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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来的乡村治理实践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进行的,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治理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形成了人民公社、乡政村治和“三治”结合三种乡村治理模式。这三种乡村治理模式,都是国家在特定时期根据治理的目标、任务而建构的,它们因治理主体、内容和方式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治理特征。然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一些富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机制,如压力型体制、运动式治理机制得以延续下来。当前,乡村治理实践面临国家与农民关系失衡、乡村治理内卷化和去政治化等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