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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分工理论有着双重逻辑,即从作为人类发展之桎梏的抽象分工出发,其所阐述的分工是私有制的同义语,而且导致了异化的产生,是应该被消灭的分工;从作为共同活动方式之现实分工出发,分工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即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这种分工并不是要被消灭的而且是不可能被消灭的,要消灭的只是分工中的单调性、机械性、片面性等否定方面,这样才能实现人之自由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