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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具有首都特点的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体现,是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的内在要求,是首都“四个服务”功能的生动实践,更是“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和运行高效”的设计原则与首都特点相结合的有机产物。形成具有首都特点的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具备五个主要构成要件,即领导制度要件、目标定位要件、路径方法要件、制度体系要件和实际效果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