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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继承制度包括家产继承与身份继承两大内容。汉唐时代家庭继承制度中,上述两种继承的基本原则与精神恰相泾渭。家产继承中的“均”与身份继承中的“不均”,家产继承中的“不分嫡庶”、“不分长幼”与身份继承中的“嫡庶分明”、“长幼有序”,再加上王朝政权对家产继承与身份继承不同的行政态度,共同构成了一种互相贯通的反向制约关系。这种反向制约是中国古代小农家庭与小农经济存续的根本保障,也是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稳定延续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