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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是新时期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有效手段,是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我市从1990年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来,己累计完成财政投资70多亿元,改造治理土地729万亩,新建特色产业基地100多万亩,扶持农业综合开发龙头企业200余家。农业综合开发为改善农业农村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