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常见的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模式是通过立法赋予医疗机构病历所有权,并要求其保护患者的知情权与隐私权。但是,在现实中存在知情权未能实现、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情形。将病历所有权归于医方的立法忽视了病历的客观信息部分,超越了医疗合同的内容,增加了医方的风险等。应该淡化病历所有权归于医方的观念,强化医学研究与教育中对患者权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