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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要求学生“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新课标给我们指明了方向,引导我们在作文批改方面加以探讨。笔者认为不宜采取单一的批改方式,需综合多种方式,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利用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