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高碳是工业经济的产物,对应的是工业文明;低碳是后工业经济时代的典型特征,生态文明是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进步方向。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需要政府环境规制的介入,政府环境规制作为第三方力量促使高碳时代走向终结并开拓低碳时代,有利于克服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是推动高碳工业文明迈向低碳生态文明的软实力之一。基于对低碳经济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庇古税、科斯定理、环境库茨涅兹曲线与低碳经济发展关系的考察,证明政府环境规制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必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