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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以来,全国许多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本文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建立了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我区各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进程进行定量评价。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对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文件精神,参考国家和自治区全面小康指标体系,对比和分析我国其他地区研究成果,我们共筛选设计了5个方面共32个指标作为评价指标:按照到2020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总体目标要求,考虑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衔接,设定到2020年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基本完成:根据各个指标在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程度确定在评价体系中的权数,初拟构建的新农村新牧区评价指标体系力求能够全面、科学、准确地覆盖和描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内涵和特征。
将初步拟定的评价指标体系下发自治区12个盟市和所辖旗县征求意见,根据各盟市旗县领导和学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专家学者会商的基础上,结合分层分析法分析结果,对初拟的评价指标体系做了相应的调整,保留24个评价指标,构成如下表所示的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将2020年作为我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基本完成阶段性目标年份。
二、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实现程度评价
(一)评价方法
我区共辖12个盟市和101个旗县(市区),在所有评价的101个旗县(市区)中,包头市的东河区、昆区、青山区、白云鄂博区、兴安盟的阿尔山市、呼伦贝尔市的满洲里市、根河市等7个旗县市区由于城市化水平很高,经济结构非常特殊,农牧业经济比例极小,因此,在本研究中不做定量评价。参与评价的共有全区12个盟市和94个旗县市区。以2007年为基准评价年份。
根据调整后的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的方法采用综合百分制评分法。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δij表示第i个旗县2007年的综合得分;
δij表示第i个旗县在第j个指标上的指标权数;
Aij表示第i个旗县在第j个指标上2007年所发生的实际值:
Bij表示第i个旗县在第j个指标上2020年的目标值。
(二)评价结果
全区实现程度评价。采取全区综合得分平均评分法则得到:2007年,全区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3.38%。
各盟市实现程度评价。从各盟市的发展情况看,我区西部7个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8.7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5.4百分点;东部5个盟市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0.64%,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7百分点。西部的呼包鄂地区的实现程度达到了81.24%,高于全区平均水平7.9百分点。12个盟市的评价结果排序见下表。
各旗县实现程度评价。我们对全区2007年各旗县的各项指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的结果见下表。
评价结果显示:海拉尔等5个区市的评价结果大于100分,说明这些地区2007年已经基本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目标。
三、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差距分析
从评价结果分析结果看,在24项指标中。恩格尔系数、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比例2项指标已经达标,实现程度达到100%以上。养老保险覆盖率、宽带网入村率、实施规划村的比例、农村牧区道路硬化率、农牧户自来水到户率等项指标的实现程度比较低,实现程度在19%—46%之间。
在生产发展领域,我区2007年。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实现程度还比较低,为51%:说明我区的农牧业仍然属于弱质产业,大力改造和提升传统畜牧业,逐步走上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的任务还需要走很长的路,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在生活宽裕领域,其他指标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0%以上。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实现程度为所有指标中最低,实现程度仅为19%,全区2007年农村牧区居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程度达到50%。养老保险的实施与地方的经济实力和政府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的早晚有关系。尽管这项指标的实现程度比较低,但由于近年来我区各地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对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在近3年内覆盖自治区所有盟市和旗县是可能的,到2020年达标不存在问题。
在乡风文明领域,2007年我区农村牧区居民受教育年限的实现程度比较高,达到了82%;恩格尔系数已经达标;其余几个指标的实现程度达到了80%以上。
在村容整洁领域,2007年我区实施规划设计村的比例、道路硬化行政村的比例、农牧户自来水到户率的实现程度都低于50%。看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农村牧区的基础建设的任务非常重。
在管理民主领域,2007年我区的村依法自治达标率、农牧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率、村党支部建设达标率的实现程度都超过了90%,是5个领域实现程度最高的领域,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巩固建设成果,更加有效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动示范作用。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对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文件精神,参考国家和自治区全面小康指标体系,对比和分析我国其他地区研究成果,我们共筛选设计了5个方面共32个指标作为评价指标:按照到2020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总体目标要求,考虑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衔接,设定到2020年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基本完成:根据各个指标在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程度确定在评价体系中的权数,初拟构建的新农村新牧区评价指标体系力求能够全面、科学、准确地覆盖和描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内涵和特征。
将初步拟定的评价指标体系下发自治区12个盟市和所辖旗县征求意见,根据各盟市旗县领导和学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专家学者会商的基础上,结合分层分析法分析结果,对初拟的评价指标体系做了相应的调整,保留24个评价指标,构成如下表所示的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将2020年作为我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基本完成阶段性目标年份。
二、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实现程度评价
(一)评价方法
我区共辖12个盟市和101个旗县(市区),在所有评价的101个旗县(市区)中,包头市的东河区、昆区、青山区、白云鄂博区、兴安盟的阿尔山市、呼伦贝尔市的满洲里市、根河市等7个旗县市区由于城市化水平很高,经济结构非常特殊,农牧业经济比例极小,因此,在本研究中不做定量评价。参与评价的共有全区12个盟市和94个旗县市区。以2007年为基准评价年份。
根据调整后的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的方法采用综合百分制评分法。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δij表示第i个旗县2007年的综合得分;
δij表示第i个旗县在第j个指标上的指标权数;
Aij表示第i个旗县在第j个指标上2007年所发生的实际值:
Bij表示第i个旗县在第j个指标上2020年的目标值。
(二)评价结果
全区实现程度评价。采取全区综合得分平均评分法则得到:2007年,全区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3.38%。
各盟市实现程度评价。从各盟市的发展情况看,我区西部7个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8.7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5.4百分点;东部5个盟市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0.64%,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7百分点。西部的呼包鄂地区的实现程度达到了81.24%,高于全区平均水平7.9百分点。12个盟市的评价结果排序见下表。
各旗县实现程度评价。我们对全区2007年各旗县的各项指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的结果见下表。
评价结果显示:海拉尔等5个区市的评价结果大于100分,说明这些地区2007年已经基本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目标。
三、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差距分析
从评价结果分析结果看,在24项指标中。恩格尔系数、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比例2项指标已经达标,实现程度达到100%以上。养老保险覆盖率、宽带网入村率、实施规划村的比例、农村牧区道路硬化率、农牧户自来水到户率等项指标的实现程度比较低,实现程度在19%—46%之间。
在生产发展领域,我区2007年。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实现程度还比较低,为51%:说明我区的农牧业仍然属于弱质产业,大力改造和提升传统畜牧业,逐步走上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的任务还需要走很长的路,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在生活宽裕领域,其他指标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0%以上。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实现程度为所有指标中最低,实现程度仅为19%,全区2007年农村牧区居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程度达到50%。养老保险的实施与地方的经济实力和政府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的早晚有关系。尽管这项指标的实现程度比较低,但由于近年来我区各地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对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在近3年内覆盖自治区所有盟市和旗县是可能的,到2020年达标不存在问题。
在乡风文明领域,2007年我区农村牧区居民受教育年限的实现程度比较高,达到了82%;恩格尔系数已经达标;其余几个指标的实现程度达到了80%以上。
在村容整洁领域,2007年我区实施规划设计村的比例、道路硬化行政村的比例、农牧户自来水到户率的实现程度都低于50%。看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农村牧区的基础建设的任务非常重。
在管理民主领域,2007年我区的村依法自治达标率、农牧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率、村党支部建设达标率的实现程度都超过了90%,是5个领域实现程度最高的领域,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巩固建设成果,更加有效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动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