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监会郭树清主席上任后推出了多项新政,提出要同时建立以大区或者重点省(区市)为主的地方OTC市场。
场外市场是资本市场根基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就像一个教育体系,主板是大学,创业板是中学,场外市场好比小学。小学、中学、大学是呈金字塔形的。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在小学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就建立了大学和中学,但这一小学体系才是中小企业融资真正的主战场。
首先,严格意义上为科技创新服务,可以在中关村建一个全国的“条条公司”,其目的只是对科技创新型企业服务,是柜台交易里边的一个特例。但是,只搞一个“条条”——新三板,监管使命还得集中到证监会,行政审批最终只会在证监会自我循环。监管资源将限制挂牌和审批速度,外向型发展的战略意义得不到实现。
其次,真正的“小学体系”是不能分专业的,主力的场所应该是以区域为主,以“块块”为主的OTC市场,其目的是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是柜台交易的普及学校。在今天这个情况来看,证监会必须要调动地方政府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的积极性,不能继续延续“跑部钱进”的思路。要加强与地方融合,调动各省(区市)的实体经济甚至是几个省(区市)组成大区设立OTC市场的积极性,这其中要考虑几个方面的因素:从形式上建立公司制,用股份制进行连接;从监管上交给地方,由地方金融办和地方证监局统一合作监管;从模式上它本身不进行股票IPO发行,仅仅是一个转让的板块。
所以,全国广大场外交易市场要实行“块块模式”,科技型企业搞“条条模式”。在监管权力方面“条条模式”可以按证监会现在自己思路继续深化,而“块块模式”必须权力下放。要把监管权下放到地方的金融办和地方证监局,由他们共同进行监管;充分发挥现有产权交易中心的作用,借鉴比如天津股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的合理经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吸收券商入股,以券商为主导来完成。建议要把“块块模式”的场外交易市场和当前对各地产权交易中心的清理整顿结合起来,一举两得、一箭双雕,把新三板和代理股权转让OTC市场结合,即“条块结合”。
监管需统一并覆盖全国
目前,形成统一监管下新三板和地方OTC市场新格局,建立覆盖全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存在两种思路、两种模式。一是“一加六模式”,是传统的按计划手段配置,按大区划分;二是“一加三十模式”,是按照市场的手段配置,按各省(区市)划分。
“一加六模式”,即一个“条条”加六个“块块”。一个“条条”是指新三板,六个“块块”是指按六个大区——东北、华北、西北、华中、西南、华东,各建一个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公司需要的资金由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中登公司,再加三四个期货交易所每家出资五千万,大概有六七个单位进行组建。
“块块模式”同样进行公司制设立交易所,以大区所在省(区)市划分,共同出资入股实现。然后,统一推举由各省(区市)金融办主任担任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具体由证券公司和现有的产权中心进行整合,作为主办机构。这样就把大区建立的交易所和各个省(区市)的利益密切结合起来了。比如,华北场外交易市场涵盖华北所在五个省作为出资人的,五个省的金融办都推举一名董事组成“块块模式”的董事会参与管理。
“一加三十模式”,即一个“条条”加三十个“块块”,发展过程可分几步进行。第一步先以现有的重庆、天津、上海、浙江四家作为试点,或者GDP排名前十位的各省(区市)先建一个OTC市场,然后明年再推出第二批,以后争取在三年之内每个省(区市)逐步建立,这就是“一加三十的模式”。第二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从分散到统一、从竞争到垄断,通过竞争联合,让省(区市)自发进行联网,从三十个演变到十个或者更少,从而组成更大的OTC市场。这样的发展过程符合各方利益,企业挂牌范围会更大,信息沟通也更加方便。
在统一监管概念下,对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工作集中在两个环节。第一,基本交易规则由证监会统一核准和统一指导下完成;第二,各个大区的场外交易市场由证监会的分支机构——地方证监局直接参与实现。在监管上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的统一监管,规则由证监会统一制定,由各地区具体进行组建。这就是新三板和地方OTC市场新格局——即“统一监管、覆盖全国”的两种发展模式。
因为中国没有进行实际的跨省大区行政规划,两种模式相比较,以省为实体办场外交易市场更符合国情。“一加三十模式”的好处在于责、权、利明确,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在监督管理方面,每个省(区市)都有证监局,职责明确,便于统一监管。因此,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主体自治意识,而不是行政手段硬性关停并转,更容易得到各方的遵守。此外,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目前暂时不吸收私有股份,防止私人公司牟取暴利或者控制中国上市的股票资源。
设立有效连通机制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可以考虑与创业板的转板机制相结合。但是,目前的地方OTC市场与创业板完全是两个体系,我们建议应当建立机制进行有效的连通。
虽然目前没有正式的转板机制,但今后在上市企业中选拔一律从“小学体系”选拔,即从地方OTC市场里选拔。地方OTC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摇篮的作用,而代替过去代办转让系统的“垃圾桶”作用。在摇篮里进行孵化培育,成为大多数中小企业上市前的必经阶段。
场外市场是资本市场根基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就像一个教育体系,主板是大学,创业板是中学,场外市场好比小学。小学、中学、大学是呈金字塔形的。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在小学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就建立了大学和中学,但这一小学体系才是中小企业融资真正的主战场。
首先,严格意义上为科技创新服务,可以在中关村建一个全国的“条条公司”,其目的只是对科技创新型企业服务,是柜台交易里边的一个特例。但是,只搞一个“条条”——新三板,监管使命还得集中到证监会,行政审批最终只会在证监会自我循环。监管资源将限制挂牌和审批速度,外向型发展的战略意义得不到实现。
其次,真正的“小学体系”是不能分专业的,主力的场所应该是以区域为主,以“块块”为主的OTC市场,其目的是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是柜台交易的普及学校。在今天这个情况来看,证监会必须要调动地方政府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的积极性,不能继续延续“跑部钱进”的思路。要加强与地方融合,调动各省(区市)的实体经济甚至是几个省(区市)组成大区设立OTC市场的积极性,这其中要考虑几个方面的因素:从形式上建立公司制,用股份制进行连接;从监管上交给地方,由地方金融办和地方证监局统一合作监管;从模式上它本身不进行股票IPO发行,仅仅是一个转让的板块。
所以,全国广大场外交易市场要实行“块块模式”,科技型企业搞“条条模式”。在监管权力方面“条条模式”可以按证监会现在自己思路继续深化,而“块块模式”必须权力下放。要把监管权下放到地方的金融办和地方证监局,由他们共同进行监管;充分发挥现有产权交易中心的作用,借鉴比如天津股权交易所和上海产权交易所的合理经验;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吸收券商入股,以券商为主导来完成。建议要把“块块模式”的场外交易市场和当前对各地产权交易中心的清理整顿结合起来,一举两得、一箭双雕,把新三板和代理股权转让OTC市场结合,即“条块结合”。
监管需统一并覆盖全国
目前,形成统一监管下新三板和地方OTC市场新格局,建立覆盖全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存在两种思路、两种模式。一是“一加六模式”,是传统的按计划手段配置,按大区划分;二是“一加三十模式”,是按照市场的手段配置,按各省(区市)划分。
“一加六模式”,即一个“条条”加六个“块块”。一个“条条”是指新三板,六个“块块”是指按六个大区——东北、华北、西北、华中、西南、华东,各建一个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公司需要的资金由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中登公司,再加三四个期货交易所每家出资五千万,大概有六七个单位进行组建。
“块块模式”同样进行公司制设立交易所,以大区所在省(区)市划分,共同出资入股实现。然后,统一推举由各省(区市)金融办主任担任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具体由证券公司和现有的产权中心进行整合,作为主办机构。这样就把大区建立的交易所和各个省(区市)的利益密切结合起来了。比如,华北场外交易市场涵盖华北所在五个省作为出资人的,五个省的金融办都推举一名董事组成“块块模式”的董事会参与管理。
“一加三十模式”,即一个“条条”加三十个“块块”,发展过程可分几步进行。第一步先以现有的重庆、天津、上海、浙江四家作为试点,或者GDP排名前十位的各省(区市)先建一个OTC市场,然后明年再推出第二批,以后争取在三年之内每个省(区市)逐步建立,这就是“一加三十的模式”。第二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从分散到统一、从竞争到垄断,通过竞争联合,让省(区市)自发进行联网,从三十个演变到十个或者更少,从而组成更大的OTC市场。这样的发展过程符合各方利益,企业挂牌范围会更大,信息沟通也更加方便。
在统一监管概念下,对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工作集中在两个环节。第一,基本交易规则由证监会统一核准和统一指导下完成;第二,各个大区的场外交易市场由证监会的分支机构——地方证监局直接参与实现。在监管上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的统一监管,规则由证监会统一制定,由各地区具体进行组建。这就是新三板和地方OTC市场新格局——即“统一监管、覆盖全国”的两种发展模式。
因为中国没有进行实际的跨省大区行政规划,两种模式相比较,以省为实体办场外交易市场更符合国情。“一加三十模式”的好处在于责、权、利明确,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在监督管理方面,每个省(区市)都有证监局,职责明确,便于统一监管。因此,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主体自治意识,而不是行政手段硬性关停并转,更容易得到各方的遵守。此外,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目前暂时不吸收私有股份,防止私人公司牟取暴利或者控制中国上市的股票资源。
设立有效连通机制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可以考虑与创业板的转板机制相结合。但是,目前的地方OTC市场与创业板完全是两个体系,我们建议应当建立机制进行有效的连通。
虽然目前没有正式的转板机制,但今后在上市企业中选拔一律从“小学体系”选拔,即从地方OTC市场里选拔。地方OTC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摇篮的作用,而代替过去代办转让系统的“垃圾桶”作用。在摇篮里进行孵化培育,成为大多数中小企业上市前的必经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