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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包含了"国际储备配额"计划,其延续了美国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关于国家划分标准的反对态度。中国在当前气候变化框架中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在该法案中再次受到质疑。为维系实质公平和人的发展权,人均历史累积碳排放量的多少应成为是否强制减排的标准。新兴发展中大国应是中国在全球碳排放减缓体系中确当的定位。该定位既没有回避中国碳排放总量和人均碳排放量攀升的事实,也考虑了中国碳排放减缓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质性影响,最终符合"共同但区别责任"原则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