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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既被称为“思想家王国”,也被认为是“结社之邦”。深厚的哲学底蕴和悠久的德意志/普鲁士文化传统,孕育了这个国家高度的思想性、德性与组织性,使得德国成为当今世界上各种结社组织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在德国,除了政党组织等各种政治性结社数量众多,形成典型的多元化西欧政治生态外,各种民间组织不仅数量大,而且作用突出、影响巨大,在德国社会经济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构成现代德国与社会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国家分庭抗礼、互为益彰的非营利的第三部门。
德国是一个法治非常健全的现代国家,有着健全完备的结社法制和民间组织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有着悠久的结社传统,也是当今世界上民间组织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德国发达的民间组织成为今天德国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德国的结社传统和民间组织的发展历史
德国有着悠久的结社传统。早在12世纪,随着城市的兴起和市民阶层的诞生,第三等级登上了历史舞台。中下层市民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逐渐创造出了一种特殊的制度——行会(Zunft)来进行自我管理并协调与其他社会阶层的关系。行会包括“规定”“契约”和“会议、集会”的意思,是市民自发结社的一种典型形式。行会制度当时极为盛行,不仅影响生产技术、市场价格、行业规范,而且提供一定形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并且与市议会争夺权力以维护成员的利益,从而成为一定的政治组织,表达了一种公共精神。
中世纪城市行会对德国人结社精神的影响弥深。行会文化衍生出一种新的公共道德:社会成员无论出身、地位、族群和信仰如何不同,都应遵守公共的规则、纪律和职业道德。这打破了中世纪的封建等级制度,滋生出平等观念、公共伦理和团体意识,成为德意志文化中一种普遍的公共精神。
德国的结社传统还体现在中世纪的城市联盟上。随着城市的兴起,市民阶层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彼此之间结成联盟以抗衡诸侯的力量,出现了诸如莱茵联盟、施瓦本城市联盟等,其中最强大、存在时间最长、最著名的城市联盟是汉萨同盟。汉萨同盟建立于13世纪,在14世纪达到鼎盛,以吕贝克为中心,由150多个城市组成,从科隆到克拉科夫,从内伊梅根到维斯比,从伦敦到斯德哥尔摩,从布鲁日到诺夫哥德罗得,汉萨同盟都有分支机构。这种建立在商业和政治基础上的城市联盟,不仅对于新兴生产关系发挥了重要的加速作用,而且孕育了德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团队精神。
到了19世纪,随着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贫困化加剧,工人运动蓬勃兴起,各种形式的劳动结社迅速发展。1863年,工人运动领袖斐迪南·拉萨尔创建了“德国工人联合会”,举行集会、示威游行、罢工、出版、散发工人运动宣传品,同时积极开展贫困救济、劳动互助、灾害救助等活动。一个名叫“工人和志愿者联盟”(简称“ASB”)的慈善组织后来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世界著名的救灾救济民间组织,其主要活动领域包括贫困救济、灾难救助、国际救灾救济、残疾人救助、社会保障等。这个组织一直发展到今天,目前在全德16个联邦州拥有代表机构,有249个社区基层组织,其志愿者规模达到110万人。
为了消灭二战后欧洲普遍的饥饿、贫穷、绝望和混乱,美国从1948年开始实施总额达131亿美元的所谓“马歇尔计划”,即欧洲复兴计划。德国从中得到总额14亿美元的援助,这笔巨大的援助资金为废墟中的德国经济注入了生命力,1950-1955年间,德国年均经济增长超过13%。
随着经济的复兴,民主社会也迅速开始重建,包括结社自由在内的公民权利得以保障和尊重。德国社会出現了越来越多的各种形式的结社组织。社会生活的多样化折射在结社领域出现了丰富多彩的各种形式的社团,体育、音乐、文艺、学术、集邮等各种类型的社会团体开始涌现出来,为人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德国的社团文化随着社会重建开始彰显其高度的组织性特色。
20世纪50-60年代,是德国各种结社组织普遍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大批致力于反贫困、反饥饿、社会救助等公益活动的民间组织,如后来成为德国最大民间组织之一的米泽瑞就诞生于这一时期。在经济领域,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在政治上有影响力的互益性的工会、行业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他们不仅通过各种维权活动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而且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各种立法活动。
1961年,联邦德国成立了经济合作部,开始有计划地向民间组织提供资金,支持他们在发展中国家开展援助活动,从而构建起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合作框架。在联邦德国政府的支持下,20世纪60年代后期许多德国民间组织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并将工作重点转向对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合作、经济援助和社会救助。其中最为集中的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的援助。
20世纪70年代以后,关注和影响公共政策的倡导组织越来越活跃。各个地方相继出现了市民自发成立的市民倡议会,用以监督、评议和影响市政当局,维护市民利益。“德国观察”就是产生于这一时期的一个规模不大的民间组织,其主要活动就是监督政府,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
20世纪70-80年代,各种环保民间组织开始发展起来,并积极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和公共政策。一些大的公共工程,如法兰克福机场建设,都很大程度上采纳了民间组织的建议。1992年里约世界环发大会之际,20多个德国民间组织出席了会议。从那以后,环保民间组织逐渐成为德国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对于政府政策乃至政治进程都发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到东西德国统一的时候,联邦德国的各类社团已经达到30多万家。
德国公益领域的民间组织及其作用
德国民间组织最为集中的领域是社会服务领域。据非营利部门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的测算,德国非营利部门的39%集中在社会服务领域,远远高于西欧平均水平的27%和该项目在全球范围内22个国家测算的平均水平(18%),表明德国社会服务领域的民间组织非常发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营利的社团和基金会在德国须通过法院登记才能得到法人资格,并进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但并不是只有社团和基金会才能开展非营利的公益活动并享受免税待遇。在社会公益领域,既有大量的社团和基金会,也有许多合资公司、合伙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作社等形式组织,这些组织只要合乎相应领域的公益性所要求的条件,就能够作为公益组织享受一定的免税待遇。德国的社区建设与发展领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公益领域。
德国是一个法治非常健全的现代国家,有着健全完备的结社法制和民间组织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有着悠久的结社传统,也是当今世界上民间组织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德国发达的民间组织成为今天德国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德国的结社传统和民间组织的发展历史
德国有着悠久的结社传统。早在12世纪,随着城市的兴起和市民阶层的诞生,第三等级登上了历史舞台。中下层市民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逐渐创造出了一种特殊的制度——行会(Zunft)来进行自我管理并协调与其他社会阶层的关系。行会包括“规定”“契约”和“会议、集会”的意思,是市民自发结社的一种典型形式。行会制度当时极为盛行,不仅影响生产技术、市场价格、行业规范,而且提供一定形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并且与市议会争夺权力以维护成员的利益,从而成为一定的政治组织,表达了一种公共精神。
中世纪城市行会对德国人结社精神的影响弥深。行会文化衍生出一种新的公共道德:社会成员无论出身、地位、族群和信仰如何不同,都应遵守公共的规则、纪律和职业道德。这打破了中世纪的封建等级制度,滋生出平等观念、公共伦理和团体意识,成为德意志文化中一种普遍的公共精神。
德国的结社传统还体现在中世纪的城市联盟上。随着城市的兴起,市民阶层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彼此之间结成联盟以抗衡诸侯的力量,出现了诸如莱茵联盟、施瓦本城市联盟等,其中最强大、存在时间最长、最著名的城市联盟是汉萨同盟。汉萨同盟建立于13世纪,在14世纪达到鼎盛,以吕贝克为中心,由150多个城市组成,从科隆到克拉科夫,从内伊梅根到维斯比,从伦敦到斯德哥尔摩,从布鲁日到诺夫哥德罗得,汉萨同盟都有分支机构。这种建立在商业和政治基础上的城市联盟,不仅对于新兴生产关系发挥了重要的加速作用,而且孕育了德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团队精神。
到了19世纪,随着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贫困化加剧,工人运动蓬勃兴起,各种形式的劳动结社迅速发展。1863年,工人运动领袖斐迪南·拉萨尔创建了“德国工人联合会”,举行集会、示威游行、罢工、出版、散发工人运动宣传品,同时积极开展贫困救济、劳动互助、灾害救助等活动。一个名叫“工人和志愿者联盟”(简称“ASB”)的慈善组织后来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世界著名的救灾救济民间组织,其主要活动领域包括贫困救济、灾难救助、国际救灾救济、残疾人救助、社会保障等。这个组织一直发展到今天,目前在全德16个联邦州拥有代表机构,有249个社区基层组织,其志愿者规模达到110万人。
为了消灭二战后欧洲普遍的饥饿、贫穷、绝望和混乱,美国从1948年开始实施总额达131亿美元的所谓“马歇尔计划”,即欧洲复兴计划。德国从中得到总额14亿美元的援助,这笔巨大的援助资金为废墟中的德国经济注入了生命力,1950-1955年间,德国年均经济增长超过13%。
随着经济的复兴,民主社会也迅速开始重建,包括结社自由在内的公民权利得以保障和尊重。德国社会出現了越来越多的各种形式的结社组织。社会生活的多样化折射在结社领域出现了丰富多彩的各种形式的社团,体育、音乐、文艺、学术、集邮等各种类型的社会团体开始涌现出来,为人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德国的社团文化随着社会重建开始彰显其高度的组织性特色。
20世纪50-60年代,是德国各种结社组织普遍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大批致力于反贫困、反饥饿、社会救助等公益活动的民间组织,如后来成为德国最大民间组织之一的米泽瑞就诞生于这一时期。在经济领域,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在政治上有影响力的互益性的工会、行业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他们不仅通过各种维权活动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而且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各种立法活动。
1961年,联邦德国成立了经济合作部,开始有计划地向民间组织提供资金,支持他们在发展中国家开展援助活动,从而构建起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合作框架。在联邦德国政府的支持下,20世纪60年代后期许多德国民间组织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并将工作重点转向对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合作、经济援助和社会救助。其中最为集中的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的援助。
20世纪70年代以后,关注和影响公共政策的倡导组织越来越活跃。各个地方相继出现了市民自发成立的市民倡议会,用以监督、评议和影响市政当局,维护市民利益。“德国观察”就是产生于这一时期的一个规模不大的民间组织,其主要活动就是监督政府,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
20世纪70-80年代,各种环保民间组织开始发展起来,并积极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和公共政策。一些大的公共工程,如法兰克福机场建设,都很大程度上采纳了民间组织的建议。1992年里约世界环发大会之际,20多个德国民间组织出席了会议。从那以后,环保民间组织逐渐成为德国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对于政府政策乃至政治进程都发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到东西德国统一的时候,联邦德国的各类社团已经达到30多万家。
德国公益领域的民间组织及其作用
德国民间组织最为集中的领域是社会服务领域。据非营利部门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的测算,德国非营利部门的39%集中在社会服务领域,远远高于西欧平均水平的27%和该项目在全球范围内22个国家测算的平均水平(18%),表明德国社会服务领域的民间组织非常发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营利的社团和基金会在德国须通过法院登记才能得到法人资格,并进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但并不是只有社团和基金会才能开展非营利的公益活动并享受免税待遇。在社会公益领域,既有大量的社团和基金会,也有许多合资公司、合伙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作社等形式组织,这些组织只要合乎相应领域的公益性所要求的条件,就能够作为公益组织享受一定的免税待遇。德国的社区建设与发展领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公益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