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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新时代经济社会背景下,我国的金融行业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并逐渐地成为新时代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了巨大的推力。然而,金融行业的发展也具有双面性的作用,一方面为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另一方面却存在着金融风险,这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健发展带来了不安全因素。从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来看,金融风险逐渐地暴露出来,此时经济法的价值作用也日渐凸显。对此,文章中对金融风险防范中经济法的价值作用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金融风险;经济法;价值作用
基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金融行业既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金融风险的存在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1]。所以,现阶段如何正确认识金融行业所面临的风险,对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及危害进行分析,采取有效地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已经是现阶段金融行业相关认识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因此,在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的过程中,则需要重视经济法价值作用的发挥,以此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发展。
一、经济法的功能概述
从经济法的功能来看,其主要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维持国民经济稳健运行,所以这就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经济制度进行维护。从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来看,其具有相辅相成、互惠合作的关系,所以对于经济法的建设则需要遵循以下要求:一是针对不同的地域历史、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不同的部门法;二是因为每个地域的经济现象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对于经济法的制定则需要因地制宜,与实际经济现象进行有机的结合,确保所制定的经济法能够具有针对性[2]。
二、金融风险防范中经济法的价值作用
(一)效率价值
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其经济性特点十分的明确,所以这也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社会属性,同时因为经济法是为了处理社会经济中的经济关系而生,所以在应用经济法的过程中更注重应用的效率性与安全性,这也是经济法比较突出的两种价值[3]。从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经济法主要是通过宏观的手段对经济进行调整,引导社会经济的走向,并对社会经济主体进行监管,以及对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规范,确保经济主体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的约束来开展经济活动。所以,从整个经济法的构架来看,其既能够在宏观方面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同时也能够从微观方面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其中所表现的便是效率价值。从现阶段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角度来看,利用经济法的特性来制定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则能够快速地对金融市场中的各项经济行为进行准确且快速的判断,以此来实现对市场经济行为进行规范,实现对金融市场资源的最优控制与分配,可见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安全价值
从我国一系列法律的制定来看,安全则是众法律制定的前提,其在社会稳健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我国法律的安全价值来看,民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后者则是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4]。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金融经济的稳健发展则是社会经济安全的基础,所以经济法更需要突出自身的安全价值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现今社会中金融行业的安全发展既有利于我国经济市场的稳健发展,还有利于实现经济法在金融界价值追求的实现。所以,现阶段为了保障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则需要强化对金融界的管控。而在具体管控的过程中则需要保证适度,避免因为管控过度导致金融行业的市场受限,造成金融市場秩序紊乱,难以将金融行业的服务效率发挥出来。因此,在金融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相关业内人士必须掌握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结合我国金融法律法规来进行深刻地反思,确保能够在金融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途径
(一)强化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
从08年的金融次贷危机来看,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监管工作不到位,因为金融市场缺少政府的支撑与调控,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各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所以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必须依赖政府的宏观调控。因此,在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的过程中,则需要利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对金融市场进行调控,一是政府需要将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价值作用重视起来,适当地赋予其他金融监管部门一定的权利,对金融经济主体的监管模式进行优化创新,二是政府需要对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适当的引导,实现金融行业信息的公开透明化,这样才能够确保金融市场一直处于政府监督管理的范围内,以此来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几率[5]。
(二)强化对金融市场内部的监管力度
从金融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除了要强化政府部分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还需要构建其科学的金融市场内部结构。从现阶段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金融行业正处于发展的上升期,然而因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时间不长,所以在金融市场监管体系方面的建设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尤其是金融企业内部监管工作难以满足金融企业发展的安全要求。因此,政府需要辅助金融企业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监管机制,通过强化金融企业自身监管工作来推动金融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史来看,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因素,尤其是因为法律体系不完善所引起的金融风险更为严重。在当下金融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机制尚不够健全,这就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相关部门需要重视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推动金融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利用经济法的相关条例来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以此来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赵永丹. 浅析经济法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价值与功能[J]. 法制与社会,2019(36):14-15.
[2]姜懿壬. 经济法环境下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监管探析[J]. 商讯,2020(29):87-88.
[3]王婧媛. 经济法视角下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监管分析[J]. 法制与经济,2020(10):106-107.
[4]郑丁灏. 相互依赖、机制变迁与全球金融治理——基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关系的交叉视角[J].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1(01):69-86.
[5]刘怡琳. 经济法视角下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监管研究[J].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1):93-95.
关键词:金融风险;经济法;价值作用
基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金融行业既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金融风险的存在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1]。所以,现阶段如何正确认识金融行业所面临的风险,对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及危害进行分析,采取有效地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已经是现阶段金融行业相关认识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因此,在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的过程中,则需要重视经济法价值作用的发挥,以此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发展。
一、经济法的功能概述
从经济法的功能来看,其主要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维持国民经济稳健运行,所以这就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经济制度进行维护。从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来看,其具有相辅相成、互惠合作的关系,所以对于经济法的建设则需要遵循以下要求:一是针对不同的地域历史、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不同的部门法;二是因为每个地域的经济现象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所以对于经济法的制定则需要因地制宜,与实际经济现象进行有机的结合,确保所制定的经济法能够具有针对性[2]。
二、金融风险防范中经济法的价值作用
(一)效率价值
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其经济性特点十分的明确,所以这也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社会属性,同时因为经济法是为了处理社会经济中的经济关系而生,所以在应用经济法的过程中更注重应用的效率性与安全性,这也是经济法比较突出的两种价值[3]。从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角度来看,经济法主要是通过宏观的手段对经济进行调整,引导社会经济的走向,并对社会经济主体进行监管,以及对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规范,确保经济主体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的约束来开展经济活动。所以,从整个经济法的构架来看,其既能够在宏观方面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同时也能够从微观方面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其中所表现的便是效率价值。从现阶段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角度来看,利用经济法的特性来制定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则能够快速地对金融市场中的各项经济行为进行准确且快速的判断,以此来实现对市场经济行为进行规范,实现对金融市场资源的最优控制与分配,可见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安全价值
从我国一系列法律的制定来看,安全则是众法律制定的前提,其在社会稳健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我国法律的安全价值来看,民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后者则是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4]。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金融经济的稳健发展则是社会经济安全的基础,所以经济法更需要突出自身的安全价值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现今社会中金融行业的安全发展既有利于我国经济市场的稳健发展,还有利于实现经济法在金融界价值追求的实现。所以,现阶段为了保障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则需要强化对金融界的管控。而在具体管控的过程中则需要保证适度,避免因为管控过度导致金融行业的市场受限,造成金融市場秩序紊乱,难以将金融行业的服务效率发挥出来。因此,在金融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相关业内人士必须掌握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结合我国金融法律法规来进行深刻地反思,确保能够在金融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应用途径
(一)强化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
从08年的金融次贷危机来看,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监管工作不到位,因为金融市场缺少政府的支撑与调控,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各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所以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必须依赖政府的宏观调控。因此,在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的过程中,则需要利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对金融市场进行调控,一是政府需要将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价值作用重视起来,适当地赋予其他金融监管部门一定的权利,对金融经济主体的监管模式进行优化创新,二是政府需要对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适当的引导,实现金融行业信息的公开透明化,这样才能够确保金融市场一直处于政府监督管理的范围内,以此来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几率[5]。
(二)强化对金融市场内部的监管力度
从金融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除了要强化政府部分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还需要构建其科学的金融市场内部结构。从现阶段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金融行业正处于发展的上升期,然而因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时间不长,所以在金融市场监管体系方面的建设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尤其是金融企业内部监管工作难以满足金融企业发展的安全要求。因此,政府需要辅助金融企业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监管机制,通过强化金融企业自身监管工作来推动金融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史来看,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因素,尤其是因为法律体系不完善所引起的金融风险更为严重。在当下金融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机制尚不够健全,这就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相关部门需要重视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推动金融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利用经济法的相关条例来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以此来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赵永丹. 浅析经济法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价值与功能[J]. 法制与社会,2019(36):14-15.
[2]姜懿壬. 经济法环境下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监管探析[J]. 商讯,2020(29):87-88.
[3]王婧媛. 经济法视角下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监管分析[J]. 法制与经济,2020(10):106-107.
[4]郑丁灏. 相互依赖、机制变迁与全球金融治理——基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关系的交叉视角[J].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1(01):69-86.
[5]刘怡琳. 经济法视角下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监管研究[J].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1):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