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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企业在出售固定资产时,涉及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如何选择税率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是2009年增值税转型后许多企业关心的问题。本文在介绍了《税法》关于出售固定资产涉及税种的规定的同时,进一步分析了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企业如何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旨在帮助企业正确的进行涉税处理。
关键词 固定资产 增值税营业税 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 F231文献标识码:A
固定资产根据其形态可分为有形动产和不动产,企业在出售固定资产时,涉及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视固定资产的不同形态来判定。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出售有形动产应纳增值税,出售不动产时,则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体的涉税会计处理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出售有形动产应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可归纳为以下两类: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均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2。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均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7%)€?7%。
例: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出售一台于2009年6月购入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原价为200000元,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净残值率为0,售价为216450元(含增值税),该机器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会计处理如下:
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216450/(1+17%)]€?7%=31450(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00
累计折旧2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6450
贷:固定资产清理18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1450
(3)结转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5000
贷:营业外收入5000
如果该机器购入时间为2008年6月, 甲企业为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其他条件不变,则出售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216450/(1+4%)]€?%/2=4162.5(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160000
累计折旧 4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16450
貸:固定资产清理21228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162.5
(3)结转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52287.5
贷:营业外收入52287.25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有形动产应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税[2008]170号及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律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
例: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5月出售一台已使用过的机器,原价为80000元,已提折旧20000元,售价为51500元(含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51500/(1+3%)]€?%=1000(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60000
累计折旧20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51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0
(3)结转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9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500
三、企业出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出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固定资产,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5%征收营业税。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经营房地产买卖业务的企业,对其取得的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应交纳营业税。在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计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月内销售商品房4000000元,其应纳营业税为:4000000€?%﹦20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0
计提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00000
(二)其他企业销售不动产的会计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销售不动产,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依据计算营业税。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例:A企业2010年3月出售旧办公楼一幢,原价为500万元,已提折120万元,售价为45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万元,营业税税率5%。会计处理如下:
应交营业税﹦4500000€?%﹦225000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3800000
累计折旧 1200000
贷:固定资产5000000
(2)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3)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45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275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25000
(4)结转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425000
贷:营业外收入 425000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 左锐等.税务会计.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年8月第一版.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4]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来源:http://wenku.baidu.com/view/cd6eb6eb172ded630b1cb6ac.html.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来源: http://wenku.baidu.com/view/feac3a1c59eef8c75fbfb3ca.html.
关键词 固定资产 增值税营业税 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 F231文献标识码:A
固定资产根据其形态可分为有形动产和不动产,企业在出售固定资产时,涉及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视固定资产的不同形态来判定。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出售有形动产应纳增值税,出售不动产时,则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体的涉税会计处理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出售有形动产应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可归纳为以下两类: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均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2。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均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7%)€?7%。
例: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出售一台于2009年6月购入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原价为200000元,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净残值率为0,售价为216450元(含增值税),该机器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会计处理如下:
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216450/(1+17%)]€?7%=31450(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00
累计折旧2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6450
贷:固定资产清理18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1450
(3)结转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5000
贷:营业外收入5000
如果该机器购入时间为2008年6月, 甲企业为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其他条件不变,则出售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216450/(1+4%)]€?%/2=4162.5(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160000
累计折旧 4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16450
貸:固定资产清理21228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162.5
(3)结转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52287.5
贷:营业外收入52287.25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有形动产应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税[2008]170号及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律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
例: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5月出售一台已使用过的机器,原价为80000元,已提折旧20000元,售价为51500元(含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出售时应交纳增值税=[51500/(1+3%)]€?%=1000(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60000
累计折旧20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51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0
(3)结转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9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500
三、企业出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出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固定资产,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5%征收营业税。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经营房地产买卖业务的企业,对其取得的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应交纳营业税。在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计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月内销售商品房4000000元,其应纳营业税为:4000000€?%﹦20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0
计提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00000
(二)其他企业销售不动产的会计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销售不动产,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依据计算营业税。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例:A企业2010年3月出售旧办公楼一幢,原价为500万元,已提折120万元,售价为45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万元,营业税税率5%。会计处理如下:
应交营业税﹦4500000€?%﹦225000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3800000
累计折旧 1200000
贷:固定资产5000000
(2)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3)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45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275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25000
(4)结转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425000
贷:营业外收入 425000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 左锐等.税务会计.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年8月第一版.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4]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来源:http://wenku.baidu.com/view/cd6eb6eb172ded630b1cb6ac.html.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来源: http://wenku.baidu.com/view/feac3a1c59eef8c75fbfb3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