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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对大企业、集团企业资金流向的宏观监控体系不但必要,而且必须尽快实施,惟有如此才可以有效提高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行。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金融服务普遍出现了“服务过度”与“服务不足”并存的局面,应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所谓“服务不足”主要就小企业而言,而“服务过度”则是指对大型企业,尤其是对大型集团企业的过度授信、争夺大客户的过度竞争。近年来银行业对此的关注程度已经有所提高。但是根据笔者的观察,这种关注多数是从降低贷款集中度、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的角度出发,而从更高的层次考察,企业(尤其是大型集团企业)的盲目投资与其资金的“易得性”之间存在必然的正相关关系,不但对银行的风险管理造成困难,而且容易形成误导信息,助长企业的投资冲动,甚至引发投资的盲目性,造成大量社会资源,尤其是宝贵的货币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会进一步降低国家宏观调控的成效。
企业规模大了,在市场博弈中的发言权就大,与银行打交道就容易获得有利地位,得到银行的信任与支持。在目前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大客户成为各家银行竞争的重点,“贷长”、“贷大”、“贷垄断”成为不少银行的信贷趋向,而对于客户的资金用途、发展方向则放松了警惕,甚至连起码的信贷管理约束也被放弃。有时贷款前连一张普通的财务报表都拿不到,或者是在贷款后求着企业要报表,更谈不上考究报表的真伪如何了。
当前,部分企业法人治理不完善,决策程序不规范,或者说很粗糙,企业负责人“灵机一动”而造成的投资冲动也就具备了上马的可能。笔者所熟知的一家企业,董事长在国外考察,用餐时喝了一点葡萄酒,问了一下价格是多少美元,合计后认为有利可图。于是十天之内,给企业董事会打了个招呼,就在考察途中把生产葡萄酒的设备定了下来。这种很随意就排板的项目并没有经过什么咨询论证,缺乏科学性可言。
大企业往往是地方政府的“宠儿”,当地经济发展的“台柱子”,其规模扩张的意愿很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甚至这种意愿背后往往就有政府的“影子”,企业行为成为地方政府与中央宏观产业政策博弈的工具。有时,地方政府明知企业新上项目与国家宏观政策相背离,但为了短期的政绩和地方的财政收入,不惜“遇到红灯绕着走”,采取各种形式默许、纵容甚至支持企业的违规行为,造成投资失控。由于大企业的相对优势地位,银行业对其信贷条件也更优惠,不少银行对企业规模的偏好达到了崇拜的程度,甚至不惜以降低信贷门槛、放弃信贷管理来开展业务。在各家机构激烈竞争、“送贷上门”甚至是“求贷上门”的情况下,利率优惠是必然的结果。这样,企业的筹资成本相对下降,而预期收益率则相对上升,本来在其他企业正常情况下是微利甚至是无利的项目就有可能成为盈利项目。一旦银行信贷政策发生变化,盈利项目就会变成亏损项目,银行也很可能会增加新的不良资产。同时,由于资金的“易得性”和种种优惠,企业可能误判形势,向所谓的“阳光产业”扩展,甚至脱离主业搞跨行业运营,给银行经营带来风险。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企业规模大、关联企业多,其调度资金的能力更强,银行很难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无法辨别哪些资金是经营现金流,哪些是融资现金流。在资金供应趋紧的情况下,企业集团有可能通过集团或鼓励发展行业企业融资再让度给限制行业企业使用,轻松的绕开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的限制,使宏观调控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服务过度”的危害性行文至此已经是昭然若揭。首先是导致贷款集中度过高,容易形成关联交易风险;其次是误导企业决策,助长其投资冲动;再次则是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正确实施,降低宏观调控的效果。从产品到商品的“惊险的一跃”,如果跃不过去,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摔碎的是商品生产者;而在我国企业自有资本严重不足,直接融资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摔碎的就可能是资金的供应者——银行。企业危机蔓延到银行体系,就可能导致银行业信用危机,进而影响金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
由此看来,建立对大企业、集团企业资金流向的宏观监控体系不但必要,而且必须尽快实施,否则就无法遏制企业的投资“饥渴”,无法有效提高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无法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行,也就无法保证宏观调控的成效。
(作者系威海银监分局局长)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金融服务普遍出现了“服务过度”与“服务不足”并存的局面,应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所谓“服务不足”主要就小企业而言,而“服务过度”则是指对大型企业,尤其是对大型集团企业的过度授信、争夺大客户的过度竞争。近年来银行业对此的关注程度已经有所提高。但是根据笔者的观察,这种关注多数是从降低贷款集中度、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的角度出发,而从更高的层次考察,企业(尤其是大型集团企业)的盲目投资与其资金的“易得性”之间存在必然的正相关关系,不但对银行的风险管理造成困难,而且容易形成误导信息,助长企业的投资冲动,甚至引发投资的盲目性,造成大量社会资源,尤其是宝贵的货币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会进一步降低国家宏观调控的成效。
企业规模大了,在市场博弈中的发言权就大,与银行打交道就容易获得有利地位,得到银行的信任与支持。在目前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大客户成为各家银行竞争的重点,“贷长”、“贷大”、“贷垄断”成为不少银行的信贷趋向,而对于客户的资金用途、发展方向则放松了警惕,甚至连起码的信贷管理约束也被放弃。有时贷款前连一张普通的财务报表都拿不到,或者是在贷款后求着企业要报表,更谈不上考究报表的真伪如何了。
当前,部分企业法人治理不完善,决策程序不规范,或者说很粗糙,企业负责人“灵机一动”而造成的投资冲动也就具备了上马的可能。笔者所熟知的一家企业,董事长在国外考察,用餐时喝了一点葡萄酒,问了一下价格是多少美元,合计后认为有利可图。于是十天之内,给企业董事会打了个招呼,就在考察途中把生产葡萄酒的设备定了下来。这种很随意就排板的项目并没有经过什么咨询论证,缺乏科学性可言。
大企业往往是地方政府的“宠儿”,当地经济发展的“台柱子”,其规模扩张的意愿很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甚至这种意愿背后往往就有政府的“影子”,企业行为成为地方政府与中央宏观产业政策博弈的工具。有时,地方政府明知企业新上项目与国家宏观政策相背离,但为了短期的政绩和地方的财政收入,不惜“遇到红灯绕着走”,采取各种形式默许、纵容甚至支持企业的违规行为,造成投资失控。由于大企业的相对优势地位,银行业对其信贷条件也更优惠,不少银行对企业规模的偏好达到了崇拜的程度,甚至不惜以降低信贷门槛、放弃信贷管理来开展业务。在各家机构激烈竞争、“送贷上门”甚至是“求贷上门”的情况下,利率优惠是必然的结果。这样,企业的筹资成本相对下降,而预期收益率则相对上升,本来在其他企业正常情况下是微利甚至是无利的项目就有可能成为盈利项目。一旦银行信贷政策发生变化,盈利项目就会变成亏损项目,银行也很可能会增加新的不良资产。同时,由于资金的“易得性”和种种优惠,企业可能误判形势,向所谓的“阳光产业”扩展,甚至脱离主业搞跨行业运营,给银行经营带来风险。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企业规模大、关联企业多,其调度资金的能力更强,银行很难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无法辨别哪些资金是经营现金流,哪些是融资现金流。在资金供应趋紧的情况下,企业集团有可能通过集团或鼓励发展行业企业融资再让度给限制行业企业使用,轻松的绕开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的限制,使宏观调控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服务过度”的危害性行文至此已经是昭然若揭。首先是导致贷款集中度过高,容易形成关联交易风险;其次是误导企业决策,助长其投资冲动;再次则是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正确实施,降低宏观调控的效果。从产品到商品的“惊险的一跃”,如果跃不过去,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摔碎的是商品生产者;而在我国企业自有资本严重不足,直接融资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摔碎的就可能是资金的供应者——银行。企业危机蔓延到银行体系,就可能导致银行业信用危机,进而影响金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
由此看来,建立对大企业、集团企业资金流向的宏观监控体系不但必要,而且必须尽快实施,否则就无法遏制企业的投资“饥渴”,无法有效提高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无法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运行,也就无法保证宏观调控的成效。
(作者系威海银监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