学生受到伤害就是必然的了。可是如果要求每个学生都使用一次性的灭火器进行练习,就目前的经费来说,也是不现实的。现在国家对各个学校的实验室、音乐室等六大功能室的建设搞得如火如荼,相应的教具学具配备完善。在此基础上,应该给每所学校建立一个安全教育活动室,配备相应的教具学具,让广大师生都能熟练使用消防设施设备,当遇到紧急情况,安全系数岂不是提高很多。
我们对孩子的教育也不应局限在校内。应该把孩子带到本地的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让孩子们能辨认安全通道,能找到消防应急箱的准确位置。这样,如果在这些公共场所遇到危险,他们逃生自救的机会就更大了。
三、堵而不疏
2012年我县就发生了三起学生溺水死亡事件。教师们经常强调不准私自下塘河洗澡,每个池塘和河边都贴有“不准游泳”的标语,学校还和塘河周围的农民建立了联系,请他们共同教育孩子不私自下塘河洗澡。可为什么还是会出事呢?那就是我们的安全教育走入了一个只堵不疏的死胡同。我们不准孩子这样,不准孩子那样,可是爱玩爱闹、乐于探索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只禁止不引导,只会让孩子越发好奇而偷偷到河里游泳,危险性更大。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给孩子们开设游泳课,有条件的家庭也可以在家长或者专职教练的带领下让孩子学习游泳,教育孩子到有救生员的游泳池游泳。这样,既满足了孩子们的天性,又能让他们学习一下自救的本领,岂不两全其美。 四、因噎废食 因为最近几年安全事故频发,很多教育主管部门都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活动。很多传统集体活动项目都被取消,如每年的春游、秋游、重阳节到敬老院慰问老人、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等。对于10年前的学生来说,每年的春游、秋游恐怕是他们学校生活中最美好的记忆,而现在的学生再也没有这种集体生活的美好体验。重庆市著名的红色教育基地——红岩村革命纪念馆现在恐怕很难发挥教育作用了。近年来,我们区县学校根本就没有组织学生去参观。学生十分渴望,广大家长教师也觉得这项教育不可或缺。然而“安全”就像紧箍咒让我们动弹不得。更有甚者,2012年上学期我县抽测小学学生体质,其中有一项是50米跑。因为有的小学操场太小,就建议组织学生到中学进行测试,但是这违反了“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原则,于是这项测试取消。试想从小学到中学不过几百米的距离,还有老师带队,会有什么危险,这岂不是到了因噎废食的地步吗?
一方面国家安排了社会实践课程,要求学生走出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工厂、走进军营参加实践活动,另一方面为了安全,我们又不能组织学生参加任何校外的集体活动。在这样矛盾的政策中,教育工作者无所适从。有人建议让学生自己利用假期去参加社会实践,但是如果说学校组织的活动都不安全,难道学生自己去就安全了吗?而且有些实践活动没有统一的组织,学生也无法完成。
安全,安全,在一切都以“安全第一”的形势下,中国的基础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温室加保险箱”式的教育。整个社会,包括政府机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长、教师都恨不得把每个学生装进保险箱里,从幼儿园到大学,大家都希望孩子们静静的躺在保险箱里,除了往他们脑袋里拼命塞知识外,什么都不要做。因为除了考高分,孩子们干什么事情都有危险。削铅笔吧,危险,小刀把手削到了就是责任事故,于是所有学生都不准用小刀,只准用转笔刀,当然最好是家长削好;上手工课吧,危险,带剪刀来,管制刀具是要收缴的;上体育课吧,因东华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的一名大三男生在1000米体育测试时猝死,于是一切稍稍激烈的运动都取消了;集体外出参加郊游、社会实践活动,更危险!要是出了车祸,谁能承担这个责任?所以把孩子们关在学校里就是最安全的了。
然而就是呆着保险箱里,还是不时有安全事故发生,孩子们也并不安全。打碎保险箱,协调社会的一切资源,在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除了学习安全知识外,更多的要正确引导孩子们参加社会实践,在安全实践活动中受到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即使现在受到一些小的伤害,将来也能避免更大的危险。这才是广大学校安全教育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