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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市建立之初,虽然也有“深原野”、万国证券等弄虚做假、操纵股市的案例,但影响并不太大,人们的目光更多地停留在市场扩容和交易机制健全方面。直到1996年,券商坐庄始为人所关注:海通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和广发证券公司分别操纵上海石化、陆家嘴和南油物业等股价事发。1998年,红光实业年报披露每股亏损0.863元,成为中国股市上首家当年上市当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该案也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诈骗案。
此后,庄家与上市公司合谋操纵股价之势愈演愈烈。世纪之交,股市进入了“无股不庄”的时代。有一家民间咨询机构甚至认为,2001年年初深沪两市1100多只股票中有860只有庄家驻扎。这其中最有名、影响最大的,要数“银广夏事件”和“德隆事件”。
2001年8月2日,《财经》杂志一篇《银广夏陷阱》的文章使银广夏操纵做假被曝光。银广夏事件具有重要的代表意义,它是庄家、上市公司联手操纵作假的典型案例,严重的挫伤了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信心。银广夏事件的爆发,引起了公众舆论、媒体、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打击操纵做假、挽救中国股市,成了不可回避的话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个操纵做假案件被揭发出来,如“亿安科技”操纵案、“庄家吕梁案”、“德隆事件”等。2004年4月,德隆骗局案发,作为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其波及面更广,到危机爆发时,德隆系总负债高达570亿元。
操纵做假的手段
庄家和上市公司是如何操纵、做假的?一般来说,有如下情形。
庄家操纵股市的过程
庄家在二级市场上炒作某只股票的动机是赚取买卖差价,这一点和中小投资者没有什么区别。但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不同,中小投资者资金量有限,无法左右股价的走势。而庄家通常十分了解所操纵的股票,具有信息和资金上的优势。
庄家通常所操纵的股票流通市值较低,持仓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就可以随意拉升和打压股价。庄家和普通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性,普通投资者很难把握庄家的意图,“与庄共舞”的风险是很大的。
上市公司做假的方式
每到年中、年末应该公布会计报表的时候,一些寅吃卯粮的上市公司就会纷纷各显神通,显示其粉饰报表的本领,会计做假手段层出不穷。上市公司做假,除了逃避证监会的监管,最重要的是高估赢利预测数,以误导投资者。
上市公司常见的做假手段包括虚构销售对象、填制虚假发票和出库单和混淆会计科目等。其中,虚构交易事实、增加销售收入及其他收益、虚增资产为最甚。掩饰交易或事实的常见做假手段有对于重大事项(诉讼、委托理财、大股东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等)隐瞒或不及时披露。
何日是了局
2001年年初,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采访时,吴敬琏说出了后来广为流传的“赌场论”;“就像外国人说的:中国的股市很像一个赌场,而且很不规范。赌场里面也有规矩,比如你不能看别人的牌。而我们的股市里,有些人可以看别人的牌,可以作弊,可以搞诈骗。坐庄、炒作、操纵股价可说是登峰造极。”他还将操纵股价的人归纳为:中介机构、上市公司的知情人士、资金的供给者(包括银行及其他资金供给者)。 6年过去了,吴敬琏指出的现象还存在吗?
全流通时代未必是净土
股权分置曾被认为是中国股市的顽症。如今全流通时代已经来临,操纵做假是否从此销声匿迹?有专业人士认为,全流通之后,股东利益与公司股票价格直接挂钩,对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来说,只要做好公司管理、实现利润增长,自然能够从股价上涨中获益,用不着为了短期利益冒作假的风险。因此,全流通之后,上市公司做假行为将会减少。
但不少专业人士则表示,新时期将会有新问题。全流通后,违规违法行为将更加复杂和隐蔽,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等行为将有所减少,通过操纵股价,直接从二级市场获得收益将会更加突出。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时代大多是二级市场的庄家操纵股市。而股改后,大股东或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利用其资金和信息优势,直接称为“庄家”。原因在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与大股东的利益密切相关,大股东财务做假、披露虚假信息的动机更加强烈,上市公司高管也很可能采取做假方式操纵利润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为什么全流通的成熟的市场也会出现“安然”事件。事实上,今年所爆发的杭萧钢构事件也证明了这一点。
理性对待操纵做假
其实,任何一个市场,操纵、做假都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情况是否严重。一位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如果将所有的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会计有出入的情况都视为做假的话,那么100%的上市公司都有做假。”投资者应正确看待操纵做假现象,对于缺乏投资经验和时间精力的人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钱交给值得信赖的机构投资者(如基金公司),以化解此类风险。
当然,要杜绝操纵做假事件,法制建设非常重要。中国证监会已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法案,如《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等。但是,目前涉及到操纵做假的法律、法规并不太多,内容也不够具体细化,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此后,庄家与上市公司合谋操纵股价之势愈演愈烈。世纪之交,股市进入了“无股不庄”的时代。有一家民间咨询机构甚至认为,2001年年初深沪两市1100多只股票中有860只有庄家驻扎。这其中最有名、影响最大的,要数“银广夏事件”和“德隆事件”。
2001年8月2日,《财经》杂志一篇《银广夏陷阱》的文章使银广夏操纵做假被曝光。银广夏事件具有重要的代表意义,它是庄家、上市公司联手操纵作假的典型案例,严重的挫伤了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信心。银广夏事件的爆发,引起了公众舆论、媒体、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打击操纵做假、挽救中国股市,成了不可回避的话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个操纵做假案件被揭发出来,如“亿安科技”操纵案、“庄家吕梁案”、“德隆事件”等。2004年4月,德隆骗局案发,作为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其波及面更广,到危机爆发时,德隆系总负债高达570亿元。
操纵做假的手段
庄家和上市公司是如何操纵、做假的?一般来说,有如下情形。
庄家操纵股市的过程
庄家在二级市场上炒作某只股票的动机是赚取买卖差价,这一点和中小投资者没有什么区别。但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不同,中小投资者资金量有限,无法左右股价的走势。而庄家通常十分了解所操纵的股票,具有信息和资金上的优势。
庄家通常所操纵的股票流通市值较低,持仓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就可以随意拉升和打压股价。庄家和普通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性,普通投资者很难把握庄家的意图,“与庄共舞”的风险是很大的。
上市公司做假的方式
每到年中、年末应该公布会计报表的时候,一些寅吃卯粮的上市公司就会纷纷各显神通,显示其粉饰报表的本领,会计做假手段层出不穷。上市公司做假,除了逃避证监会的监管,最重要的是高估赢利预测数,以误导投资者。
上市公司常见的做假手段包括虚构销售对象、填制虚假发票和出库单和混淆会计科目等。其中,虚构交易事实、增加销售收入及其他收益、虚增资产为最甚。掩饰交易或事实的常见做假手段有对于重大事项(诉讼、委托理财、大股东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等)隐瞒或不及时披露。
何日是了局
2001年年初,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采访时,吴敬琏说出了后来广为流传的“赌场论”;“就像外国人说的:中国的股市很像一个赌场,而且很不规范。赌场里面也有规矩,比如你不能看别人的牌。而我们的股市里,有些人可以看别人的牌,可以作弊,可以搞诈骗。坐庄、炒作、操纵股价可说是登峰造极。”他还将操纵股价的人归纳为:中介机构、上市公司的知情人士、资金的供给者(包括银行及其他资金供给者)。 6年过去了,吴敬琏指出的现象还存在吗?
全流通时代未必是净土
股权分置曾被认为是中国股市的顽症。如今全流通时代已经来临,操纵做假是否从此销声匿迹?有专业人士认为,全流通之后,股东利益与公司股票价格直接挂钩,对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来说,只要做好公司管理、实现利润增长,自然能够从股价上涨中获益,用不着为了短期利益冒作假的风险。因此,全流通之后,上市公司做假行为将会减少。
但不少专业人士则表示,新时期将会有新问题。全流通后,违规违法行为将更加复杂和隐蔽,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等行为将有所减少,通过操纵股价,直接从二级市场获得收益将会更加突出。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时代大多是二级市场的庄家操纵股市。而股改后,大股东或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利用其资金和信息优势,直接称为“庄家”。原因在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与大股东的利益密切相关,大股东财务做假、披露虚假信息的动机更加强烈,上市公司高管也很可能采取做假方式操纵利润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是为什么全流通的成熟的市场也会出现“安然”事件。事实上,今年所爆发的杭萧钢构事件也证明了这一点。
理性对待操纵做假
其实,任何一个市场,操纵、做假都不可避免,关键在于情况是否严重。一位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如果将所有的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会计有出入的情况都视为做假的话,那么100%的上市公司都有做假。”投资者应正确看待操纵做假现象,对于缺乏投资经验和时间精力的人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钱交给值得信赖的机构投资者(如基金公司),以化解此类风险。
当然,要杜绝操纵做假事件,法制建设非常重要。中国证监会已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法案,如《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等。但是,目前涉及到操纵做假的法律、法规并不太多,内容也不够具体细化,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