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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四年多了,感情一直不错。可是,谁知上个月,我却在马路上撞见老公和另外一个女的,两人十分亲密。后来才知,这个女的是老公的同事,两人已经好了很久了。我很气愤,提出离婚。但考虑到自己有不少婚前个人财产,而且婚后也产生了很多财产利益。我担心万一离婚,我会吃亏。
我们居住的房子是结婚前我父母单位的房改房,但已经过户到我名下了。婚后,这套房子拆迁,我添了一部分钱置换了附近小区的另一套房子,房屋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装修用的是老公结婚前公积金账户里的钱,10万元左右吧。
我有个爱好,就是买彩票。每周必买,一次大约花销500元,这钱都出自我的个人积蓄。去年,我彩票中奖,扣除税金后尚余18万元。
请问,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这些财产如何分割呢?
读者 吕一晴
吕女士:
你好。首先,你们现有的这套住房,是完全用你自己婚前所有的房屋置换的,该房屋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老公用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10万元装修房屋,该部分住房公积金为他的婚前财产,可以考虑扣除房屋装修的折旧后,由你支付给他。
关于你购买彩票所得的18万元,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在财产方面没有特殊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彩票中奖所得属于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被抓,我想离婚并要求赔偿,可以吗
我和丈夫是经人介绍走到一起的,结婚后,感情并不是很好,丈夫经常抱怨我没有女人味。丈夫和朋友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我多次劝说无果,后来为了避免争吵,我也就不管了。
前年,丈夫因嫖娼和涉赌被公安机关处罚后,我们就开始了分居的生活,彼此很少联系,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感觉我们已经没有和好的必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我想离婚。我认为是因为丈夫的错误导致了我们夫妻感情的破裂。
丈夫不同意离婚,我打算起诉,并主张精神损失费两万元。请问,法院会支持我所要求的精神损失费吗?
读者 杨春丽
杨女士:
你好。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但这种赔偿请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们之间离婚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且分居已满2年,应准予双方离婚。但你所要求的精神赔偿费的诉讼请求,需要你提供你丈夫与他人有长期的、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的相关证据,单凭嫖娼被抓为由主张赔偿,则不予支持。但是,由于你丈夫的嫖娼和涉赌行为给你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可以给予你适当的照顾。
我备份了单位资料,单位能否索赔
去年年底,我应聘到一个公司担任策划部主管。入职时,我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一次公司中层开会,总经理要调取一个工程的资料,我直接将自己的移动硬盘连接到会议室电脑进行调取。
会后,总经理找我谈话,说我擅自将工程资料拷贝到个人移动硬盘,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我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劳动合同,里面确实有一条保密条款:员工不得将公司资料带出办公区域,未经允许复制公司资料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员工承担。
我只是把公司的资料做了备份,并没泄露,也没给公司造成损失,我需要向公司作出赔偿吗?
读者 王云
王老师: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资料若没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当事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你只是将公司的工程资料在自己的移动硬盘里备份,虽然违反了劳动合同里的相关约定,但并未向他人披露,也未自己使用。因此,你的行为并未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也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房价跌了,我能要求开发商补差价吗
上半年2月份,儿子结婚,我们在市区为他购买了一套93平方米的商品期房,每平方米10800元,我们首付了30%的房款,贷款20年。最近,听朋友说我购买的那个楼盘二期开始销售,房型和之前我们购买的一样,但是房价却降了,而且幅度很大,均价已经9800元了。房价下滑,这对我来说买到手里的房就会出现资产缩水,每个月还贷的钱还是不变。
我给朋友说起这事,没想到周边朋友遇到这种事的还挺多。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退房再重新买呢?
读者 区直杨
区先生:
你好。房屋买卖行为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双方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房屋降价,能否得到补偿,首先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或者开发商的承诺,如果有关于类似的约定,已购房者要求补偿差价就有所依据。
关于退房的问题,如果购房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比如房屋面积缩水、绿化率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等等,那么可以要求退房。如果没有这些欺诈行为,购房人要求退房则需要与开发商协商。
如果没有上述依据的话,老业主很难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或者退房。实践中,如果楼盘降价,大多数开发商不会对业主进行补偿,因为这违背了合同契约,而且也会担心补差价会给房地产业带来负面影响。
市场经济下,任何商品的价格都会出现涨跌,汽车、家电、手机、电脑等等,都存在价格下跌,消费者同样不能因此要求补偿。房价下跌带给老业主的是经济上的损失,但购房行为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规范,法律并没有支持消费者追讨差价补偿的条文。
所以,你这种情况是很难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的。
我们居住的房子是结婚前我父母单位的房改房,但已经过户到我名下了。婚后,这套房子拆迁,我添了一部分钱置换了附近小区的另一套房子,房屋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装修用的是老公结婚前公积金账户里的钱,10万元左右吧。
我有个爱好,就是买彩票。每周必买,一次大约花销500元,这钱都出自我的个人积蓄。去年,我彩票中奖,扣除税金后尚余18万元。
请问,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这些财产如何分割呢?
读者 吕一晴
吕女士:
你好。首先,你们现有的这套住房,是完全用你自己婚前所有的房屋置换的,该房屋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老公用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10万元装修房屋,该部分住房公积金为他的婚前财产,可以考虑扣除房屋装修的折旧后,由你支付给他。
关于你购买彩票所得的18万元,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在财产方面没有特殊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彩票中奖所得属于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被抓,我想离婚并要求赔偿,可以吗
我和丈夫是经人介绍走到一起的,结婚后,感情并不是很好,丈夫经常抱怨我没有女人味。丈夫和朋友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我多次劝说无果,后来为了避免争吵,我也就不管了。
前年,丈夫因嫖娼和涉赌被公安机关处罚后,我们就开始了分居的生活,彼此很少联系,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感觉我们已经没有和好的必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我想离婚。我认为是因为丈夫的错误导致了我们夫妻感情的破裂。
丈夫不同意离婚,我打算起诉,并主张精神损失费两万元。请问,法院会支持我所要求的精神损失费吗?
读者 杨春丽
杨女士:
你好。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赔偿请求,但这种赔偿请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们之间离婚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且分居已满2年,应准予双方离婚。但你所要求的精神赔偿费的诉讼请求,需要你提供你丈夫与他人有长期的、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的相关证据,单凭嫖娼被抓为由主张赔偿,则不予支持。但是,由于你丈夫的嫖娼和涉赌行为给你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可以给予你适当的照顾。
我备份了单位资料,单位能否索赔
去年年底,我应聘到一个公司担任策划部主管。入职时,我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一次公司中层开会,总经理要调取一个工程的资料,我直接将自己的移动硬盘连接到会议室电脑进行调取。
会后,总经理找我谈话,说我擅自将工程资料拷贝到个人移动硬盘,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我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劳动合同,里面确实有一条保密条款:员工不得将公司资料带出办公区域,未经允许复制公司资料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员工承担。
我只是把公司的资料做了备份,并没泄露,也没给公司造成损失,我需要向公司作出赔偿吗?
读者 王云
王老师: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资料若没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当事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你只是将公司的工程资料在自己的移动硬盘里备份,虽然违反了劳动合同里的相关约定,但并未向他人披露,也未自己使用。因此,你的行为并未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也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房价跌了,我能要求开发商补差价吗
上半年2月份,儿子结婚,我们在市区为他购买了一套93平方米的商品期房,每平方米10800元,我们首付了30%的房款,贷款20年。最近,听朋友说我购买的那个楼盘二期开始销售,房型和之前我们购买的一样,但是房价却降了,而且幅度很大,均价已经9800元了。房价下滑,这对我来说买到手里的房就会出现资产缩水,每个月还贷的钱还是不变。
我给朋友说起这事,没想到周边朋友遇到这种事的还挺多。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退房再重新买呢?
读者 区直杨
区先生:
你好。房屋买卖行为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双方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房屋降价,能否得到补偿,首先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或者开发商的承诺,如果有关于类似的约定,已购房者要求补偿差价就有所依据。
关于退房的问题,如果购房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比如房屋面积缩水、绿化率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等等,那么可以要求退房。如果没有这些欺诈行为,购房人要求退房则需要与开发商协商。
如果没有上述依据的话,老业主很难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或者退房。实践中,如果楼盘降价,大多数开发商不会对业主进行补偿,因为这违背了合同契约,而且也会担心补差价会给房地产业带来负面影响。
市场经济下,任何商品的价格都会出现涨跌,汽车、家电、手机、电脑等等,都存在价格下跌,消费者同样不能因此要求补偿。房价下跌带给老业主的是经济上的损失,但购房行为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规范,法律并没有支持消费者追讨差价补偿的条文。
所以,你这种情况是很难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