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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澳洲土著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他们的宗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宗教之一。澳洲的独特地理环境孕育了独特的土著人宗教和文化。澳洲土著人宗教与世界上其他宗教相比,既有相似性,也有自己独有的特征。土著人的宗教构成了澳大利亚多文化社会饶有特色的一部分。在日益现代化的社会里,土著人的宗教和文化传统正在逐渐流失。研究和发掘古老的土著人宗教有助于保持这份宝贵的文化遗产。
关键词:澳大利亚土著人宗教;崇拜;巫术;特点
信仰是土著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土著人的每一块土地或部落都有其宗教的来源,所以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因为土地等生活来源而争执,他们之间所发生的冲突大都起源于宗教活动、民俗等被外来民族所冒犯,冲突往往由部落中的长者调解解决。土著人相信所有的土地和自然界的东西都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在梦幻时代为其祖先所创造。而这些神祗祖先仍然存在自然界中,影响着自然界的所有的一切。图腾是神祗祖先与人类的联系中介。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图腾,这些图腾通常由一些动物如小袋鼠,鸟,鱼等来担当。有关“梦幻时代 ”(the Dreamtime)或“创造时期”的故事都道出了各个部落相关的宗教、习俗和各个部落的土地的起源,告诉人们哪里可获得生活资源、如何寻找资源、如何寻找生活伴侣等。这些故事实际上是各部落的生活教科书,这也是为何土著人的生活离不开宗教的原因。土著人对有关他们神祗祖先的圣地都非常爱护,每个人都会自觉地维护它们。
土著人社会的各个方面虽与宗教密切相关,但其宗教尚处在原始阶段。土著人相信“梦幻时代”,即祖先创世年代。据说,当时的澳大利亚只居住着土著人的祖先和一些精灵。土著人的祖先既像人又像动物,经常漫游于各地,并用超人的神力创造了大地、河流、山脉、山洞和岩石。最早的土著人就在他们先祖所创造的大地上繁衍生息,并按祖先所定的特别律法、习惯和社会组织生活。这就是土著人宗教信仰的开始,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尽管其宗教信仰停留在原始阶段,但土著人的宗教仪式并不简单。在整个澳大利亚大陆(包括周围各岛屿),土著人的宗教仪式不尽相同。但按其内容可归纳为三种形式,即“丰收与繁殖”崇拜、图腾崇拜和巫术巫医。
一、“丰收与繁殖”崇拜
“丰收与繁殖”崇拜是澳大利亚土著人的一种原始宗教形式,与这种崇拜形式类似还有阿拉斯加因纽特人的“猎鲸崇拜”以及非洲和美洲等地的“太阳”崇拜等。
综观整个澳大利亚,“丰收与繁殖”崇拜是流传最广的少数几种崇拜形式之一。它风行于澳大利亚的中北领地和西北领地、罗泊河地区,包括阿纳姆地、基特斯港、戴利河、维多利亚河以及金伯利地区。尽管在神话仪式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有丰收与繁殖这个共同的内容。进一步讲,以丰收与繁殖为内容的崇拜还有对沙漠的崇拜和西部地区的崇拜仪式,以及东部地区的崇拜(包括云杜鲁和阿兰达地区,并流传于东南部地区)。沙漠地区的每一种崇拜仪式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神秘色彩。这种崇拜仪式往往把生产与各种自然物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许多自然物就成为他们的崇拜对象了。
但是,在澳大利亚各个地区,情况并不完全相同。这意味着不是对所有的动物或植物都崇拜,也不是说所有的重要物种都有崇拜中心。因为土著人有时也对那些在经济上无用的物种举行崇拜仪式,而通常只为与他们生存紧密相关的物种举行崇拜仪式。
阿兰达人在植物生长茂盛的时候,每年都要举行“丰收与繁殖”仪式。斯宾塞和吉伦认为,阿兰达人的“印泰柴尤马崇拜”与相应图腾的植物茂盛成长和动物繁殖密切相关。有人根据斯宾塞和吉伦的观点,认为“印泰柴尤马崇拜”也是为动物图腾和植物图腾的丰收和繁殖而崇拜。这就把“丰收与繁殖”崇拜与图腾崇拜联系起来了。但是“丰收与繁殖”崇拜和图腾崇拜其实是两种不同的宗教仪式,因为图腾物种一般为禁食或禁触的圣物,而“丰收与繁殖”崇拜仅限于土著人食用生长茂盛的植物和猎获的动物,这种区别至关重要。
从阿纳姆地东北部的“丰收与繁殖”崇拜就能更清楚地了解这种宗教仪式的内涵。每当季节风和雨季到来时,土著人举行“丰收与繁殖”崇拜仪式,祈求物种丰收、得到更多食物。此外,在杜尔部落中,流传着两个德詹格加尔姐妹和一个哥哥的故事。他们是神话中的英雄,太阳的象征。他们使人类、动物和植物生长。土著人之所以崇拜他们,是因为他们使动植物生长不息。
上述例子的重心是物种丰收,下面的例子则强调人丁兴旺。例如,库纳皮皮是一位神话式的母亲。她具有惊人的繁殖能力并创造了人类。因此,她被视为与虹蛇有联系的精灵。她有许多名字,其中两个名字是加尔瓦迪和加德贾里。土著人还崇拜两位在岩洞里繁殖的姐妹。据说这两个姐妹被无毒大蟒蛇吞没,尔后大蟒蛇又把她们放回到亚卢恩格古尔的岩洞里繁殖。
在西阿纳姆地,有与“丰收与繁殖”崇拜相似的节日,称“尤巴尔”(Ubar)。它与母亲的繁殖有关。这位母亲被称为瓦拉穆兰戈(Waramurunggo)。她与女蛇虹恩加尔佐德齐名。“尤巴尔”仪式由一系列舞蹈组成。人们在跳舞时,有一个内空而呈凹状的木鼓,鼓声象征着母亲的声音。
二、图腾崇拜
图腾最早发现于北美印第安人中。这个词来源于奥吉布瓦语,意为个人或集体的命运与之相联系之物,并能保护他们。因此,图腾崇拜也就成了原始宗教的一部分。在澳大利亚,大部分学者在使用图腾一词时,是把它作为一种手段来解释崇拜活动或群体属性,并用它来象征自然界的一些相似物体。最重要的是,这些学者用图腾方法来反映土著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以及他们对这个宇宙中其它事物的幻想。这种用法与奥吉布瓦语“图腾”一词的涵义有相同之处。
与此同时,在澳大利亚民族学界,对在土著人的宗教中使用图腾一词存在着不同看法,认为它并没有准确地反映土著人的宗教信仰。也有人认为图腾一词的使用并不恰当,因为处于部落阶段的土著人的宗教信仰主要表现在崇拜上。诚然,图腾崇拜是澳大利亚土著人宗教信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是像前苏联学者所说的那样,“图腾崇拜是澳大利亚人的独特宗教的主要形式”,因为土著人的宗教是多种崇拜的混合体,这里所介绍的,只是多种崇拜混合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澳大利亚土著人的宗教是图腾式的,即人同自然界的精灵之间有血亲关系,而且这种血亲关系正是生命的主要决定因素。一般说来,每个部落都用某种动物来命名,这种动物就是该部落崇拜的图腾,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图腾集团。图腾大多为飞禽走兽,如渡鸟、鹦鹉、楔尾鹰、袋鼠、野犬、晰蜴和青蛙等,也有少数部落以雷电星云等自然现象或以飞去来器、石斧等物品作图腾。图腾的选择往往取决于该部落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所从事的主要经济活动,部落成员对自己的图腾怀有亲密的感情,将自身与图腾视为一体,严禁杀害自己的图腾,也不用它充作食物,这就表明宗教神道压倒了一切。图腾崇拜是澳大利亚土著人原始狩猎生活的鲜明反映,并把社会生活中的血亲关系无意识地扩展到周围的自然界中。土著人的图腾崇拜的发达程度是世界上其他地方所罕见的,主要包括下面一些:
(1)个人图腾崇拜
个人图腾崇拜是指个人与自然界某一动物或植物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个人关系,通常不与别人共有一个图腾,也不是世袭的。一个人可能在成年礼时给他一个图腾名称。这个图腾名称可能是植物、动物、昆虫和矿物名称,有时图腾名称的含义是隐匿的。一个人在得到图腾之后,要让全部落知道。但是,他并不总感到对图腾物有任何爱慕或在感情上受图腾的束缚。他并不需要对他的图腾物有特殊态度,甚至还可以吃图腾物。澳大利亚西部的吉加龙人就是这样。
个别人有两个图腾,如乌拉德杰里人的第二个图腾有“辅助图腾”之称。这种“辅助图腾”可能是动物,也可能是人。土著医生把一个10岁或12岁的小孩,从他住的帐篷中带走,并在他身上吹进医生的辅助图腾(称巴拉),这就意味图腾或“动物精灵”已进入他的身体。据霍威特和伊尔金的记载,这种辅助图腾传播很广,几乎整个新南威尔士都有。在澳大利亚中部、北部和西北部,土著医生都有蛇的精灵。在神话中,蛇的精灵经常与彩虹联系在一起。
(2)性别图腾崇拜
每一个性别都有它自己的象征,如鸟、动物等,它们一般表示各性别之间的团结以及性别之间的区别。伤害或杀害一个图腾中的成员就意味着对另一个图腾成员的挑战或攻击。
(3)部落图腾
部落除了具有共同的男祖先或共同的女祖先外,还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自然现象有共同的关系。图腾是这个单位成员的象征。它对其成员即将遇到的困难和危险会提出预告,同时也是生活仪式的中心。它还是部落土地与神话的纽带。
耶尔金在1933年提出了澳大利亚存在母系部落和父系部落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母系部落分布在澳大利亚东部,昆士兰、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西部和南澳大利亚东部以及西澳大利亚西南部部分地区。图腾一词的一般概念也可以理解为“亲属”,也就是人与图腾是“同亲属”关系。
(4)对分制组织图腾
无论是母系部落,或父系部落,它们中的每一个对分制组织都与某些动物(鸟类)有着密切关系,这些动物图腾代表各自对分制组织成员。这种对分制组织图腾广泛流传于澳大利亚的东南部和西南部。在许多情况下,它通过其他图腾形式表现出来。阿纳姆地的西北部也流传着对分制组织图腾。每个对分制都有几百个不同名称,每种名称可以叫图腾。
(5)出生图腾
为孩子举行的图腾崇拜仪式一般都在孩子出生地,而不在母亲怀孕之地。土著人认为妇女怀孕是在她经过出生图腾出没的地方时才怀孕的,所以在维多利亚大沙漠,有一个男人设法使他的妻子在与他本人关系最密切的图腾人物所在地和附近去生孩子。在土著信仰中,婴儿的出生就是某个精灵的专事,每个新生婴儿都按习俗被给予一种图腾(多为动物)。事实上,土著人对生育现象十分看重,他们相信冥冥之中的祖先精灵主宰了人们的生育,以及维持人类的动植物和水源。他们重视女性在生殖中的地位,而认为男性在精灵转世过程中只起着辅助作用。在许多部落中,都有一个女性精灵库娜皮皮(kunapipi)。人们认为是女神将精灵移植进妇女的子宫并协助婴儿来到人间。
三、巫术与巫医
巫术既有别于宗教,又与宗教分不开。因为在土著社会,人们相信巫术能控制环境和创造奇迹,于是巫术成为土著人宗教的一部分,也是原始宗教的一种形式。土著人在自然界面前软弱无力,于是就出现了梦幻时代超自然力的神话和人物。巫术是由神话支持的。他们相信,起源于梦幻时代的力量,无论是有益的力量或有害的力量均由所有巫术继承,从而使巫术与宗教有共同的基础。在土著人社会里,巫术经常进行公开表演,其表演仪式包括对神话人物的祈求和显示神话人物的力量,以此来获得人们的信仰。
与巫术有关的还有巫医。在所有土著社会里都有巫医,土著人相信,巫医能为他们避灾,祛除不祥和医治病痛,如吉加龙人就有15个巫医。巫医认为每一个人的体内都有一个医药物。这个医药物既能治病,也能使人致病。许多土著巫医都有象征精灵的小鸟或动物,以便帮助他们与精灵世界联系,赋予巫术力量,与邪恶对抗,并战胜邪恶。但从外表看来,巫医与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但他们自称能看见人体内的情况,并能驱除各种疾病。在土著部落中,专门有从事医药、占卜和巫术的人。这些被称作“药师”,据称具有魔法般的能力,在部落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土著药师能够透视人体进行诊断,用简单的草药蒸煎治病。发生谋杀时,人们往往请药师去判断死因,寻找杀手。据记载,药师通过对尸体的种种检查,凭借魔法能与死者灵魂交谈,或“看到”凶手面容的幻象。
澳大利亚土著人有一种著名的巫术。掌握这种巫术的药师对敌人能行“摄魄术”。一般方法是,药师以一根兽骨指向对方,念动咒语。不久那人就会病倒,并且无药可治。早期欧洲殖民者来到澳大利亚时,曾见到部落药师对白人服务的、被他们视为叛徒的土著仆人施这种巫术,而西方医药也不能救活被“摄魂”的土著人。药师除能“摄魂”之外,还能“还魂”。对被枪刺伤的人,他们用兽骨使伤者入睡,伤者醒来之后旋即康复。在部落内,药师用这种魔法控制社会行为。当然,药师本身的行为也受律法约束,因为人们相信,药师的能力来自神灵,如果药师行恶,精灵自会剥夺其神力。欧洲人曾对土著人魔法进行研究,提出了很多种解释:有的认为这类巫术与催眠术有关,有的认为在澳大利亚原始时期,超自然现象确实存在等等。
参考文献:
[1]A. W. Read. 1982. Aboriginal Myths—Tales of the Dream-time. AH&AW Read Publishing House.
[2] Elizabeth Webby. 2000.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Australian Literat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3]Morgan, Eileen.1994.The Calling of the Spirits. Canberra: Aboriginal Studies.
[4] 黄源深 . 澳大利亚文学史 [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7.
[5] 吴祯福 . 澳大利亚历史 [M]. 北京:北京出版社 ,1992.
[6] 阮西湖 . 澳大利亚民族志 [M]. 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4.
关键词:澳大利亚土著人宗教;崇拜;巫术;特点
信仰是土著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土著人的每一块土地或部落都有其宗教的来源,所以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因为土地等生活来源而争执,他们之间所发生的冲突大都起源于宗教活动、民俗等被外来民族所冒犯,冲突往往由部落中的长者调解解决。土著人相信所有的土地和自然界的东西都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在梦幻时代为其祖先所创造。而这些神祗祖先仍然存在自然界中,影响着自然界的所有的一切。图腾是神祗祖先与人类的联系中介。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图腾,这些图腾通常由一些动物如小袋鼠,鸟,鱼等来担当。有关“梦幻时代 ”(the Dreamtime)或“创造时期”的故事都道出了各个部落相关的宗教、习俗和各个部落的土地的起源,告诉人们哪里可获得生活资源、如何寻找资源、如何寻找生活伴侣等。这些故事实际上是各部落的生活教科书,这也是为何土著人的生活离不开宗教的原因。土著人对有关他们神祗祖先的圣地都非常爱护,每个人都会自觉地维护它们。
土著人社会的各个方面虽与宗教密切相关,但其宗教尚处在原始阶段。土著人相信“梦幻时代”,即祖先创世年代。据说,当时的澳大利亚只居住着土著人的祖先和一些精灵。土著人的祖先既像人又像动物,经常漫游于各地,并用超人的神力创造了大地、河流、山脉、山洞和岩石。最早的土著人就在他们先祖所创造的大地上繁衍生息,并按祖先所定的特别律法、习惯和社会组织生活。这就是土著人宗教信仰的开始,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尽管其宗教信仰停留在原始阶段,但土著人的宗教仪式并不简单。在整个澳大利亚大陆(包括周围各岛屿),土著人的宗教仪式不尽相同。但按其内容可归纳为三种形式,即“丰收与繁殖”崇拜、图腾崇拜和巫术巫医。
一、“丰收与繁殖”崇拜
“丰收与繁殖”崇拜是澳大利亚土著人的一种原始宗教形式,与这种崇拜形式类似还有阿拉斯加因纽特人的“猎鲸崇拜”以及非洲和美洲等地的“太阳”崇拜等。
综观整个澳大利亚,“丰收与繁殖”崇拜是流传最广的少数几种崇拜形式之一。它风行于澳大利亚的中北领地和西北领地、罗泊河地区,包括阿纳姆地、基特斯港、戴利河、维多利亚河以及金伯利地区。尽管在神话仪式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有丰收与繁殖这个共同的内容。进一步讲,以丰收与繁殖为内容的崇拜还有对沙漠的崇拜和西部地区的崇拜仪式,以及东部地区的崇拜(包括云杜鲁和阿兰达地区,并流传于东南部地区)。沙漠地区的每一种崇拜仪式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神秘色彩。这种崇拜仪式往往把生产与各种自然物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许多自然物就成为他们的崇拜对象了。
但是,在澳大利亚各个地区,情况并不完全相同。这意味着不是对所有的动物或植物都崇拜,也不是说所有的重要物种都有崇拜中心。因为土著人有时也对那些在经济上无用的物种举行崇拜仪式,而通常只为与他们生存紧密相关的物种举行崇拜仪式。
阿兰达人在植物生长茂盛的时候,每年都要举行“丰收与繁殖”仪式。斯宾塞和吉伦认为,阿兰达人的“印泰柴尤马崇拜”与相应图腾的植物茂盛成长和动物繁殖密切相关。有人根据斯宾塞和吉伦的观点,认为“印泰柴尤马崇拜”也是为动物图腾和植物图腾的丰收和繁殖而崇拜。这就把“丰收与繁殖”崇拜与图腾崇拜联系起来了。但是“丰收与繁殖”崇拜和图腾崇拜其实是两种不同的宗教仪式,因为图腾物种一般为禁食或禁触的圣物,而“丰收与繁殖”崇拜仅限于土著人食用生长茂盛的植物和猎获的动物,这种区别至关重要。
从阿纳姆地东北部的“丰收与繁殖”崇拜就能更清楚地了解这种宗教仪式的内涵。每当季节风和雨季到来时,土著人举行“丰收与繁殖”崇拜仪式,祈求物种丰收、得到更多食物。此外,在杜尔部落中,流传着两个德詹格加尔姐妹和一个哥哥的故事。他们是神话中的英雄,太阳的象征。他们使人类、动物和植物生长。土著人之所以崇拜他们,是因为他们使动植物生长不息。
上述例子的重心是物种丰收,下面的例子则强调人丁兴旺。例如,库纳皮皮是一位神话式的母亲。她具有惊人的繁殖能力并创造了人类。因此,她被视为与虹蛇有联系的精灵。她有许多名字,其中两个名字是加尔瓦迪和加德贾里。土著人还崇拜两位在岩洞里繁殖的姐妹。据说这两个姐妹被无毒大蟒蛇吞没,尔后大蟒蛇又把她们放回到亚卢恩格古尔的岩洞里繁殖。
在西阿纳姆地,有与“丰收与繁殖”崇拜相似的节日,称“尤巴尔”(Ubar)。它与母亲的繁殖有关。这位母亲被称为瓦拉穆兰戈(Waramurunggo)。她与女蛇虹恩加尔佐德齐名。“尤巴尔”仪式由一系列舞蹈组成。人们在跳舞时,有一个内空而呈凹状的木鼓,鼓声象征着母亲的声音。
二、图腾崇拜
图腾最早发现于北美印第安人中。这个词来源于奥吉布瓦语,意为个人或集体的命运与之相联系之物,并能保护他们。因此,图腾崇拜也就成了原始宗教的一部分。在澳大利亚,大部分学者在使用图腾一词时,是把它作为一种手段来解释崇拜活动或群体属性,并用它来象征自然界的一些相似物体。最重要的是,这些学者用图腾方法来反映土著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以及他们对这个宇宙中其它事物的幻想。这种用法与奥吉布瓦语“图腾”一词的涵义有相同之处。
与此同时,在澳大利亚民族学界,对在土著人的宗教中使用图腾一词存在着不同看法,认为它并没有准确地反映土著人的宗教信仰。也有人认为图腾一词的使用并不恰当,因为处于部落阶段的土著人的宗教信仰主要表现在崇拜上。诚然,图腾崇拜是澳大利亚土著人宗教信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是像前苏联学者所说的那样,“图腾崇拜是澳大利亚人的独特宗教的主要形式”,因为土著人的宗教是多种崇拜的混合体,这里所介绍的,只是多种崇拜混合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澳大利亚土著人的宗教是图腾式的,即人同自然界的精灵之间有血亲关系,而且这种血亲关系正是生命的主要决定因素。一般说来,每个部落都用某种动物来命名,这种动物就是该部落崇拜的图腾,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图腾集团。图腾大多为飞禽走兽,如渡鸟、鹦鹉、楔尾鹰、袋鼠、野犬、晰蜴和青蛙等,也有少数部落以雷电星云等自然现象或以飞去来器、石斧等物品作图腾。图腾的选择往往取决于该部落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所从事的主要经济活动,部落成员对自己的图腾怀有亲密的感情,将自身与图腾视为一体,严禁杀害自己的图腾,也不用它充作食物,这就表明宗教神道压倒了一切。图腾崇拜是澳大利亚土著人原始狩猎生活的鲜明反映,并把社会生活中的血亲关系无意识地扩展到周围的自然界中。土著人的图腾崇拜的发达程度是世界上其他地方所罕见的,主要包括下面一些:
(1)个人图腾崇拜
个人图腾崇拜是指个人与自然界某一动物或植物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个人关系,通常不与别人共有一个图腾,也不是世袭的。一个人可能在成年礼时给他一个图腾名称。这个图腾名称可能是植物、动物、昆虫和矿物名称,有时图腾名称的含义是隐匿的。一个人在得到图腾之后,要让全部落知道。但是,他并不总感到对图腾物有任何爱慕或在感情上受图腾的束缚。他并不需要对他的图腾物有特殊态度,甚至还可以吃图腾物。澳大利亚西部的吉加龙人就是这样。
个别人有两个图腾,如乌拉德杰里人的第二个图腾有“辅助图腾”之称。这种“辅助图腾”可能是动物,也可能是人。土著医生把一个10岁或12岁的小孩,从他住的帐篷中带走,并在他身上吹进医生的辅助图腾(称巴拉),这就意味图腾或“动物精灵”已进入他的身体。据霍威特和伊尔金的记载,这种辅助图腾传播很广,几乎整个新南威尔士都有。在澳大利亚中部、北部和西北部,土著医生都有蛇的精灵。在神话中,蛇的精灵经常与彩虹联系在一起。
(2)性别图腾崇拜
每一个性别都有它自己的象征,如鸟、动物等,它们一般表示各性别之间的团结以及性别之间的区别。伤害或杀害一个图腾中的成员就意味着对另一个图腾成员的挑战或攻击。
(3)部落图腾
部落除了具有共同的男祖先或共同的女祖先外,还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自然现象有共同的关系。图腾是这个单位成员的象征。它对其成员即将遇到的困难和危险会提出预告,同时也是生活仪式的中心。它还是部落土地与神话的纽带。
耶尔金在1933年提出了澳大利亚存在母系部落和父系部落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母系部落分布在澳大利亚东部,昆士兰、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西部和南澳大利亚东部以及西澳大利亚西南部部分地区。图腾一词的一般概念也可以理解为“亲属”,也就是人与图腾是“同亲属”关系。
(4)对分制组织图腾
无论是母系部落,或父系部落,它们中的每一个对分制组织都与某些动物(鸟类)有着密切关系,这些动物图腾代表各自对分制组织成员。这种对分制组织图腾广泛流传于澳大利亚的东南部和西南部。在许多情况下,它通过其他图腾形式表现出来。阿纳姆地的西北部也流传着对分制组织图腾。每个对分制都有几百个不同名称,每种名称可以叫图腾。
(5)出生图腾
为孩子举行的图腾崇拜仪式一般都在孩子出生地,而不在母亲怀孕之地。土著人认为妇女怀孕是在她经过出生图腾出没的地方时才怀孕的,所以在维多利亚大沙漠,有一个男人设法使他的妻子在与他本人关系最密切的图腾人物所在地和附近去生孩子。在土著信仰中,婴儿的出生就是某个精灵的专事,每个新生婴儿都按习俗被给予一种图腾(多为动物)。事实上,土著人对生育现象十分看重,他们相信冥冥之中的祖先精灵主宰了人们的生育,以及维持人类的动植物和水源。他们重视女性在生殖中的地位,而认为男性在精灵转世过程中只起着辅助作用。在许多部落中,都有一个女性精灵库娜皮皮(kunapipi)。人们认为是女神将精灵移植进妇女的子宫并协助婴儿来到人间。
三、巫术与巫医
巫术既有别于宗教,又与宗教分不开。因为在土著社会,人们相信巫术能控制环境和创造奇迹,于是巫术成为土著人宗教的一部分,也是原始宗教的一种形式。土著人在自然界面前软弱无力,于是就出现了梦幻时代超自然力的神话和人物。巫术是由神话支持的。他们相信,起源于梦幻时代的力量,无论是有益的力量或有害的力量均由所有巫术继承,从而使巫术与宗教有共同的基础。在土著人社会里,巫术经常进行公开表演,其表演仪式包括对神话人物的祈求和显示神话人物的力量,以此来获得人们的信仰。
与巫术有关的还有巫医。在所有土著社会里都有巫医,土著人相信,巫医能为他们避灾,祛除不祥和医治病痛,如吉加龙人就有15个巫医。巫医认为每一个人的体内都有一个医药物。这个医药物既能治病,也能使人致病。许多土著巫医都有象征精灵的小鸟或动物,以便帮助他们与精灵世界联系,赋予巫术力量,与邪恶对抗,并战胜邪恶。但从外表看来,巫医与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但他们自称能看见人体内的情况,并能驱除各种疾病。在土著部落中,专门有从事医药、占卜和巫术的人。这些被称作“药师”,据称具有魔法般的能力,在部落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土著药师能够透视人体进行诊断,用简单的草药蒸煎治病。发生谋杀时,人们往往请药师去判断死因,寻找杀手。据记载,药师通过对尸体的种种检查,凭借魔法能与死者灵魂交谈,或“看到”凶手面容的幻象。
澳大利亚土著人有一种著名的巫术。掌握这种巫术的药师对敌人能行“摄魄术”。一般方法是,药师以一根兽骨指向对方,念动咒语。不久那人就会病倒,并且无药可治。早期欧洲殖民者来到澳大利亚时,曾见到部落药师对白人服务的、被他们视为叛徒的土著仆人施这种巫术,而西方医药也不能救活被“摄魂”的土著人。药师除能“摄魂”之外,还能“还魂”。对被枪刺伤的人,他们用兽骨使伤者入睡,伤者醒来之后旋即康复。在部落内,药师用这种魔法控制社会行为。当然,药师本身的行为也受律法约束,因为人们相信,药师的能力来自神灵,如果药师行恶,精灵自会剥夺其神力。欧洲人曾对土著人魔法进行研究,提出了很多种解释:有的认为这类巫术与催眠术有关,有的认为在澳大利亚原始时期,超自然现象确实存在等等。
参考文献:
[1]A. W. Read. 1982. Aboriginal Myths—Tales of the Dream-time. AH&AW Read Publishing House.
[2] Elizabeth Webby. 2000.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Australian Literat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3]Morgan, Eileen.1994.The Calling of the Spirits. Canberra: Aboriginal Studies.
[4] 黄源深 . 澳大利亚文学史 [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7.
[5] 吴祯福 . 澳大利亚历史 [M]. 北京:北京出版社 ,1992.
[6] 阮西湖 . 澳大利亚民族志 [M]. 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