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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动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的要求下,长三角一体化加速发展,未来应该怎么走?
就此,本刊记者专访了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
对于长三角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刘志彪认为,一体化不是统一化,更不是合并化。未来,长三角的一体化发展,就是不断克服和消除影响区域发展的阻碍、消除影响资源和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市场竞相开放、充分竞争的过程。
在此前的“高速发展阶段”,区域内各政府为增长而竞争,如何把资源虹吸到自己的行政区域内服务于高增长是第一位的。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机制转变为,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壁垒造成的区域分割,减少地方利益保护导致的低效发展,客观协调各成员的经济政策。通过设计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与利益补偿机制,促使地区利益分配达到一种比较公平的状态。
“一小时交通圈”已具雏形
《瞭望东方周刊》:2018年,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在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等领域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效推动了长三角区域交通的融合发展。未来,交通一体化还会有怎样的成果?
刘志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交通一体化是“排头兵”,也是重要、坚实的基础。
目前,枢纽型机场、枢纽型港口、高铁网络和高速公路网络等区域性快速交通骨干网络已经基本形成。同城效应越来越显著,大家也都能切身体会到。随着路网进一步加密,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为中心,省会城市之间、省会和地级市之间基本实现了1至2小时互通互联,长三角“一小时交通圈”已具雏形。
当长三角各成员充分享受到—体化益处的时候,遵守统一的竞争规则就会成为一种动力和自觉。
2019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已就取消省界收费站达成一致。下一步将打通省际断头路,进一步提升地区省际公路运输能力;大力推进国家铁路大通道建设。加快构建纵横交错、便捷发达的城际铁路交通网。
其中,江苏争取在2019年11月底具备取消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的条件,有望成為全国第一个无省界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的省份。实现“出省无障碍”。
随着《长三角地区打通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等的陆续签订,未来,长三角地区将朝着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建成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的目标大踏步迈进。
共享优质医疗教育资源
《瞭望东方周刊》:目前,长三角城市群的公共服务资源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速融合。未来,新“长三角”人将如何共享区域一体化带来的便利?
刘志彪:长三角地区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领域的内部差异将逐渐趋于收敛,跨区域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根据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达成的共识。2018年7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健康服务50条》。以健康医疗服务及地区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提升了上海乃至长三角的健康服务能级与核心竞争力。
未来,长三角区域医疗协同发展将进一步突破行政区划的壁垒。比如。便利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直升机空中医疗救援,专家基层坐诊、会诊会成为常态,通过5G技术与智慧医疗相结合,基层医院的医生通过移动终端就能看到专家超高清的手术直播,并得到远程实时指导。
教育方面,根据《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和《长三角地区教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长三角地区要基本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开放、联动发展的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机制,积极将优质教育资源向长江经济带乃至中西部地区辐射,为全国其他区域教育合作提供示范,服务国家发展全局。
到2025年,长三角地区整体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携手打造并初步建成全球卓越的教育区域创新共同体,形成具有区域特点、中国特色、世界发达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区域教育体系。成为亚太地区教育高地。
形成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
《瞭望东方周刊》: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语境下,区域内各省市未来将迎来怎样的机遇?
刘志彪:在推进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当下,上海与长三角其他省市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中心与外围的等级关系,也不是单纯的接轨和融入上海或上海辐射周边的关系,而是合作、平行关系,注重协同和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
从产业布局上来说,我认为,未来上海或逐步退出一般性的、劳动密集型、能耗高的制造业,集中资源投资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强化服务、管理、集散、创新等城市功能。同时,借助上海总部经济发达的优势。鼓励企业将生产环节转移到苏浙皖,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和产业链配套,从而将长三角地区打造成为交易成本和制造成本较低的区域。
此外,上海的科技平台、金融平台、人力资源平台会逐步向长三角其他地区开放,为长三角地区嫁接和配置全球资源创造条件,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宽领域全方位开展合作。
长三角一体化的中长期目标是形成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通过建立以市场竞争为基础、非行政扭曲的竞争体系,推进经济从“发展竞争”逐步转向“平等竞争”。也就是横向性、功能性和竞争性产业政策要逐步替代有所倾斜的产业政策,并根据“竞争中立”原则,对所有经济主体实行“国民待遇”,在行业进入、税收征收、财政补贴、行政监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并促进信息公开化和透明化,努力形成一个政策无差异的良好外部环境。
当长三角各成员充分享受到一体化益处的时候,遵守统一的竞争规则就会成为一种动力和自觉。现阶段,可以在交通、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从易到难逐步签订具体协议,实现各地区竞争规则的协调。在法律层面逐步构建区域竞争规则,将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为全国作出的最大示范。
《瞭望东方周刊》:上述目标具体应如何落实?重点任务是什么?
刘志彪: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我认为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消除那些影响一体化的自然和技术障碍,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第二阶段是消除影响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政策等人为障碍。
前一类障碍影响和决定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成本和效率;后一类会带来体制机制的摩擦成本,也是我们在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真正需要花大力气消除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