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视法制节目直观、生动、活泼的特点,是一般公众学习法、了解法、掌握法的较好、较便捷的途径和形式,越来越多的电视台都有自己的法制栏目。但是相当一部分观众已经对现存的法制节目模式感到厌倦,同时电视工作者在面对法制节目的制作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难题,如题材狭窄化、时效性差、节目模式雷同化等。怎样看待我们遇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怎么应对法制节目的疲软期,实现法制节目采编制作“质”的提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