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用药时机对阴道分娩产妇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情况和经济成本的影响。
方法选取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于西安市西航医院妇产科住院,阴道分娩并存在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倾向的90例产妇进行回顾性分析。根据用药时机分为A组(30例,在胎儿娩出后,即刻给予20 U缩宫素静脉滴注,250 μg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宫体肌肉注射)、B组(30例,在胎儿娩出后,给予20 U缩宫素静脉滴注+20 U缩宫素宫体肌肉注射及按摩子宫等物理和化学治疗无效,产妇出血量达到200 ml时,加用250 μg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宫体肌肉注射)、C组(30例,在胎儿娩出后,给予20 U缩宫素静脉滴注+20 U缩宫素宫体肌肉注射及按摩子宫等物理和化学治疗无效,当产妇出血量达到400 ml时,加用250 μg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宫体肌肉注射)。评价三组止血效果,记录产妇产后2、24 h出血量及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发生情况与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治疗过程中所需经济成本。
结果A组止血总有效率(93.33%)显著高于B组(70.00%)与C组(60.00%),B组高于C组,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A组与B组产妇产后2、24 h总出血量均显著少于C组,A组少于B组,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A组产后出血发生率(26.67%)显著低于B组(53.33%,P<0.05)与C组(56.67%,P<0.05),B组与C组产后出血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不良反应发生率(6.67%)显著低于B组(26.67%,P<0.05)与C组(36.67%,P<0.05),B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C组(P<0.05)。以上不良反应均为轻症,均自愈,未特殊用药;A组治疗过程中所需经济成本(1 530.92±128.93)元,B组(1 475.84±92.15)元,C组(1 491.81±105.24)元,三组组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对于具有产后出血高危因素的阴道分娩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胎儿成功娩出后预防性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出血量少,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具较高临床应用价值且不增加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