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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小兵转到我们班的那天,阳光正温暖地从窗外斜照进来。他面色含羞,像个女生一般腼腆。老师将他拉上讲台介绍说:“苏小兵是从陕西转来的学生,他的爸妈都在上海打工,今后大家要多帮助他,共同进步。”我习惯性地偷偷从课桌里掏出薯条,趁老师不注意熟练地填进了嘴里。然而这个“优雅”的动作,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却依然被脸上绽放着向日葵般笑容的苏小兵看到了。我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苏小兵——褪色的衣衫,松散的头发,粗糙的皮肤,脚上穿着一双破旧的凉鞋,不禁泛起一丝不屑感。谁成想老师竟让他与我同桌。我含着还没有完全吞下去的薯条,没办法同意也没办法拒绝,只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说来我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快满17岁的我,160厘米的身高却有着135斤的体重,班里那群男生背后戏称我为“肥姐”。对此我无比讨厌,脾气越来越坏,也越来越孤单。我也想减肥,但总是拒绝不了美食的诱惑。令我稍许欣慰的是,因为我的身高和体重“优势”,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班上的“大姐大”,从来都没人敢欺负我。看了看我这般“重量级”的块头,苏小兵怯生生地走到我身边坐下,小心翼翼地打开书本后便不再说话,更不敢与我对视。第一次见面,他与我,貌似猫和老鼠的关系,这令我喜不自胜。
.2.
几天下来,我发现苏小兵听课极其认真,笔记记得工工整整,上课也从不偷吃零食,只是他身上常常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油烟味。因为我的冷漠和霸道,他不敢主动和我说话。闲来无事,我总喜欢和同学一起拿他身上的油烟味开涮,而他也不以为意。久而久之,我们一致认为,他是一个呆板的、胆怯的、没有生活情趣的人。
直到有一天,当我正准备将薯条塞进嘴巴里的那一刻,苏小兵突然转过头低声对我说:“甄柳,你能不能别在同学面前称呼我是留守儿童?”我哈哈一笑,说:“为什么?我说的都是事实啊!”他不紧不慢地向我解释道:“因为我爸妈都在上海,我现在就生活在他们身边,所以我不再是留守儿童。而且我已经17岁了,儿童的年龄界限是6~14岁。”他说完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泛起了丝丝红晕。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是一个极其老实的好学生,我不应该欺负他,但我总摆脱不了喜欢捉弄人的秉性。于是我便灵机一动说:“不让我那样喊你也行,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那就是今后我上课偷吃薯条的事情决不许向老师报告,也不许向任何人说,必要的时候,你还要替我作掩护。”他傻傻地望着我手里捧着的薯条,半天才惊恐地点头说:“好。”
就这样,我成功地实现了上课偷吃零食的安全计划。每次我大快朵颐的时候,他都会竭尽全力为我作掩护。虽然我的体格快赶上举重运动员的标准了,但我依然“我吃我快乐”着。
一天,上数学课时,我偷吃零食不幸被老师发现,她站在讲台上冲我喊:“甄柳,刚才你在干嘛?是什么声音?”我慌张地解释道:“没……没什么声音啊!”老师厉声道:“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就通知你家长过来了,班里就数你最调皮。”我灵机一动,指着身边的他颤颤巍巍地说:“是……是他在偷吃薯条。”顿时,老师和同学均瞠目结舌,他们显然是不太相信这么乖巧的学生会在上课的时候偷吃零食。而看见是我在偷吃零食的同学,也慑于我的威力,没人敢禀报实情。为了给自己脱罪,我先发制人地从课桌抽屉里掏出薯条,站起来义正词严地对老师说:“你看,他吃的就是这个。”数学老师走过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他下课后到她办公室。我如释重负,而他一直低头不语。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我还没来得及警告他不要在老师面前说我坏话,他就被老师直接带去了办公室。我内心忐忑不安,心想他肯定经受不住老师的威慑,会向老师和盘托出。等他回来后,我要兴师问罪,和他决裂!
几分钟后,他回来了。我绷着脸不说话,而他也并没有质问我为何拿他当替罪羊。终于,我忍不住了,站起来双手叉腰,没好气地问道:“你向老师告密了?这下你终于洗刷掉冤屈了!不够义气!之前我们是怎么约定的?这么快就做叛徒了?”他瞪大了眼睛道:“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告诉老师,我保证以后决不再在课堂上偷吃零食。”原来他没有出卖我!我高兴地手舞足蹈,但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禁有点无地自容。我知道我不该欺骗老师,更不该嫁祸于他的。
我决定要和他做好朋友,并找机会消除我们之间的误会与隔阂。
.3.
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五下午,我鼓起勇气对他说:“今天我过17岁生日,晚上一起去我家吃饭吧,很多同学都接受了我的邀请,你是我的同桌,也要参加哦!上次的事情,对不起,是我的错,你别介意。”他乐呵呵地说:“生日快乐。上次什么事情?”我惊诧于他的健忘,我说:“上次我不该欺骗老师,嫁祸于你的。”他拍了拍脑袋说:“哦,没关系,都过去了,不过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薯条多少钱一袋,更不知道是什么味道。”我越发羞红了脸。他对我说:“我尽量吧,如果晚上8点之前我还没有到,那就说明我可能去不了了。”我佯装生气地说:“今天是星期五,你能有什么事情呀?”他低头,不语。
我愤愤地想,他真不够朋友,我和他还是同桌呢。我这么真诚地邀请他,他竟然连我的生日派对都不参加,一点都不给我面子。莫非是他故意躲避我?或者是因为上次我诬陷他的事情他还没有真正原谅我?为了揭穿他的谎言,放学后我便偷偷尾随他,一探究竟。
我偷偷地跟着苏小兵七拐八绕地来到一处偏僻的街角,看到他径直朝一位烤羊肉串的阿姨那里走去。只见他放下书包,便开始帮助那个阿姨忙活起来。他搬啤酒,擦桌椅,洗碗,动作很是熟练。通过他们的对话我才知道,原来他的爸妈经营一家烧烤店。他每天放学以后都会来这里帮忙,难怪他身上总散发出一股油烟味。
我在那里站了足足有15分钟,正要转身离去时,只听他说:“妈,今天我同学过生日,邀请我了,我想去。”阿姨一直在招呼客人,早已忙得焦头烂额,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于是他又大声重复了一遍。阿姨用浓重的地方口音回道:“你同学过生日?咱不去,而且今天店里这么忙的,你要留下来帮忙,哪都不能去。”他苦苦哀求道:“让我去嘛,我要参加,她是我的同桌……”还未等苏小兵把话说完,一个满脸沧桑的中年男人就冲他喊:“兵兵,给3号桌的客人再搬一箱啤酒来。”那一刻,我看见他一脸的失落。 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7.30分,妈妈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催我赶快回去,说同学们都到齐了,就等我这个“寿星”了,让我迅速回家。我挂断电话后,泪眼朦胧地往家里赶去。
.4.
我真的不知道17岁的生日是如何过完的,祝福与生日歌同17岁之前的生日宴会没有什么变化,但却没有往年的快乐、热闹与幸福。
宴会结束后,在我送走了所有同学的那一刻,脑海里闪现的,依然是苏小兵怯生生地哀求妈妈能同意他来参加我生日派对的情景。想想衣食无忧、要星星绝不给月亮的我,再想想学习刻苦、听话懂事的苏小兵,我不禁羞愧难当。记得去年夏天,妈妈不同意给我买当年最流行的连衣裙,我竟赌气一天都没有吃饭。妈妈无奈,最终妥协,当我以胜利者的姿态拿到那款连衣裙时,却因自身的肥胖连一次都没有穿过。其实,在父母或坚韧或柔软的心里,哪一个孩子都是他们的心头肉,都是父母掌心里的珍宝,我是,苏小兵也是,谁都不比谁高贵,而我又有什么理由欺负他呢?
第二天,我刚刚走进教室坐下的时候,他极其愧疚地对我说:“对不起,昨晚真的有事,临时走不开,所以才没有去参加你的生日派对。”我佯装毫不在意的样子,安慰他说:“没关系,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去参加你的派对就行了,我们永远都是好同桌、好朋友。”苏小兵幽幽地挠挠头,道:“我……我还从来没过过生日呢。”我再一次将嘴巴张成了O型。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我迫不及待地拉着苏小兵来到学校的操场边,趁四周无人的时候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饭盒说:“给你,这是昨晚我专门给你留的生日蛋糕,为了怕挤坏,特意放在了这个饭盒里,快吃吧,你是我的同桌,我要你和我一起分享生日的快乐。”他惊呆了。在我的央求与命令下,他羞羞地低下头,吃完了那块蛋糕,抬头对我说:“真好吃!”我诡秘一笑道:“既然好吃,那明年我过18岁生日的时候,你一定要来参加哦。”他重重地点了点头,说:“我一定参加,一定!”这是我们18岁的约定!我们击掌为盟。
其实,在17岁的雨季里,我们都是鲜花,身为鲜花的我们,在成长的路途中,除了芳香之外,谁都会有或轻或重的伤痛,就如苏小兵生活的困窘、心灵的纯美,就似我讨厌的肥胖、物质的富足。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不可能顺风顺水,我们无一例外地会经历或多或少的伤痛与烦恼,只是这些伤痛与烦恼,快乐与纠结,我们只有沐浴、历经、坦然面对,才会茁壮成长,才会安然绽放,才会像蚕蛹一样,在17岁的雨季里,破茧成蝶。
☆编辑/张烨
苏小兵转到我们班的那天,阳光正温暖地从窗外斜照进来。他面色含羞,像个女生一般腼腆。老师将他拉上讲台介绍说:“苏小兵是从陕西转来的学生,他的爸妈都在上海打工,今后大家要多帮助他,共同进步。”我习惯性地偷偷从课桌里掏出薯条,趁老师不注意熟练地填进了嘴里。然而这个“优雅”的动作,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却依然被脸上绽放着向日葵般笑容的苏小兵看到了。我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苏小兵——褪色的衣衫,松散的头发,粗糙的皮肤,脚上穿着一双破旧的凉鞋,不禁泛起一丝不屑感。谁成想老师竟让他与我同桌。我含着还没有完全吞下去的薯条,没办法同意也没办法拒绝,只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说来我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快满17岁的我,160厘米的身高却有着135斤的体重,班里那群男生背后戏称我为“肥姐”。对此我无比讨厌,脾气越来越坏,也越来越孤单。我也想减肥,但总是拒绝不了美食的诱惑。令我稍许欣慰的是,因为我的身高和体重“优势”,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班上的“大姐大”,从来都没人敢欺负我。看了看我这般“重量级”的块头,苏小兵怯生生地走到我身边坐下,小心翼翼地打开书本后便不再说话,更不敢与我对视。第一次见面,他与我,貌似猫和老鼠的关系,这令我喜不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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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下来,我发现苏小兵听课极其认真,笔记记得工工整整,上课也从不偷吃零食,只是他身上常常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油烟味。因为我的冷漠和霸道,他不敢主动和我说话。闲来无事,我总喜欢和同学一起拿他身上的油烟味开涮,而他也不以为意。久而久之,我们一致认为,他是一个呆板的、胆怯的、没有生活情趣的人。
直到有一天,当我正准备将薯条塞进嘴巴里的那一刻,苏小兵突然转过头低声对我说:“甄柳,你能不能别在同学面前称呼我是留守儿童?”我哈哈一笑,说:“为什么?我说的都是事实啊!”他不紧不慢地向我解释道:“因为我爸妈都在上海,我现在就生活在他们身边,所以我不再是留守儿童。而且我已经17岁了,儿童的年龄界限是6~14岁。”他说完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泛起了丝丝红晕。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是一个极其老实的好学生,我不应该欺负他,但我总摆脱不了喜欢捉弄人的秉性。于是我便灵机一动说:“不让我那样喊你也行,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那就是今后我上课偷吃薯条的事情决不许向老师报告,也不许向任何人说,必要的时候,你还要替我作掩护。”他傻傻地望着我手里捧着的薯条,半天才惊恐地点头说:“好。”
就这样,我成功地实现了上课偷吃零食的安全计划。每次我大快朵颐的时候,他都会竭尽全力为我作掩护。虽然我的体格快赶上举重运动员的标准了,但我依然“我吃我快乐”着。
一天,上数学课时,我偷吃零食不幸被老师发现,她站在讲台上冲我喊:“甄柳,刚才你在干嘛?是什么声音?”我慌张地解释道:“没……没什么声音啊!”老师厉声道:“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就通知你家长过来了,班里就数你最调皮。”我灵机一动,指着身边的他颤颤巍巍地说:“是……是他在偷吃薯条。”顿时,老师和同学均瞠目结舌,他们显然是不太相信这么乖巧的学生会在上课的时候偷吃零食。而看见是我在偷吃零食的同学,也慑于我的威力,没人敢禀报实情。为了给自己脱罪,我先发制人地从课桌抽屉里掏出薯条,站起来义正词严地对老师说:“你看,他吃的就是这个。”数学老师走过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他下课后到她办公室。我如释重负,而他一直低头不语。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我还没来得及警告他不要在老师面前说我坏话,他就被老师直接带去了办公室。我内心忐忑不安,心想他肯定经受不住老师的威慑,会向老师和盘托出。等他回来后,我要兴师问罪,和他决裂!
几分钟后,他回来了。我绷着脸不说话,而他也并没有质问我为何拿他当替罪羊。终于,我忍不住了,站起来双手叉腰,没好气地问道:“你向老师告密了?这下你终于洗刷掉冤屈了!不够义气!之前我们是怎么约定的?这么快就做叛徒了?”他瞪大了眼睛道:“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告诉老师,我保证以后决不再在课堂上偷吃零食。”原来他没有出卖我!我高兴地手舞足蹈,但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禁有点无地自容。我知道我不该欺骗老师,更不该嫁祸于他的。
我决定要和他做好朋友,并找机会消除我们之间的误会与隔阂。
.3.
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五下午,我鼓起勇气对他说:“今天我过17岁生日,晚上一起去我家吃饭吧,很多同学都接受了我的邀请,你是我的同桌,也要参加哦!上次的事情,对不起,是我的错,你别介意。”他乐呵呵地说:“生日快乐。上次什么事情?”我惊诧于他的健忘,我说:“上次我不该欺骗老师,嫁祸于你的。”他拍了拍脑袋说:“哦,没关系,都过去了,不过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薯条多少钱一袋,更不知道是什么味道。”我越发羞红了脸。他对我说:“我尽量吧,如果晚上8点之前我还没有到,那就说明我可能去不了了。”我佯装生气地说:“今天是星期五,你能有什么事情呀?”他低头,不语。
我愤愤地想,他真不够朋友,我和他还是同桌呢。我这么真诚地邀请他,他竟然连我的生日派对都不参加,一点都不给我面子。莫非是他故意躲避我?或者是因为上次我诬陷他的事情他还没有真正原谅我?为了揭穿他的谎言,放学后我便偷偷尾随他,一探究竟。
我偷偷地跟着苏小兵七拐八绕地来到一处偏僻的街角,看到他径直朝一位烤羊肉串的阿姨那里走去。只见他放下书包,便开始帮助那个阿姨忙活起来。他搬啤酒,擦桌椅,洗碗,动作很是熟练。通过他们的对话我才知道,原来他的爸妈经营一家烧烤店。他每天放学以后都会来这里帮忙,难怪他身上总散发出一股油烟味。
我在那里站了足足有15分钟,正要转身离去时,只听他说:“妈,今天我同学过生日,邀请我了,我想去。”阿姨一直在招呼客人,早已忙得焦头烂额,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于是他又大声重复了一遍。阿姨用浓重的地方口音回道:“你同学过生日?咱不去,而且今天店里这么忙的,你要留下来帮忙,哪都不能去。”他苦苦哀求道:“让我去嘛,我要参加,她是我的同桌……”还未等苏小兵把话说完,一个满脸沧桑的中年男人就冲他喊:“兵兵,给3号桌的客人再搬一箱啤酒来。”那一刻,我看见他一脸的失落。 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7.30分,妈妈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催我赶快回去,说同学们都到齐了,就等我这个“寿星”了,让我迅速回家。我挂断电话后,泪眼朦胧地往家里赶去。
.4.
我真的不知道17岁的生日是如何过完的,祝福与生日歌同17岁之前的生日宴会没有什么变化,但却没有往年的快乐、热闹与幸福。
宴会结束后,在我送走了所有同学的那一刻,脑海里闪现的,依然是苏小兵怯生生地哀求妈妈能同意他来参加我生日派对的情景。想想衣食无忧、要星星绝不给月亮的我,再想想学习刻苦、听话懂事的苏小兵,我不禁羞愧难当。记得去年夏天,妈妈不同意给我买当年最流行的连衣裙,我竟赌气一天都没有吃饭。妈妈无奈,最终妥协,当我以胜利者的姿态拿到那款连衣裙时,却因自身的肥胖连一次都没有穿过。其实,在父母或坚韧或柔软的心里,哪一个孩子都是他们的心头肉,都是父母掌心里的珍宝,我是,苏小兵也是,谁都不比谁高贵,而我又有什么理由欺负他呢?
第二天,我刚刚走进教室坐下的时候,他极其愧疚地对我说:“对不起,昨晚真的有事,临时走不开,所以才没有去参加你的生日派对。”我佯装毫不在意的样子,安慰他说:“没关系,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去参加你的派对就行了,我们永远都是好同桌、好朋友。”苏小兵幽幽地挠挠头,道:“我……我还从来没过过生日呢。”我再一次将嘴巴张成了O型。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我迫不及待地拉着苏小兵来到学校的操场边,趁四周无人的时候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饭盒说:“给你,这是昨晚我专门给你留的生日蛋糕,为了怕挤坏,特意放在了这个饭盒里,快吃吧,你是我的同桌,我要你和我一起分享生日的快乐。”他惊呆了。在我的央求与命令下,他羞羞地低下头,吃完了那块蛋糕,抬头对我说:“真好吃!”我诡秘一笑道:“既然好吃,那明年我过18岁生日的时候,你一定要来参加哦。”他重重地点了点头,说:“我一定参加,一定!”这是我们18岁的约定!我们击掌为盟。
其实,在17岁的雨季里,我们都是鲜花,身为鲜花的我们,在成长的路途中,除了芳香之外,谁都会有或轻或重的伤痛,就如苏小兵生活的困窘、心灵的纯美,就似我讨厌的肥胖、物质的富足。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不可能顺风顺水,我们无一例外地会经历或多或少的伤痛与烦恼,只是这些伤痛与烦恼,快乐与纠结,我们只有沐浴、历经、坦然面对,才会茁壮成长,才会安然绽放,才会像蚕蛹一样,在17岁的雨季里,破茧成蝶。
☆编辑/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