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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持续监督和大力促成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舟山市4个县(区)全面实施,比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要求分别提前了3年和 2年。海岛渔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较好的破解。
“渔农民看病也能报销,还能免费参加体检,这样的好事过去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是党和政府为‘阿拉’老百姓办的又一件好事呀!”海岛舟山的渔农民发出这样的感叹。
可百姓们也许并不十分了解,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其中与舟山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连续5年持续监督、全力促成是分不开的。
调研报告:建立医疗“新政”刻不容缓
2002年5月,针对人代会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渔农村卫生工作和合作医疗存在问题的建议,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世和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侨委的委员,到全市所有县(区)和六横、金塘、衢山三大岛,对渔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为期3个月的调研。
这是一次时间较长的调研,在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上还没有过。
这也是一次心情沉重的调研,调研组成员看到、听到了一些令人揪心的现象和话语。
调研组进村入户,和渔农民们面对面地进行交谈。他们舟车劳顿,跋山涉水,实地察看了20多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召开了有省、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15个,分发了近120份调查问卷。
他们看到,根据省政府提出的“不把乡镇卫生院危房带入21世纪”的目标,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得到很大改善,已基本消灭危房。但不少村卫生室条件相当简陋,其医疗设施大多是一张桌子、一张床,几只听诊器、血压机、体温表,一只消毒用的高压锅。而更让人担忧的是,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投入不足、人才缺乏、渔农民看不起病等深层次问题相当突出。
“辛辛苦苦赚了钱,一病回到解放前。”“小病熬、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在定海区金塘镇调研时,来自基层渔农民的一些顺口溜,反映了令人揪心的事实。
“我们是悬水小岛,年轻人可以走,学校可以并,但乡镇卫生院千万不能撤,不然我们就没地方看病了呀!”普陀区东极镇镇长在座谈会上发出了小岛上全体渔农民的心声,让调研组成员感到身上所负的责任重大。
“老的合作医疗政府投入的钱太少了!要向老百姓收钱实在太难了!我们有时到晚上10点还在收钱,一年来我自掏腰包共贴了170元。但以乡镇为筹资单位的合作医疗基金太小了,只要有人生大病,钱一下子就报销光了,最后就名存实亡了。”说起老的合作医疗,嵊泗县五龙乡一名乡干部满腹苦水,无限感慨。
调研看到的种种事实,让调研组成员感到阵阵心痛。他们看到,乡镇卫生院业务不足,存在“以药养医”现象,有的亏损严重,面临困境;更多的是卫生人才难留,服务能力偏低,如嵊泗县13家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职称的仅5人,中、初级卫生人员的比例为1:34.8。由于合作医疗“三起三落”,渔农民有病看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渔农民贫困和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渔农村卫生工作的出路在哪里?如何解决渔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渔农村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已难以适应渔农民越来越高的医疗保健需求。调研组分析感到,必须出台新的合作医疗制度。
他们认真梳理了调研情况,拟写了“推进渔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调研报告。
报告数据翔实,有理有据,对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并严肃指出,加快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报告引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把推进渔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本届人大监督的重点之一。他们把调研报告报送市委,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方案,建议建立市、县(区)、乡镇、个人四级筹资机制和县(区)级管理体制,将原来的小额补偿为主调整到以大病统筹风险补偿为主。
两次审议:让渔农民享受更多实惠
2003年11月27日,舟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渔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侨委主任委员张雅珍作了关于舟山市渔农村卫生工作的调查报告。
这两份报告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强烈反响。
“要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改革新路子,既不能‘一卖了之’,更不能‘一推了之’。每个乡镇应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让渔农民能就近方便看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世和的审议发言直奔主题。
“合作医疗难以推广普及,政府投入不足是一个重要方面。花少量的钱却能让50多万渔农民受益,这样的事是政府应该做也是值得做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杨芝丰的发言一语中的。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为海岛渔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及渔农民身体健康建言献计。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卫生工作4点审议意见:市政府要尽快出台舟山市深化渔农村卫生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着力推进渔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对渔农村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并逐年增加,尤其要注意对那些偏远小岛上服务人口少、业务收入低的卫生机构的经费补助;要切实把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在搞好普陀区、嵊泗县试点的基础上,尽早在全市推广;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
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就渔农村卫生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于2003年12月31日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若干意见》。
2004年2月5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把健全渔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渔农村卫生经费投入等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县及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2005年全市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渔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80%以上的渔农民参加;建立稳定合理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省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补助舟山市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补助每人每年3元,各县(区)财政和乡镇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元以上,渔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和特困户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或乡镇政府统筹解决,也可由村级经济统筹解决。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给舟山市渔农村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更让渔农民得到了实惠。到2005年10月1日,全市有435822人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为78.17%,覆盖了全市所有乡镇、村;累计筹集合作医疗资金2245.77万元,有1520.36万元用于渔农民住院、门诊报销等,使部分渔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说起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普陀区六横镇涨起港村村民张某感激之情溢于言表。2005年,他在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住院时共花费9万余元,由于他参加了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院在他出院结账时当场扣除了两万元(最高补助额)的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张某的家人高兴地说:“合作医疗好足了,个人只出30元钱,让我们享受了两万元的报销,实实在在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啊!”
2005年10月21日,舟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侨委副主任委员赵盛治作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这两份报告令到会同志倍感欣慰。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成绩令人鼓舞,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资金投入少,2005年全市的人均筹资为50.5元,低于全省人均筹资(56.79元)水平,受益程度低;筹资难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够高;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影响合作医疗的发展等,需要各级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虽然到乡镇卫生院就医可以享受最低的起报线和最高的报销比例,但由于不少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医疗水平低,群众有病大多进城就医,增加了医疗费用,降低了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因此,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扶持力度。”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奕良从乡镇卫生院和合作医疗的关系上提出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重点强调,合作医疗筹资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建立财政投入定期增长的长效机制,并确保及时足额补助到位;要从惠及于民和取信于民出发,不断完善方案,因地制宜地降低起报线,调高门诊和住院补偿比例,让渔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要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兑现对参合渔农民的承诺,如免费体检等,进一步提高渔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跟踪督查:促“新政”可持续发展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2006年5月,舟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渔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又出台了《舟山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
这两份文件都提出:
——提高筹资水平。到2007年,全市人均筹资额度力争达到80元以上,2010年力争达到上年度农民年收入的1.5%至2%。各县(区)努力将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实际补偿率提高到25%,年度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
——健全各级政府对渔农村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将每年安排渔农村基层卫生专项补助资金210万元。
——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渔农村卫生工作水平。政府集中力量在每个建制乡镇重点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小岛原有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人口少的小岛,实行驻岛责任医生制度,以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渔农村新型卫生服务的三级网络。到2010年,90%以上的居民出行20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文件为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6年,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市人大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的方式,于10至11月,到4个县、区和市属有关部门,对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目前,这一新型制度正在日益完善,参保范围在不断扩大,渔农民得到的实惠在不断增多。各县、区人均筹资水平已从2005年的50.5元提高到2006年的80元,其中定海区、普陀区均为90元。同时,及时调整实施方案,降低起报线,调整分段补偿比例,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补偿比例,年累计最高补助达3万元。此外,各县、区均实行了普通门诊补助,成为全省最早统一实施“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方案的地级市。目前,全市共有48.5万人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87.1%。2006年,合作医疗资金已为3万多人次的渔农民补助住院、指定门诊等费用2490万元,还为24万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渔农民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占总参加人数的50%。
舟山市人大通过5年持续的监督,推动了渔农村卫生事业不断进步,促进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为渔农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关注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使这一制度让更多的渔农民得益,为推进海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作出努力。”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瑞宏如是说。
“渔农民看病也能报销,还能免费参加体检,这样的好事过去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是党和政府为‘阿拉’老百姓办的又一件好事呀!”海岛舟山的渔农民发出这样的感叹。
可百姓们也许并不十分了解,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其中与舟山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连续5年持续监督、全力促成是分不开的。
调研报告:建立医疗“新政”刻不容缓
2002年5月,针对人代会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渔农村卫生工作和合作医疗存在问题的建议,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世和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侨委的委员,到全市所有县(区)和六横、金塘、衢山三大岛,对渔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为期3个月的调研。
这是一次时间较长的调研,在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上还没有过。
这也是一次心情沉重的调研,调研组成员看到、听到了一些令人揪心的现象和话语。
调研组进村入户,和渔农民们面对面地进行交谈。他们舟车劳顿,跋山涉水,实地察看了20多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召开了有省、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15个,分发了近120份调查问卷。
他们看到,根据省政府提出的“不把乡镇卫生院危房带入21世纪”的目标,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得到很大改善,已基本消灭危房。但不少村卫生室条件相当简陋,其医疗设施大多是一张桌子、一张床,几只听诊器、血压机、体温表,一只消毒用的高压锅。而更让人担忧的是,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投入不足、人才缺乏、渔农民看不起病等深层次问题相当突出。
“辛辛苦苦赚了钱,一病回到解放前。”“小病熬、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在定海区金塘镇调研时,来自基层渔农民的一些顺口溜,反映了令人揪心的事实。
“我们是悬水小岛,年轻人可以走,学校可以并,但乡镇卫生院千万不能撤,不然我们就没地方看病了呀!”普陀区东极镇镇长在座谈会上发出了小岛上全体渔农民的心声,让调研组成员感到身上所负的责任重大。
“老的合作医疗政府投入的钱太少了!要向老百姓收钱实在太难了!我们有时到晚上10点还在收钱,一年来我自掏腰包共贴了170元。但以乡镇为筹资单位的合作医疗基金太小了,只要有人生大病,钱一下子就报销光了,最后就名存实亡了。”说起老的合作医疗,嵊泗县五龙乡一名乡干部满腹苦水,无限感慨。
调研看到的种种事实,让调研组成员感到阵阵心痛。他们看到,乡镇卫生院业务不足,存在“以药养医”现象,有的亏损严重,面临困境;更多的是卫生人才难留,服务能力偏低,如嵊泗县13家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职称的仅5人,中、初级卫生人员的比例为1:34.8。由于合作医疗“三起三落”,渔农民有病看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渔农民贫困和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渔农村卫生工作的出路在哪里?如何解决渔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渔农村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已难以适应渔农民越来越高的医疗保健需求。调研组分析感到,必须出台新的合作医疗制度。
他们认真梳理了调研情况,拟写了“推进渔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调研报告。
报告数据翔实,有理有据,对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并严肃指出,加快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报告引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把推进渔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本届人大监督的重点之一。他们把调研报告报送市委,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方案,建议建立市、县(区)、乡镇、个人四级筹资机制和县(区)级管理体制,将原来的小额补偿为主调整到以大病统筹风险补偿为主。
两次审议:让渔农民享受更多实惠
2003年11月27日,舟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渔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侨委主任委员张雅珍作了关于舟山市渔农村卫生工作的调查报告。
这两份报告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强烈反响。
“要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改革新路子,既不能‘一卖了之’,更不能‘一推了之’。每个乡镇应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让渔农民能就近方便看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世和的审议发言直奔主题。
“合作医疗难以推广普及,政府投入不足是一个重要方面。花少量的钱却能让50多万渔农民受益,这样的事是政府应该做也是值得做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杨芝丰的发言一语中的。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为海岛渔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及渔农民身体健康建言献计。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卫生工作4点审议意见:市政府要尽快出台舟山市深化渔农村卫生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着力推进渔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对渔农村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并逐年增加,尤其要注意对那些偏远小岛上服务人口少、业务收入低的卫生机构的经费补助;要切实把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在搞好普陀区、嵊泗县试点的基础上,尽早在全市推广;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
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就渔农村卫生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于2003年12月31日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若干意见》。
2004年2月5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把健全渔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渔农村卫生经费投入等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县及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2005年全市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渔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80%以上的渔农民参加;建立稳定合理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省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补助舟山市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补助每人每年3元,各县(区)财政和乡镇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元以上,渔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和特困户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或乡镇政府统筹解决,也可由村级经济统筹解决。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给舟山市渔农村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更让渔农民得到了实惠。到2005年10月1日,全市有435822人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为78.17%,覆盖了全市所有乡镇、村;累计筹集合作医疗资金2245.77万元,有1520.36万元用于渔农民住院、门诊报销等,使部分渔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说起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普陀区六横镇涨起港村村民张某感激之情溢于言表。2005年,他在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住院时共花费9万余元,由于他参加了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院在他出院结账时当场扣除了两万元(最高补助额)的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张某的家人高兴地说:“合作医疗好足了,个人只出30元钱,让我们享受了两万元的报销,实实在在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啊!”
2005年10月21日,舟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侨委副主任委员赵盛治作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这两份报告令到会同志倍感欣慰。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成绩令人鼓舞,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资金投入少,2005年全市的人均筹资为50.5元,低于全省人均筹资(56.79元)水平,受益程度低;筹资难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够高;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影响合作医疗的发展等,需要各级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虽然到乡镇卫生院就医可以享受最低的起报线和最高的报销比例,但由于不少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医疗水平低,群众有病大多进城就医,增加了医疗费用,降低了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因此,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扶持力度。”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奕良从乡镇卫生院和合作医疗的关系上提出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重点强调,合作医疗筹资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建立财政投入定期增长的长效机制,并确保及时足额补助到位;要从惠及于民和取信于民出发,不断完善方案,因地制宜地降低起报线,调高门诊和住院补偿比例,让渔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要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兑现对参合渔农民的承诺,如免费体检等,进一步提高渔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跟踪督查:促“新政”可持续发展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2006年5月,舟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渔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又出台了《舟山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
这两份文件都提出:
——提高筹资水平。到2007年,全市人均筹资额度力争达到80元以上,2010年力争达到上年度农民年收入的1.5%至2%。各县(区)努力将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实际补偿率提高到25%,年度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
——健全各级政府对渔农村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将每年安排渔农村基层卫生专项补助资金210万元。
——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渔农村卫生工作水平。政府集中力量在每个建制乡镇重点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小岛原有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人口少的小岛,实行驻岛责任医生制度,以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渔农村新型卫生服务的三级网络。到2010年,90%以上的居民出行20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文件为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6年,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市人大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的方式,于10至11月,到4个县、区和市属有关部门,对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目前,这一新型制度正在日益完善,参保范围在不断扩大,渔农民得到的实惠在不断增多。各县、区人均筹资水平已从2005年的50.5元提高到2006年的80元,其中定海区、普陀区均为90元。同时,及时调整实施方案,降低起报线,调整分段补偿比例,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补偿比例,年累计最高补助达3万元。此外,各县、区均实行了普通门诊补助,成为全省最早统一实施“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方案的地级市。目前,全市共有48.5万人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87.1%。2006年,合作医疗资金已为3万多人次的渔农民补助住院、指定门诊等费用2490万元,还为24万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渔农民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占总参加人数的50%。
舟山市人大通过5年持续的监督,推动了渔农村卫生事业不断进步,促进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为渔农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关注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使这一制度让更多的渔农民得益,为推进海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作出努力。”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瑞宏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