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近,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持有待售会计准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规范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条件,以适应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二是明确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