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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有些老龄工作者抱怨之声不绝于耳:有人说,现在老龄办基本无相应职权,涉及老龄工作的很多职能都分散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管理,我们实际上什么也管不了;也有人说省老龄办一直为省民政厅的内设处级机构,级别低,没干头;更有人说,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不到位,所以,老龄工作机构仅停留在检查、协调,服务等一般事务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