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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乐评人成长速度与乐迷成长速度不成正比、音乐堕落速度与乐迷成熟速度不成正比的时代,越来越多的资深乐评人/音乐启蒙者不得不抛弃不相为谋的大众,转而致力于向越来越小的小众圈子推广偏门音乐,并终于在个人私趣味的小道上渐行渐远。此时,来自海峡彼岸的著名摇滚铁杆马世芳先生却开始回忆了。
与内地摇滚乐评人的高产相反,马世芳对他的文字持有一种不公正的谦卑,始终自称“业余写作者”、“见习生”。正因如此,时值三十五岁,他的首部个人散文集《地下乡愁蓝调》才与台湾读者见面。仅不足一年时间,其中文简体版便顺利着陆,整装亮相,这在以往只能通过代理服务器浏览“honeypie.org”、在“台湾音乐五四三”打包文章的内地读者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意外惊喜。
提起马世芳,资深摇滚乐迷们应该不会陌生。台湾资深摇滚乐评人,写作者,广播人,唱片业者,“五四三音乐站”站长——在台湾,他被称作“最后一个末代文艺青年”。《地下乡愁蓝调》,其名借自鲍勃·迪伦一九六五年的单曲唱片,足见迪伦对作者意义深远。“彼时的我竟如此苍老,如今的我却年轻了”,正如迪伦所唱的,这本书是年轻了的马世芳对那个形单影只的十五岁苍老少年的回忆,而那个十五岁的奇怪少年,则追忆着他出生前的狂飙年代。于是我们看到,一个三十五岁的中年人轻拍那个十五岁少年的肩膀,与之分享淘到披头士黑胶唱片的狂喜,与之交谈,惺惺相惜,共同温习那些将他们与这个世界永久隔开的致命乐音,从披头士、大门、地下丝绒、迪伦、科恩与台湾民谣的漫漫长路中,看到这三十五岁的自己究竟“从何处来”。
与绝大多数拥有一段惨痛的“听歌血泪史”的摇滚青年不同,马世芳无疑拥有一个神钦鬼羡的成长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他想不成长为优质文艺男青年都难:作家亮轩是他的父亲,音乐广播人陶晓青是他的母亲;年幼的他在自家客厅里,便见证了台湾民歌运动的兴起(当年那些地下状态的叔叔阿姨破土而出,随随便便就长成一个罗大佑、杨弦、齐豫、李宗盛)。于是,九岁做音乐广播,十五岁梦想以音乐和文字为生,大学时编出如今的乐史重要文献,二十四岁编纂台湾音乐必读书(《永远的未央歌》),二十九岁创办“音乐五四三”,跨足社群经营与独立音乐发行事业,在马世芳便是再正常不过。
《地下乡愁蓝调》收纳了他从二十四岁至三十五岁的经典篇章,可以说是马世芳的青春纪念册——“出清存货,才能告别青春期。”此书之后,就可以告别。然而,这不仅是马世芳一个人的青春纪念册,也是所有摇滚青年的青春纪念碑。马世芳虽生为“文艺贵族”,却与当年那些埋首于北京新街口、徜徉于上海大自鸣钟、浪迹于广州岗顶的“打口青年”一样,他是被台湾的中华商场和牯岭街的黑胶唱片喂养大的。“生命中另一些眼睛睁开后,一切都不一样了。”与我们从“文革”末期、改革开放初期走出来的“七○后”不同,马世芳是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台湾政治的风云激荡中成长起来的。十六岁,正值“强人时代”的末尾,禁严解除,舆论空前自由,每个“琼斯先生”都嗅到空气中火爆蠢动的味道。他与友人创办地下刊物,以激扬文字为枪,强劲思想为刃,急于参与时代的变革,吼出自己的声音,而摇滚乐,却始终是他无法言说的秘密与寂寞。“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成为你的朋友”,在幻想中,他将鲍勃·迪伦、披头士、吉姆·莫里森、宇宙塑胶人一干人等看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假如不是在哪个百无聊赖的午后看了一场乐团演出,或者买了一张地下丝绒的唱片,或者碰到另一个人渣朋友打算邀你一起搞乐团(乐器可以等团员到齐再学),你的生命大概就这么不死不活地过下去了。然而摇滚乐改变了这一切,是的,在背起电吉他狠狠刷下去的那一刻,你清楚地知道,得救了。”在《那些寂寞美丽的噪音》中,马世芳如是说。如果说这段话仅对摇滚乐手有效的话,那么,史上最酷摇滚人娄·里德的一句歌词则几乎是所有听摇滚乐长大的孩子们寻找同类的暗号——“詹妮五岁时,生活很无聊,她打开收音机调到纽约台,摇滚乐拯救了她的生命。”摇滚乐也许是危险的喧哗与骚动,但它真的可以强大到足以拯救生命。必须被摇滚乐从虫豸般的卑贱人生中打捞拯救——否则就不是马世芳所说的“摇滚乐”,不是真正的“摇滚乐”。列侬说,“摇滚乐的孩子们永远不死,他们只是渐行渐远”。当然,他们必须付出的,是永远“与世界为敌”,拒绝“大人世界”的代价,这代价仅被允许赐予那些睁开“另一些眼睛”的青年人,使他们迅速苍老,以便在剩下的时间中永远年轻。
摇滚乐能改变世界么?摇滚乐的孩子们改变世界了么?对这个问题,摇滚乐手的回答往往是否定的,他们只想“做好自己的音乐”而已。然而,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是,一支摇滚乐队的确唱垮了当道的权力,一本音乐杂志的确撼动了整个社会。摇滚乐自出生那刻起,就从未停止在不断自我否弃中成长,将每个世代的年轻人裹挟其中,最终成为永远不肯与世界妥协,永远不向权贵低头、向非利士屈膝的一群人,永远持有一种天马行空、自由无畏的生活方式。事实就是这样,摇滚乐已经改变了世界,问题只在于究竟能多大程度地改变它。这也许就是摇滚乐危险的一面,它的危险不在于与毒品、滥交纠缠不清,不在于它养育出“垮掉烂掉”的青年人,而在于它教人以一种勇敢的姿态狂飙突进地生活下去,而不是在自恋虚弱的心态里真正地堕落下去。摇滚的孩子们以众人的毒药为美酒,始终无法停止饮鸩止渴,因为那东西真的救了他们的命。
虽然拥有常人望尘莫及的“传奇”经历,马世芳对青春的回望并不让人感到丝毫的距离,而是以他“推敲到快有洁癖”的诗质文字,拥抱一切“可能的读者”。对大多数对摇滚乐知之甚少的读者来说,《地下乡愁蓝调》不是在说什么摇滚乐,而是以之为引,讲述一个骚动喧嚣的大时代,一段激情与幻灭的青春,以形而上的“乡愁”轻叩人之存在的窄门。如作者言,“所谓音乐,则多半只是借口——这些文章,其实是在试着让余烬犹温的青春期,借着文字的煽动,或许再发一点热、发一点光。这里面有我自己的青春,也有不只一整代人的青春”。他会像个孩子,幻想坐进一架时光机,抢下马克·查普曼的左轮手枪,以便让列侬办一辈子全球巡演,并看看他会在自己的博客里对这个声名狼藉的时代说些什么。幻想中的他左冲右突,像个救火警察,替那些早逝的伟大乐手修理失控的机车、摔下的飞机,抢下过量的药丸、射出的子弹——而他最想做的,是替罗伯特·约翰逊挡下那杯毒酒,以便让他替吉他插上电、接上扩音器,在“二战”开始前就一手催生摇滚乐。他收集无敌海量的迪伦“靴子腿”到倾尽所有,与大洋彼岸的迪伦迷一道走火入魔痛不欲生;他希望能够遇到吉米·亨德里克斯的老鬼魂,猜他定是和善又孤寂,幻想他会带上那柄被焚的火红电吉他现身;他回忆震撼台湾几个世代的传奇民歌乐手李双泽、胡德夫,讲述他们是如何将如今大腹便便身居要职的“前摇滚青年”们一一唤醒,后者又是如何面红耳赤,抱头痛哭,为了自己曾经纯洁的耳朵。
《地下乡愁蓝调》是一部纪录片,又是一部公路电影,它带你穿梭于摇滚乐的创世纪、嬉皮年代的天真、七十年代的颓靡、台湾民歌运动的风起云涌……不论海峡此岸还是彼岸,它们都是属于我们出生之前的的共同记忆,这记忆是没有“隔”的。从这浩瀚芜杂的背景音乐中走出来的,是一只“错装了青春身体的老灵魂”。摇滚乐是孤独的,它的孤独就是“台上与万人做爱,台下独自回家洗洗睡”的孤独。而看到这喧嚣背后深藏的刻骨孤独,读懂了这寂寞的人们,哪怕仅彼此对望一瞬,也“比轰轰烈烈的恋爱还要深刻”。马世芳是幸运的,不仅在于他能见证上一世代的美好,更在于他写下这些美好,不为凭吊或纪念,而是将这美好的持久感觉交付给那些未来的耳朵。他不是在为青春烧纸钱,而是希望在清理存货后更轻松地上路。“青春不再,余烬犹温。”被摇滚乐拯救的孩子是否真的会永远年轻?我们不知道。我们只能说,如果一个三十五岁的人仍然不肯变老,那么也许,他真的再也不会老了。
(《地下乡愁蓝调》,马世芳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二○○七年版,29.00元)
与内地摇滚乐评人的高产相反,马世芳对他的文字持有一种不公正的谦卑,始终自称“业余写作者”、“见习生”。正因如此,时值三十五岁,他的首部个人散文集《地下乡愁蓝调》才与台湾读者见面。仅不足一年时间,其中文简体版便顺利着陆,整装亮相,这在以往只能通过代理服务器浏览“honeypie.org”、在“台湾音乐五四三”打包文章的内地读者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意外惊喜。
提起马世芳,资深摇滚乐迷们应该不会陌生。台湾资深摇滚乐评人,写作者,广播人,唱片业者,“五四三音乐站”站长——在台湾,他被称作“最后一个末代文艺青年”。《地下乡愁蓝调》,其名借自鲍勃·迪伦一九六五年的单曲唱片,足见迪伦对作者意义深远。“彼时的我竟如此苍老,如今的我却年轻了”,正如迪伦所唱的,这本书是年轻了的马世芳对那个形单影只的十五岁苍老少年的回忆,而那个十五岁的奇怪少年,则追忆着他出生前的狂飙年代。于是我们看到,一个三十五岁的中年人轻拍那个十五岁少年的肩膀,与之分享淘到披头士黑胶唱片的狂喜,与之交谈,惺惺相惜,共同温习那些将他们与这个世界永久隔开的致命乐音,从披头士、大门、地下丝绒、迪伦、科恩与台湾民谣的漫漫长路中,看到这三十五岁的自己究竟“从何处来”。
与绝大多数拥有一段惨痛的“听歌血泪史”的摇滚青年不同,马世芳无疑拥有一个神钦鬼羡的成长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他想不成长为优质文艺男青年都难:作家亮轩是他的父亲,音乐广播人陶晓青是他的母亲;年幼的他在自家客厅里,便见证了台湾民歌运动的兴起(当年那些地下状态的叔叔阿姨破土而出,随随便便就长成一个罗大佑、杨弦、齐豫、李宗盛)。于是,九岁做音乐广播,十五岁梦想以音乐和文字为生,大学时编出如今的乐史重要文献,二十四岁编纂台湾音乐必读书(《永远的未央歌》),二十九岁创办“音乐五四三”,跨足社群经营与独立音乐发行事业,在马世芳便是再正常不过。
《地下乡愁蓝调》收纳了他从二十四岁至三十五岁的经典篇章,可以说是马世芳的青春纪念册——“出清存货,才能告别青春期。”此书之后,就可以告别。然而,这不仅是马世芳一个人的青春纪念册,也是所有摇滚青年的青春纪念碑。马世芳虽生为“文艺贵族”,却与当年那些埋首于北京新街口、徜徉于上海大自鸣钟、浪迹于广州岗顶的“打口青年”一样,他是被台湾的中华商场和牯岭街的黑胶唱片喂养大的。“生命中另一些眼睛睁开后,一切都不一样了。”与我们从“文革”末期、改革开放初期走出来的“七○后”不同,马世芳是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台湾政治的风云激荡中成长起来的。十六岁,正值“强人时代”的末尾,禁严解除,舆论空前自由,每个“琼斯先生”都嗅到空气中火爆蠢动的味道。他与友人创办地下刊物,以激扬文字为枪,强劲思想为刃,急于参与时代的变革,吼出自己的声音,而摇滚乐,却始终是他无法言说的秘密与寂寞。“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成为你的朋友”,在幻想中,他将鲍勃·迪伦、披头士、吉姆·莫里森、宇宙塑胶人一干人等看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假如不是在哪个百无聊赖的午后看了一场乐团演出,或者买了一张地下丝绒的唱片,或者碰到另一个人渣朋友打算邀你一起搞乐团(乐器可以等团员到齐再学),你的生命大概就这么不死不活地过下去了。然而摇滚乐改变了这一切,是的,在背起电吉他狠狠刷下去的那一刻,你清楚地知道,得救了。”在《那些寂寞美丽的噪音》中,马世芳如是说。如果说这段话仅对摇滚乐手有效的话,那么,史上最酷摇滚人娄·里德的一句歌词则几乎是所有听摇滚乐长大的孩子们寻找同类的暗号——“詹妮五岁时,生活很无聊,她打开收音机调到纽约台,摇滚乐拯救了她的生命。”摇滚乐也许是危险的喧哗与骚动,但它真的可以强大到足以拯救生命。必须被摇滚乐从虫豸般的卑贱人生中打捞拯救——否则就不是马世芳所说的“摇滚乐”,不是真正的“摇滚乐”。列侬说,“摇滚乐的孩子们永远不死,他们只是渐行渐远”。当然,他们必须付出的,是永远“与世界为敌”,拒绝“大人世界”的代价,这代价仅被允许赐予那些睁开“另一些眼睛”的青年人,使他们迅速苍老,以便在剩下的时间中永远年轻。
摇滚乐能改变世界么?摇滚乐的孩子们改变世界了么?对这个问题,摇滚乐手的回答往往是否定的,他们只想“做好自己的音乐”而已。然而,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是,一支摇滚乐队的确唱垮了当道的权力,一本音乐杂志的确撼动了整个社会。摇滚乐自出生那刻起,就从未停止在不断自我否弃中成长,将每个世代的年轻人裹挟其中,最终成为永远不肯与世界妥协,永远不向权贵低头、向非利士屈膝的一群人,永远持有一种天马行空、自由无畏的生活方式。事实就是这样,摇滚乐已经改变了世界,问题只在于究竟能多大程度地改变它。这也许就是摇滚乐危险的一面,它的危险不在于与毒品、滥交纠缠不清,不在于它养育出“垮掉烂掉”的青年人,而在于它教人以一种勇敢的姿态狂飙突进地生活下去,而不是在自恋虚弱的心态里真正地堕落下去。摇滚的孩子们以众人的毒药为美酒,始终无法停止饮鸩止渴,因为那东西真的救了他们的命。
虽然拥有常人望尘莫及的“传奇”经历,马世芳对青春的回望并不让人感到丝毫的距离,而是以他“推敲到快有洁癖”的诗质文字,拥抱一切“可能的读者”。对大多数对摇滚乐知之甚少的读者来说,《地下乡愁蓝调》不是在说什么摇滚乐,而是以之为引,讲述一个骚动喧嚣的大时代,一段激情与幻灭的青春,以形而上的“乡愁”轻叩人之存在的窄门。如作者言,“所谓音乐,则多半只是借口——这些文章,其实是在试着让余烬犹温的青春期,借着文字的煽动,或许再发一点热、发一点光。这里面有我自己的青春,也有不只一整代人的青春”。他会像个孩子,幻想坐进一架时光机,抢下马克·查普曼的左轮手枪,以便让列侬办一辈子全球巡演,并看看他会在自己的博客里对这个声名狼藉的时代说些什么。幻想中的他左冲右突,像个救火警察,替那些早逝的伟大乐手修理失控的机车、摔下的飞机,抢下过量的药丸、射出的子弹——而他最想做的,是替罗伯特·约翰逊挡下那杯毒酒,以便让他替吉他插上电、接上扩音器,在“二战”开始前就一手催生摇滚乐。他收集无敌海量的迪伦“靴子腿”到倾尽所有,与大洋彼岸的迪伦迷一道走火入魔痛不欲生;他希望能够遇到吉米·亨德里克斯的老鬼魂,猜他定是和善又孤寂,幻想他会带上那柄被焚的火红电吉他现身;他回忆震撼台湾几个世代的传奇民歌乐手李双泽、胡德夫,讲述他们是如何将如今大腹便便身居要职的“前摇滚青年”们一一唤醒,后者又是如何面红耳赤,抱头痛哭,为了自己曾经纯洁的耳朵。
《地下乡愁蓝调》是一部纪录片,又是一部公路电影,它带你穿梭于摇滚乐的创世纪、嬉皮年代的天真、七十年代的颓靡、台湾民歌运动的风起云涌……不论海峡此岸还是彼岸,它们都是属于我们出生之前的的共同记忆,这记忆是没有“隔”的。从这浩瀚芜杂的背景音乐中走出来的,是一只“错装了青春身体的老灵魂”。摇滚乐是孤独的,它的孤独就是“台上与万人做爱,台下独自回家洗洗睡”的孤独。而看到这喧嚣背后深藏的刻骨孤独,读懂了这寂寞的人们,哪怕仅彼此对望一瞬,也“比轰轰烈烈的恋爱还要深刻”。马世芳是幸运的,不仅在于他能见证上一世代的美好,更在于他写下这些美好,不为凭吊或纪念,而是将这美好的持久感觉交付给那些未来的耳朵。他不是在为青春烧纸钱,而是希望在清理存货后更轻松地上路。“青春不再,余烬犹温。”被摇滚乐拯救的孩子是否真的会永远年轻?我们不知道。我们只能说,如果一个三十五岁的人仍然不肯变老,那么也许,他真的再也不会老了。
(《地下乡愁蓝调》,马世芳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二○○七年版,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