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传统主流理论认为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这种以公诉罪为主线,关注惩罚的理论概括并不全面,它忽视了我国有关恢复被害人利益的立法取向;世界范围内的以协商和解和赔偿为特征的恢复性司法改革运动表明刑事司法理念从以犯罪人为中心到犯罪人———被害人为中心的模式转换趋势,预示着刑法目的惩罚与恢复的调和是一种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