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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营企业目前已具备了境外投资的条件,地方政府应针对当地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条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从而促进民营企业作大作强。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境外投资; 地方政府
[中图分类号] F27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6)14-0034-02
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展加工贸易、开发战略资源、发展国际工程承包、扩大劳务出口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是民营企业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规避贸易壁垒、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民营企业作大作强的重要途径。本文拟就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当前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条件分析
无论从宏观环境还是企业自身的基础条件看,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境外投资条件。
1.宏观环境较好,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境外投资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外汇储备充足,为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从2002年开始,中央加大对“走出去”的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2003年10月,国家经贸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几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周转外汇贷款和人民币中长期贷款贴息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贴息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100%。2004年9月,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境外资源类投资和利用境外资源领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前期费用扶持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登记注册之前,或者项目合同签订之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扶持。这一切不仅有利于民营企业“走出去”,而且有效地降低了企业境外投资的成本。
从2003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也已经将“简化手续,放宽限制,进一步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扶持措施。2003年7月,取消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并将已经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给相应的投资主体;2003年10月,将中方外汇投资额不超过3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限下放;2005年2月,将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权的资金调回时间由募集资金到位后30天内延长至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境外专用外汇账户的期限由开立之日起3个月延长至开立之日起2年内;2005年4月,允许境内居民个人将境内资产、股权注入境外企业并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外企业股份、股票等。总之,中央在推进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方面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微观主体基础较好,逐渐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初步具备了境外投资的竞争优势。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需要具备一些跨国投资的必需条件。首先应该具有抵御风险的能力,其次更必须在东道国具备相当的竞争优势。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威尔斯(Wells)提出的小规模技术理论,发展中国家的小规模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具有三方面的比较优势(刘光尧:《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探讨》,《科学与管理》,2002年第6期):第一,拥有为小市场提供服务的小规模生产技术,能够迎合低收入国家制成品市场需求量有限的特征;第二,在民族产品的海外生产上颇具优势;第三,低价产品营销战略。因此,即使对那些技术不够先进,经营和生产规模不够大的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仍有很强的相对优势。
经过改革开放后二十多年市场经济的锤炼,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在很多方面具备了一些这样的相对优势,具备了一定的境外投资实力。(1)拥有很多传统名牌产品和成熟的生产技术优势。多数民营企业在生产规模上都不具有竞争优势,但他们往往在很多传统名牌产品的生产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借此可培育出较强的市场优势。国外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国内市场比较狭小,需求结构比较相似,这为我们具有传统优势和成熟生产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2)拥有一些有民族特色的产品,便于开展差异化战略。改革开放后,民营企业利用规模小、经营灵活的特点,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形成了一大批富有特色的产品与特色企业。在侨民集中的地区进行直接设厂投资,生产特殊产品,是中国民营企业发展境外直接投资的一种特有优势。(3)小规模制造产品的优势。第一,许多发展中国家欢迎外国资本以合资合作的形式进入他们的国家,但他们所能提供的投资环境并不完善,市场范围小,这样的投资环境实际上限制了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但却不能阻止小规模的企业进入。第二,企业规模小,容易上马和转产,“船小好调头”,便于降低市场风险。同时,可避免与大型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适合发展中国家投资环境的需要。第三,对外投资利用东道国廉价的劳动力和丰富的资源输出本国的设备,建立小规模劳动密集型的公司,使生产成本相对低廉。同时不必像大型跨国公司那样付出昂贵的广告费和庞大的管理费用,便于减少支出、降低成本。第四,公司派出人员的费用和出口设备、零部件相对便宜,使产品得以以低价进入国际市场,获得较丰厚的利润。
二、推进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对策
我国多数民营企业的成长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境外投资合作项目总体规模偏小,对外投资的层次较低;有关投资国的市场信息沟通不畅,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开展境外投资的人才相当匮乏;开展境外投资积极性不高,对境外投资还存有畏惧心理。因此,国内多数企业还没有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到境外投资的重要性。这些因素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最大障碍之一。
鉴于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现状和自身条件,笔者认为,现阶段切实提高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规模和层次水平,关键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在宣传发动、上传下达、沟通信息、培养人才等方面的能量。
1.彻底转变观念,帮助企业用战略思维看待“走出去”。这是当前地方政府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首先需要做好的工作。政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澄清狭隘的地域观念影响开放意识入手,从“走出去”事关企业长久生存与发展问题入手,下大力气改变企业经营者“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观念,解决中小企业是否具备“走出去”的优势和实力等认识问题,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最近几年,伴随着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积极性的提高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相继出台了支持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政策与措施,这些措施的实行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实施境外投资的经济成本。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做好相应的上传下达任务,让企业了解并充分利用商务部、财政部、中国银行关于支持“走出去”的相关政策与措施。帮助那些具有开展境外投资初步意向的企业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鼓励和限制政策,保证其用足用好国家的相关政策与措施,避免对外投资中的盲目性和各种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在现有的职能范围内,还要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为企业搭建境外投资的平台。政府应该发挥优势资源,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有关的国外投资市场信息。一是应该适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举办有关国别、地区的投资政策环境说明会,推介国别环境,沟通投资信息。二是开展主体明确的大型宣介活动,有选择地开展一些国外市场的政府、投资环境宣传活动。三是有针对性、有选择地举办高层互访,组织出国考察等活动。
4.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人才是成功与否的保证。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尤其要重视引进留学海外的经营管理人才,鼓励留学人员参与企业开拓海外事业。鼓励企业在境外属地化经营,聘用所在国的专业技术人才,以更好地适应跨国经营的需求。要充分发挥境内外著名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多渠道造就一批熟悉外国投资环境和法律、财务制度,能够按照国际惯例处理经营业务和商业纠纷的高层次人才,做到一专多能,支持开展境外投资事业。
(作者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 刘学侠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境外投资; 地方政府
[中图分类号] F27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6)14-0034-02
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展加工贸易、开发战略资源、发展国际工程承包、扩大劳务出口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是民营企业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规避贸易壁垒、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民营企业作大作强的重要途径。本文拟就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当前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条件分析
无论从宏观环境还是企业自身的基础条件看,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境外投资条件。
1.宏观环境较好,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境外投资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外汇储备充足,为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从2002年开始,中央加大对“走出去”的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2003年10月,国家经贸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几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周转外汇贷款和人民币中长期贷款贴息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贴息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100%。2004年9月,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境外资源类投资和利用境外资源领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前期费用扶持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登记注册之前,或者项目合同签订之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扶持。这一切不仅有利于民营企业“走出去”,而且有效地降低了企业境外投资的成本。
从2003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也已经将“简化手续,放宽限制,进一步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扶持措施。2003年7月,取消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并将已经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给相应的投资主体;2003年10月,将中方外汇投资额不超过3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限下放;2005年2月,将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权的资金调回时间由募集资金到位后30天内延长至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境外专用外汇账户的期限由开立之日起3个月延长至开立之日起2年内;2005年4月,允许境内居民个人将境内资产、股权注入境外企业并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外企业股份、股票等。总之,中央在推进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方面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微观主体基础较好,逐渐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初步具备了境外投资的竞争优势。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需要具备一些跨国投资的必需条件。首先应该具有抵御风险的能力,其次更必须在东道国具备相当的竞争优势。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威尔斯(Wells)提出的小规模技术理论,发展中国家的小规模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具有三方面的比较优势(刘光尧:《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探讨》,《科学与管理》,2002年第6期):第一,拥有为小市场提供服务的小规模生产技术,能够迎合低收入国家制成品市场需求量有限的特征;第二,在民族产品的海外生产上颇具优势;第三,低价产品营销战略。因此,即使对那些技术不够先进,经营和生产规模不够大的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仍有很强的相对优势。
经过改革开放后二十多年市场经济的锤炼,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在很多方面具备了一些这样的相对优势,具备了一定的境外投资实力。(1)拥有很多传统名牌产品和成熟的生产技术优势。多数民营企业在生产规模上都不具有竞争优势,但他们往往在很多传统名牌产品的生产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借此可培育出较强的市场优势。国外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国内市场比较狭小,需求结构比较相似,这为我们具有传统优势和成熟生产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2)拥有一些有民族特色的产品,便于开展差异化战略。改革开放后,民营企业利用规模小、经营灵活的特点,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形成了一大批富有特色的产品与特色企业。在侨民集中的地区进行直接设厂投资,生产特殊产品,是中国民营企业发展境外直接投资的一种特有优势。(3)小规模制造产品的优势。第一,许多发展中国家欢迎外国资本以合资合作的形式进入他们的国家,但他们所能提供的投资环境并不完善,市场范围小,这样的投资环境实际上限制了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但却不能阻止小规模的企业进入。第二,企业规模小,容易上马和转产,“船小好调头”,便于降低市场风险。同时,可避免与大型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适合发展中国家投资环境的需要。第三,对外投资利用东道国廉价的劳动力和丰富的资源输出本国的设备,建立小规模劳动密集型的公司,使生产成本相对低廉。同时不必像大型跨国公司那样付出昂贵的广告费和庞大的管理费用,便于减少支出、降低成本。第四,公司派出人员的费用和出口设备、零部件相对便宜,使产品得以以低价进入国际市场,获得较丰厚的利润。
二、推进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对策
我国多数民营企业的成长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境外投资合作项目总体规模偏小,对外投资的层次较低;有关投资国的市场信息沟通不畅,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开展境外投资的人才相当匮乏;开展境外投资积极性不高,对境外投资还存有畏惧心理。因此,国内多数企业还没有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到境外投资的重要性。这些因素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最大障碍之一。
鉴于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现状和自身条件,笔者认为,现阶段切实提高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规模和层次水平,关键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在宣传发动、上传下达、沟通信息、培养人才等方面的能量。
1.彻底转变观念,帮助企业用战略思维看待“走出去”。这是当前地方政府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首先需要做好的工作。政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澄清狭隘的地域观念影响开放意识入手,从“走出去”事关企业长久生存与发展问题入手,下大力气改变企业经营者“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观念,解决中小企业是否具备“走出去”的优势和实力等认识问题,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最近几年,伴随着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积极性的提高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相继出台了支持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政策与措施,这些措施的实行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实施境外投资的经济成本。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做好相应的上传下达任务,让企业了解并充分利用商务部、财政部、中国银行关于支持“走出去”的相关政策与措施。帮助那些具有开展境外投资初步意向的企业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鼓励和限制政策,保证其用足用好国家的相关政策与措施,避免对外投资中的盲目性和各种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在现有的职能范围内,还要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为企业搭建境外投资的平台。政府应该发挥优势资源,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有关的国外投资市场信息。一是应该适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举办有关国别、地区的投资政策环境说明会,推介国别环境,沟通投资信息。二是开展主体明确的大型宣介活动,有选择地开展一些国外市场的政府、投资环境宣传活动。三是有针对性、有选择地举办高层互访,组织出国考察等活动。
4.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人才是成功与否的保证。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尤其要重视引进留学海外的经营管理人才,鼓励留学人员参与企业开拓海外事业。鼓励企业在境外属地化经营,聘用所在国的专业技术人才,以更好地适应跨国经营的需求。要充分发挥境内外著名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多渠道造就一批熟悉外国投资环境和法律、财务制度,能够按照国际惯例处理经营业务和商业纠纷的高层次人才,做到一专多能,支持开展境外投资事业。
(作者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 刘学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