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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的新闻科长本应是地方宣传的联络官,他应该成为各类媒体记者的好朋友,借助各类媒体来宣传报道本地,但在鱼龙混杂的媒体记者的要挟骚扰下,他们中不少人变成了“谈判家”和“消防队员”。
新闻科长成了“谈判家”
“我原以为做宣传部的新闻科长是一件很风光的事情,能实现我的新闻理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两年来我被各类记者弄得焦头烂额。”四川某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李直(应采访对象要求,使用化名)日前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大倒苦水。
李直担任新闻科长快两年了,他不但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反而成了“谈判家”的角色,这绝非他的本意,为此他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中。在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前,他几乎每天都要接到各类媒体传真来的有关该县存在问题的采访稿件,这些记者往往在李直收到稿件后打来电话,“洽谈”不曝光的交换条件。
“我经常与各类记者谈交换条件,这些所谓的记者有的持有正规记者证,有的没有正规记者证,但有媒体发的工作证和采访证,他们往往拿着采访到的我们县的问题材料,要我们核实并做出解释。如果我们承认确有其事,他们就会提出要求:要么曝光,要么拿钱做广告或者直接把钱给记者个人,有的要求订一定数量的报纸和杂志。”李直苦笑着告诉记者,“我尽量给他们解释原因,能不曝光的就不要曝光,实在不行的也只有拿钱消灾,因为我们部长(指宣传部长)给我下的指示是‘把对方搞定,不要出现负面报道’。”
一次,某“国”字号媒体驻四川记者站得到爆料说该县某镇一企业占用了耕地,顿时如获至宝,“高度的新闻敏感性”驱使这个记者站一名记者赶到现场,一番辛苦的“采访”加“摄影”,把采访材料弄得扎扎实实的,然后找到这个乡镇的镇长,质问道:“这个阿题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你看怎么办吧!占用耕地是违反国家土地政策的大事,如果我们报道出来,你的乌纱帽肯定是没有了。”镇长平时就很少见到记者,中央级媒体记者更是难以见到,一看到这个架势,顿时慌了神,一个劲地承认错误,并表示很快会整改。这个记者见镇长“不开窍”,就提醒他说:“我会把采访材料送给你们县委宣传部,看他们怎么答复吧。”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镇长赶紧联系县委宣传部新闻科,找到李直询问对策。因为李直曾与这名记者打过交道,算是熟人了,自然知道他的意图。一番斡旋之后,这名记者终于亮出了底牌:“我来采访也很辛苦,回去还要向领导交差呢,既然大家是熟人,这次就不报道了,你们给3万块钱,我给你们做个正面报道算了。”李直和他一番“讨价还价”,把“价格”从3万“砍”到2万、1.5万、1万,最后记者松口到5000元:“那就直接把钱给我吧,不做正面宣传了。”因为这个镇属于“困难户”,镇里拿出5000元比较困难,过了几天,记者很“体谅”地打来电话說:“既然你们很困难,那就4000元吧。”可就是这个数,镇里还是觉得很困难。接下来的几天,这个记者不断打电话给镇长和李直“催款”,镇长不堪烦恼,最后对李直说:“我都要崩溃了,要不给2000块看行不行?”这名记者见自己的“采访行动”终于没有“白费功夫”,也就拿钱收场,没有继续纠缠。
李直告诉本刊记者,曾经有一个中央媒体驻川记者站的记者捕风捉影打听到该县某企业存在违规问题,就和他纠缠了半年,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该县拿钱给他,否则就要曝光。这个记者很“大度”给对方留出很长的考虑时间,李直告诉本刊记者说,“他根本就不会曝光,因为这个问题压根就算不上新闻,小报可能都不会报道,何况中央媒体呢?”最后,这个记者看到“成交”的可能性的确渺茫,无可奈何的他没有将这笔“生意”进行到底。
“并不是所有的记者都拿问题来要挟要钱。我们县要搞活动时,会请些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希望他们能宣传宣传,我们会给他们准备一定数量的‘车马费’红包,这些记者会根据红包里钱的多少来决定发稿的版面,钱多的发稿的版面可能会大些,钱少的发稿的版面会小些或者不发。”李直说,“有时候,一些没被邀请的记者会成为‘不速之客’,如果没给他们红包,他们不但不会写正面报道,一怒之下,还可能写负面报道。”
“新闻科就是‘消防队’”
“我这个新闻科长不但是‘谈判家’,还是‘消防队员’呢!我们宣传部新闻科就是‘消防队’,要把媒体点燃起来的‘火’灭掉。”李直自我解嘲似地对本刊记者说。
因为当地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有的是官员主观上的问题,有的是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媒体记者抓住这些问题纠缠不放,坚持新闻理想的记者会选取新闻点进行报道,有的记者和媒体经营人员则把问题当成筹码,要让当地“花钱消灾”。作为该县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的李直有一项“重要任务”:“摆平”各类在当地进行揭丑式采访的媒体人员,不要让任何涉及当地的负面报道出现在各类媒体上。
“这可是上级领导下达给我的命令,我不但要把‘火’在烧起来时及时灭掉,更重要的是,要把‘火’在烧起来之前灭掉,这可是个考‘功夫’的活啊!”李直说这话时显得有点底气不足。
这也难怪,要把多家大大小小的媒体“伺候”好,不让他们找“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李直所在的县离成都不过百里,从成都到这里驾车只需要1个小时,而在成都驻扎的各地媒体以及大大小小的、已经注册或还没有注册的媒体记者站、办事处大约有上百家。而该县宣传部新闻科连科长在内就3人,主要的“灭火队员”就是科长李直。
好在经过近两年的历练,李直有了“灭火”经验。
“不少媒体记者主要以‘敲’钱为目的,不是真正为了做新闻报道,他们连事实都没搞清楚,就把稿子写了,要么传真过来,要么直接交给我们,有的稿子连新闻的基本要素都不具备,甚至错别字连篇,让人哭笑不得。对这样的,我们更多的是予以解释,把他们说通,让他们挑不出毛病,最后让他们的‘赚钱’目的泡汤。”李直介绍说,“另一类记者的确找出了当地的问题,如果问题不大的,找媒体圈里的熟人联络感情,送个几百元的红包,再请到一起吃顿饭就解决问题。有的记者在当地发现了严重的问题时,会摆谱抖威风,放出话来‘不拿几万做广告就报道出来’,对于这样的,我们也不会被吓倒,对出现的问题会马上整改,当然能不被曝光的就尽量与记者或者他所在的媒体交涉,有时候在对方的坚持下,我们县也会给他们投放一些广告,不过投放广告的数额是可以商量的。有的记者虽然抓住了问题,但只要以前打过交道成了熟人的,拿一两千或者几百元给记者个人也就能把‘火’灭了。”
尽管有一定的“灭火”经验,但李直也有把“火”灭不了的时候。
有的“国”字号媒体虽然牌子大,其记者站的记者尽管也抓到一些地方存在的不大不小的问题,但这类稿件的新闻价值不大,要在其所在媒体上刊发出来存在一定难度,但他们可以借助“内参”通道把问题反映到当地省市一些主管领导那里,获得领导的批示给基层施加压力。对这样的记者,李直的应付原则是“不得罪,多解释”,但有的所谓“大腕”记者在钱面前却毫不含糊,一个在四川颇有点“级别”的记者曾经公开对李直说:“那个企业那么有钱,也存在问题,干脆让他多拿点钱就不曝光算了。”一边是有影响的媒体和记者,一边是受当地保护的重点企业,夹在中间的李直叹了口气:“我这个‘消防主力队员’还真不好当呢!”
编辑:王 春
新闻科长成了“谈判家”
“我原以为做宣传部的新闻科长是一件很风光的事情,能实现我的新闻理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两年来我被各类记者弄得焦头烂额。”四川某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李直(应采访对象要求,使用化名)日前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大倒苦水。
李直担任新闻科长快两年了,他不但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反而成了“谈判家”的角色,这绝非他的本意,为此他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中。在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前,他几乎每天都要接到各类媒体传真来的有关该县存在问题的采访稿件,这些记者往往在李直收到稿件后打来电话,“洽谈”不曝光的交换条件。
“我经常与各类记者谈交换条件,这些所谓的记者有的持有正规记者证,有的没有正规记者证,但有媒体发的工作证和采访证,他们往往拿着采访到的我们县的问题材料,要我们核实并做出解释。如果我们承认确有其事,他们就会提出要求:要么曝光,要么拿钱做广告或者直接把钱给记者个人,有的要求订一定数量的报纸和杂志。”李直苦笑着告诉记者,“我尽量给他们解释原因,能不曝光的就不要曝光,实在不行的也只有拿钱消灾,因为我们部长(指宣传部长)给我下的指示是‘把对方搞定,不要出现负面报道’。”
一次,某“国”字号媒体驻四川记者站得到爆料说该县某镇一企业占用了耕地,顿时如获至宝,“高度的新闻敏感性”驱使这个记者站一名记者赶到现场,一番辛苦的“采访”加“摄影”,把采访材料弄得扎扎实实的,然后找到这个乡镇的镇长,质问道:“这个阿题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你看怎么办吧!占用耕地是违反国家土地政策的大事,如果我们报道出来,你的乌纱帽肯定是没有了。”镇长平时就很少见到记者,中央级媒体记者更是难以见到,一看到这个架势,顿时慌了神,一个劲地承认错误,并表示很快会整改。这个记者见镇长“不开窍”,就提醒他说:“我会把采访材料送给你们县委宣传部,看他们怎么答复吧。”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镇长赶紧联系县委宣传部新闻科,找到李直询问对策。因为李直曾与这名记者打过交道,算是熟人了,自然知道他的意图。一番斡旋之后,这名记者终于亮出了底牌:“我来采访也很辛苦,回去还要向领导交差呢,既然大家是熟人,这次就不报道了,你们给3万块钱,我给你们做个正面报道算了。”李直和他一番“讨价还价”,把“价格”从3万“砍”到2万、1.5万、1万,最后记者松口到5000元:“那就直接把钱给我吧,不做正面宣传了。”因为这个镇属于“困难户”,镇里拿出5000元比较困难,过了几天,记者很“体谅”地打来电话說:“既然你们很困难,那就4000元吧。”可就是这个数,镇里还是觉得很困难。接下来的几天,这个记者不断打电话给镇长和李直“催款”,镇长不堪烦恼,最后对李直说:“我都要崩溃了,要不给2000块看行不行?”这名记者见自己的“采访行动”终于没有“白费功夫”,也就拿钱收场,没有继续纠缠。
李直告诉本刊记者,曾经有一个中央媒体驻川记者站的记者捕风捉影打听到该县某企业存在违规问题,就和他纠缠了半年,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该县拿钱给他,否则就要曝光。这个记者很“大度”给对方留出很长的考虑时间,李直告诉本刊记者说,“他根本就不会曝光,因为这个问题压根就算不上新闻,小报可能都不会报道,何况中央媒体呢?”最后,这个记者看到“成交”的可能性的确渺茫,无可奈何的他没有将这笔“生意”进行到底。
“并不是所有的记者都拿问题来要挟要钱。我们县要搞活动时,会请些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希望他们能宣传宣传,我们会给他们准备一定数量的‘车马费’红包,这些记者会根据红包里钱的多少来决定发稿的版面,钱多的发稿的版面可能会大些,钱少的发稿的版面会小些或者不发。”李直说,“有时候,一些没被邀请的记者会成为‘不速之客’,如果没给他们红包,他们不但不会写正面报道,一怒之下,还可能写负面报道。”
“新闻科就是‘消防队’”
“我这个新闻科长不但是‘谈判家’,还是‘消防队员’呢!我们宣传部新闻科就是‘消防队’,要把媒体点燃起来的‘火’灭掉。”李直自我解嘲似地对本刊记者说。
因为当地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有的是官员主观上的问题,有的是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媒体记者抓住这些问题纠缠不放,坚持新闻理想的记者会选取新闻点进行报道,有的记者和媒体经营人员则把问题当成筹码,要让当地“花钱消灾”。作为该县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的李直有一项“重要任务”:“摆平”各类在当地进行揭丑式采访的媒体人员,不要让任何涉及当地的负面报道出现在各类媒体上。
“这可是上级领导下达给我的命令,我不但要把‘火’在烧起来时及时灭掉,更重要的是,要把‘火’在烧起来之前灭掉,这可是个考‘功夫’的活啊!”李直说这话时显得有点底气不足。
这也难怪,要把多家大大小小的媒体“伺候”好,不让他们找“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李直所在的县离成都不过百里,从成都到这里驾车只需要1个小时,而在成都驻扎的各地媒体以及大大小小的、已经注册或还没有注册的媒体记者站、办事处大约有上百家。而该县宣传部新闻科连科长在内就3人,主要的“灭火队员”就是科长李直。
好在经过近两年的历练,李直有了“灭火”经验。
“不少媒体记者主要以‘敲’钱为目的,不是真正为了做新闻报道,他们连事实都没搞清楚,就把稿子写了,要么传真过来,要么直接交给我们,有的稿子连新闻的基本要素都不具备,甚至错别字连篇,让人哭笑不得。对这样的,我们更多的是予以解释,把他们说通,让他们挑不出毛病,最后让他们的‘赚钱’目的泡汤。”李直介绍说,“另一类记者的确找出了当地的问题,如果问题不大的,找媒体圈里的熟人联络感情,送个几百元的红包,再请到一起吃顿饭就解决问题。有的记者在当地发现了严重的问题时,会摆谱抖威风,放出话来‘不拿几万做广告就报道出来’,对于这样的,我们也不会被吓倒,对出现的问题会马上整改,当然能不被曝光的就尽量与记者或者他所在的媒体交涉,有时候在对方的坚持下,我们县也会给他们投放一些广告,不过投放广告的数额是可以商量的。有的记者虽然抓住了问题,但只要以前打过交道成了熟人的,拿一两千或者几百元给记者个人也就能把‘火’灭了。”
尽管有一定的“灭火”经验,但李直也有把“火”灭不了的时候。
有的“国”字号媒体虽然牌子大,其记者站的记者尽管也抓到一些地方存在的不大不小的问题,但这类稿件的新闻价值不大,要在其所在媒体上刊发出来存在一定难度,但他们可以借助“内参”通道把问题反映到当地省市一些主管领导那里,获得领导的批示给基层施加压力。对这样的记者,李直的应付原则是“不得罪,多解释”,但有的所谓“大腕”记者在钱面前却毫不含糊,一个在四川颇有点“级别”的记者曾经公开对李直说:“那个企业那么有钱,也存在问题,干脆让他多拿点钱就不曝光算了。”一边是有影响的媒体和记者,一边是受当地保护的重点企业,夹在中间的李直叹了口气:“我这个‘消防主力队员’还真不好当呢!”
编辑:王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