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式协商:协商系统理论下党领导自治的新发展r——以广西宜州木寨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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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来我国基层治理体系日趋完善,自治作为党领导下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经四十年出现了明显的新发展.以中国村民自治发源地广西宜州木寨村的自治实践为研究对象,运用协商系统理论,在结构研究基础上更多从过程层面对党领导自治的内在机理进行深入阐释,基于对典型案例中三种自治样态的比较分析后发现,在选举后的基层民主实践中,党领导自治主要表现为协商自治的过程.根据协商系统理论的构成要素,可以将党领导自治的过程概括为引领式信息交互的协商,主要表现为党组织将元协商性质的话语实体在公共空间的传播引导至授权空间,在一定的协商程序中达成决断性共识的协商结果过程,形成引领式协商模式.引领式协商中党领导自治的关键环节体现了责任与授权的双重治理逻辑,即党组织将责任与授权分别作为公共空间与授权空间信息交互的纽带,以此确立了党组织在其中的治理主体地位,延伸并拓展了党组织的治理范围.由此可见,党领导自治不仅是一个结构性问题,更要从过程上牢牢把握住党对自治的领导权,这可以为基层治理实践中党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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