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共利益,作为一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特定的法律内涵有两个方面的层次,一个是相对于个体利益而言所具有的内容,即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资源共享和社会福利;另一个是功能性内容,即通过行政管理调节利益的再分配.与此相应,公共利益应当具有以例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为特点的法律形式和通过一定条件下的"博弈"过程获得实现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