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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如何发挥学生纪律在学校中的教育力量是许多学校思考的问题。文章以美国一所初中的违规行为管理系统为例,分析美国学校的学生纪律,尤其在违规行为管理上的经验思路及对我国制定与实施学校纪律的启示。
[关键词] 学生纪律 违规行为管理系统 美国
学生纪律是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规则,无论对学生个人,还是对公民社会,都是重要的教育力量。美国基础教育一向以“自由”闻名,但真正的自由总是在一定的限制和范围内展开的。美国中学在学生纪律的制定,尤其是学生违规行为的处理上都有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2. 违规行为的处理
学生的违规行为分值可以累加,累积分将最终决定学生需要接受的具体惩罚(见表2)。
其中,拥有、使用或兜售酒、毒品等,对学生、教师进行人身攻击,拥有、使用武器类物品等违规行为将直接处以停学10天或勒令退学的惩罚。
二、分析:美国学生违规行为管理的特点
从TMS违规行为管理系统来看,学生违规行为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行为分层
TMS违规行为管理系统明确列出了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既包括吃口香糖/食物、上课睡觉等经常会发生的较轻违规行为,也包括旷课、打架等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的轻重,TMS将违规行为分为四个层级,并分别赋予1分、5分、10分、20分的分值,分值越大,情节越严重。
从本质上来说,这样的违规行为管理方法是一种惩罚权力的“结构化”,即学校违规行为管理权力的合理化分布。列举的违规行为遍及了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并不意味着事无俱细和层层监控,而是明晰纪律的管理范围及其程度,实现纪律管理的有效性。其最大好处是清晰地将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相互区别开来,既避免了因为学生的偶犯错误而受到严厉的处罚,减少惩罚成本,又不会姑息学生重复性错误的发生,使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家长都能清楚无误地知道不同违规行为的不同层级及其分量,并在违规行为的定性上取得共识,从而避免了不同处罚形式的争论,使纪律产生“更稳定、更有效、更持久、更具体的效果”。[2]
2. 违规积分
TMS的处罚分值从5分开始,积分5分以下并不会受到惩罚,这给因为过失而犯了小错误的学生一个及时纠错改正和免于惩罚的机会。只要学生知错就改,不再累犯,就不会受到惩罚。而对于一些严重危害教师、学生安全的违规行为,如拥有、使用及兜售酒、毒品,对学生或教师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则直接停学10天或受到更严重的惩罚。
这里有一个值得重视的原则:尽量延长违规学生接受一次性重惩的周期,使惩罚的影响长期存在。言外之意,人们可以通过“稀释”惩罚而使惩罚的影响得到加强[3]。违规行为管理系统中的积分系统正好可以“稀释”惩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冲”作用:一是时间的缓冲,即违规行为的惩罚并非在行为发生后立刻实施,而是在一段时间后集中实施;二是形式的缓冲,它通过对小错误及时有效地监控,从而减少了较严重错误的发生。
3. 对应惩罚
在TMS违规行为管理系统中,不同的分值对应不同的惩罚方式。惩罚方式类型多样,主要有家长信、留堂、去行为干预中心、取消课外活动资格、停学、退学等。
在成长过程中,学生无疑需要接受指导或疏导,这种指导和疏导最好能够渗入儿童的生活情境[4]。作为一种指导和疏导方式,惩罚也同样如此。如果惩罚只是在学生的档案中填一张表,那么它很有可能只是一张纸,并没有介入到学生的生活情境中,真正影响学生的真实生活,其教育作用也就不得而知。TMS违规行为管理系统中采用的惩罚方式正是通过停止正常学校学习、插入其他受教育阶段等方式,使惩罚可以直接渗透进学生的学校生活,使之成为一种“成长记忆”(而不是一张“书面检查”),从而起到教育的目的,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
三、启示:从管治到善治
1. 惩罚的教育作用
学校培养学生“对待生活的各种可能的终极态度”,促进其成长与发展[5]。学生纪律也应充分体现促进学生“发展”的精神。在我国,学校往往以“不要出事”为终极目标,而非学生持续健康的发展。学校将管理的数量与质量建立起线性关系,认为管得越多,则管得越好;管得越严,则管得越有效。采取的方式也以“堵”为主,“不准”这个,“严禁”那个,于是,学校成了“监狱”,而学生成了“犯人”,学生纪律因此成为威吓的代言词(见表3)。
作为一种反向的教育力量,惩罚与奖励一样对学生有着重要的影响。惩罚是纪律之所以能发挥其规范效应的保障,保障其权威性。惩罚的功能本质上应是“防范性的”[6],其本身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杜绝违反纪律行为的发生。惩罚应是纪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即明确违反纪律的后果。其次,惩罚的方式与程度也对纪律的权威性和教育性有着重要影响。学校在明确纪律的惩罚时应以学生的生活情境为基础,采取对学生有切实影响且可接受的惩罚方式,应该避免“高风险”的惩罚方式,同时保证惩罚方式对学生具有的正面教育意义。
2. 真正“能用”的纪律与惩罚
在我国,学校制定的学生纪律文本在一定程度上都体现出一定的不完整性,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形式上的不完整,缺乏“事后性机制”,即缺少对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方式方法。如有“不迟到、不早退”的规定,但缺少对“迟到、早退”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纪律文本中普遍缺少“如果……就……”的语言结构。这使得学校管理的实际操作无法制度化及文本化,纪律只是墙上贴的一张纸,无法运用于教育实践中。二是内容上的不完整,即文本的模糊性。许多学校虽然建立了校规、守则等一系列学校规章管理制度,但在学校管理的实务中却缺乏制度理性,而更多地体现了人为的主观性。纪律的语言表达呈现“高、大、空”,宽泛、模糊、口号化、理想化而无法真正起到制度的约束作用。也正因为“潜规则”的“不言自明性”,给学校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与问题。尤其是在处理违纪学生方面,由于制度的不明确、随意性大,极易引起学生、家长的争议。在近几年学校频频坐上法庭被告席的案例中,有不少就是因为学生和家长对学校违规行为的惩罚持有巨大的认知差异造成的。
学校需要制定“能”实施的学生纪律。制定标准化的学生纪律可以帮助我们的学校建立起清晰、明确、具体的纪律体系,阐明违规行为的范围与分类、应受到的惩罚等,明确不同违规行为的不同应对措施。这样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操作性指南,使违规行为的处理真正做到有据可依,杜绝了人为弹性化处理的可能性,最大可能地避免了学生和家长对于学校处罚提出异议,并维持学校日常管理的公平和公正,使学生纪律从理性化的书面语言走向教育实践中可参照、可操作的完整的实践行动。
3. 培养学生的纪律精神
在我国,法定的学生纪律处分形式包括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7],且均需记入学生档案。其处分方式都较为严重,对学生的影响较大,甚至可能影响学生将来的发展机会,是典型的“高风险”惩罚方式。过于严苛的惩罚,一方面并不能真正地促进学生发展,反而容易激起学生的抵触情绪,甚至使他们自暴自弃;另一方面,处分起点过高,并不利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自律与管理。学生是发展中的个体,需要学生纪律作为一种外在教育力量影响其行为与思想。虽然学校和教师在以上高风险的处分形式外,还会采取其他处罚形式,如罚抄写、留堂等,但这些处罚采取的形式与程度都取决于学校和教师临时的主观情绪与态度,缺少明确的制度支持。
纪律精神是儿童处于具体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规范感,是一种未来职业精神与公民道德的准备[8]。纪律精神最为重要的,就是对于规范的尊重。这种对于规范的尊重并非凭空产生的,而是通过学校纪律的实践逐步形成的。只有面对值得尊重的纪律时,学生才可以充分了解不当行为的后果,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一旦违反纪律会有怎样的后果,等等,从而学会自我约束,承担责任,并能在学校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纪律精神。
杜威曾说:“学校本身必须是一种社会生活,具有社会生活的全部意义。”[9]作为学校制度的一部分,纪律同样具备超乎其本身的功能,即促进学生的发展。学生对于学校生活的理解必将投射于其将来的社会生活中,其对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的尊重必然奠基于对于学校社会制度规则的尊重。只有学校中建立严谨完整的纪律,才能使学生逐渐养成纪律精神,为进入公民社会做好行为和思想的双重准备。
参考文献:
[1] Talawanda Middle School. Talawanda Middle School Student Book(2007-2008)[Z].2007.
[2] (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 刘北成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第3版):89.
[3][5][6][8] (法)爱弥儿·涂尔干. 道德教育[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2、2、157、143.
[4][9] (美)杜威.道德教育原理[M].王承绪等,译.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62、212.
[7] 褚宏启. 中小学法律问题分析[M]. 北京:红旗出版社,2003:140.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 熊建辉
[关键词] 学生纪律 违规行为管理系统 美国
学生纪律是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规则,无论对学生个人,还是对公民社会,都是重要的教育力量。美国基础教育一向以“自由”闻名,但真正的自由总是在一定的限制和范围内展开的。美国中学在学生纪律的制定,尤其是学生违规行为的处理上都有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2. 违规行为的处理
学生的违规行为分值可以累加,累积分将最终决定学生需要接受的具体惩罚(见表2)。
其中,拥有、使用或兜售酒、毒品等,对学生、教师进行人身攻击,拥有、使用武器类物品等违规行为将直接处以停学10天或勒令退学的惩罚。
二、分析:美国学生违规行为管理的特点
从TMS违规行为管理系统来看,学生违规行为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行为分层
TMS违规行为管理系统明确列出了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既包括吃口香糖/食物、上课睡觉等经常会发生的较轻违规行为,也包括旷课、打架等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的轻重,TMS将违规行为分为四个层级,并分别赋予1分、5分、10分、20分的分值,分值越大,情节越严重。
从本质上来说,这样的违规行为管理方法是一种惩罚权力的“结构化”,即学校违规行为管理权力的合理化分布。列举的违规行为遍及了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并不意味着事无俱细和层层监控,而是明晰纪律的管理范围及其程度,实现纪律管理的有效性。其最大好处是清晰地将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相互区别开来,既避免了因为学生的偶犯错误而受到严厉的处罚,减少惩罚成本,又不会姑息学生重复性错误的发生,使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家长都能清楚无误地知道不同违规行为的不同层级及其分量,并在违规行为的定性上取得共识,从而避免了不同处罚形式的争论,使纪律产生“更稳定、更有效、更持久、更具体的效果”。[2]
2. 违规积分
TMS的处罚分值从5分开始,积分5分以下并不会受到惩罚,这给因为过失而犯了小错误的学生一个及时纠错改正和免于惩罚的机会。只要学生知错就改,不再累犯,就不会受到惩罚。而对于一些严重危害教师、学生安全的违规行为,如拥有、使用及兜售酒、毒品,对学生或教师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则直接停学10天或受到更严重的惩罚。
这里有一个值得重视的原则:尽量延长违规学生接受一次性重惩的周期,使惩罚的影响长期存在。言外之意,人们可以通过“稀释”惩罚而使惩罚的影响得到加强[3]。违规行为管理系统中的积分系统正好可以“稀释”惩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冲”作用:一是时间的缓冲,即违规行为的惩罚并非在行为发生后立刻实施,而是在一段时间后集中实施;二是形式的缓冲,它通过对小错误及时有效地监控,从而减少了较严重错误的发生。
3. 对应惩罚
在TMS违规行为管理系统中,不同的分值对应不同的惩罚方式。惩罚方式类型多样,主要有家长信、留堂、去行为干预中心、取消课外活动资格、停学、退学等。
在成长过程中,学生无疑需要接受指导或疏导,这种指导和疏导最好能够渗入儿童的生活情境[4]。作为一种指导和疏导方式,惩罚也同样如此。如果惩罚只是在学生的档案中填一张表,那么它很有可能只是一张纸,并没有介入到学生的生活情境中,真正影响学生的真实生活,其教育作用也就不得而知。TMS违规行为管理系统中采用的惩罚方式正是通过停止正常学校学习、插入其他受教育阶段等方式,使惩罚可以直接渗透进学生的学校生活,使之成为一种“成长记忆”(而不是一张“书面检查”),从而起到教育的目的,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
三、启示:从管治到善治
1. 惩罚的教育作用
学校培养学生“对待生活的各种可能的终极态度”,促进其成长与发展[5]。学生纪律也应充分体现促进学生“发展”的精神。在我国,学校往往以“不要出事”为终极目标,而非学生持续健康的发展。学校将管理的数量与质量建立起线性关系,认为管得越多,则管得越好;管得越严,则管得越有效。采取的方式也以“堵”为主,“不准”这个,“严禁”那个,于是,学校成了“监狱”,而学生成了“犯人”,学生纪律因此成为威吓的代言词(见表3)。
作为一种反向的教育力量,惩罚与奖励一样对学生有着重要的影响。惩罚是纪律之所以能发挥其规范效应的保障,保障其权威性。惩罚的功能本质上应是“防范性的”[6],其本身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杜绝违反纪律行为的发生。惩罚应是纪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即明确违反纪律的后果。其次,惩罚的方式与程度也对纪律的权威性和教育性有着重要影响。学校在明确纪律的惩罚时应以学生的生活情境为基础,采取对学生有切实影响且可接受的惩罚方式,应该避免“高风险”的惩罚方式,同时保证惩罚方式对学生具有的正面教育意义。
2. 真正“能用”的纪律与惩罚
在我国,学校制定的学生纪律文本在一定程度上都体现出一定的不完整性,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形式上的不完整,缺乏“事后性机制”,即缺少对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方式方法。如有“不迟到、不早退”的规定,但缺少对“迟到、早退”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纪律文本中普遍缺少“如果……就……”的语言结构。这使得学校管理的实际操作无法制度化及文本化,纪律只是墙上贴的一张纸,无法运用于教育实践中。二是内容上的不完整,即文本的模糊性。许多学校虽然建立了校规、守则等一系列学校规章管理制度,但在学校管理的实务中却缺乏制度理性,而更多地体现了人为的主观性。纪律的语言表达呈现“高、大、空”,宽泛、模糊、口号化、理想化而无法真正起到制度的约束作用。也正因为“潜规则”的“不言自明性”,给学校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与问题。尤其是在处理违纪学生方面,由于制度的不明确、随意性大,极易引起学生、家长的争议。在近几年学校频频坐上法庭被告席的案例中,有不少就是因为学生和家长对学校违规行为的惩罚持有巨大的认知差异造成的。
学校需要制定“能”实施的学生纪律。制定标准化的学生纪律可以帮助我们的学校建立起清晰、明确、具体的纪律体系,阐明违规行为的范围与分类、应受到的惩罚等,明确不同违规行为的不同应对措施。这样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操作性指南,使违规行为的处理真正做到有据可依,杜绝了人为弹性化处理的可能性,最大可能地避免了学生和家长对于学校处罚提出异议,并维持学校日常管理的公平和公正,使学生纪律从理性化的书面语言走向教育实践中可参照、可操作的完整的实践行动。
3. 培养学生的纪律精神
在我国,法定的学生纪律处分形式包括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7],且均需记入学生档案。其处分方式都较为严重,对学生的影响较大,甚至可能影响学生将来的发展机会,是典型的“高风险”惩罚方式。过于严苛的惩罚,一方面并不能真正地促进学生发展,反而容易激起学生的抵触情绪,甚至使他们自暴自弃;另一方面,处分起点过高,并不利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自律与管理。学生是发展中的个体,需要学生纪律作为一种外在教育力量影响其行为与思想。虽然学校和教师在以上高风险的处分形式外,还会采取其他处罚形式,如罚抄写、留堂等,但这些处罚采取的形式与程度都取决于学校和教师临时的主观情绪与态度,缺少明确的制度支持。
纪律精神是儿童处于具体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规范感,是一种未来职业精神与公民道德的准备[8]。纪律精神最为重要的,就是对于规范的尊重。这种对于规范的尊重并非凭空产生的,而是通过学校纪律的实践逐步形成的。只有面对值得尊重的纪律时,学生才可以充分了解不当行为的后果,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一旦违反纪律会有怎样的后果,等等,从而学会自我约束,承担责任,并能在学校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纪律精神。
杜威曾说:“学校本身必须是一种社会生活,具有社会生活的全部意义。”[9]作为学校制度的一部分,纪律同样具备超乎其本身的功能,即促进学生的发展。学生对于学校生活的理解必将投射于其将来的社会生活中,其对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的尊重必然奠基于对于学校社会制度规则的尊重。只有学校中建立严谨完整的纪律,才能使学生逐渐养成纪律精神,为进入公民社会做好行为和思想的双重准备。
参考文献:
[1] Talawanda Middle School. Talawanda Middle School Student Book(2007-2008)[Z].2007.
[2] (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 刘北成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第3版):89.
[3][5][6][8] (法)爱弥儿·涂尔干. 道德教育[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2、2、157、143.
[4][9] (美)杜威.道德教育原理[M].王承绪等,译.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62、212.
[7] 褚宏启. 中小学法律问题分析[M]. 北京:红旗出版社,2003:140.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 熊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