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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会计制度发生改变是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17年7月5日后,财政部重新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建筑行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建筑业;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0-0195-02
随着社会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旧建造合同准则在建筑行业中问题日渐突出,例如,对建筑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分不明显,报酬和风险转移评价标准不明确等。建筑行业涉及业务较为广泛,导致交易事项逐渐增多,旧建造合同准则已经不能够满足建筑行业的相关需求,同时,也不能够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为了使当下建筑行业旧建造合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得以改善,我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法规,对改善当下建筑行业中的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合同成本变化
取得成本和履约成本是合同成本主要包括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对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取得成本,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予以资本化,否则记入当期损益。新收入准则规定对预期可回收的成本且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成本才可以资本化。若该项资产的摊销时间低于一年,可使用更加简便的方法纪录,即将其费用化。在以往的建造合同当中,虽然也能够关注到增量成本,但是对于会计核算方面而言,这是一种新型的计算方式。
(二)合同履约进度
新收入准则规定了两种计量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投入法和产出法,新方法的提出更加重视实际的履约进度,如在投入法时去掉不能体现实际履约义务的投入,比传统建造合同准则衡量履约进度提出的三种方法更加配比。
(三)确认收入时间
通常情况下,收入确认在建造合同应明确规定,通常确认收入的时间为建筑完成的一段时间内。在新收入准则指导下,确认收入的条件发生转变,使用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也就是说收入的确认时间可以发生改变,不是全部的建造合同都需要在建筑完成后一段时间内对收入进行确认。新收入准则确定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标准的条件为:客户能够对在建商品进行有效控制,并均在履约过程中;客户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在消耗企业因履约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该事项发生均保证在企业履行合同内;另外,企业在履行合约过程中,生产的产品用途具有不可替代性,并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可以累计,已完成收取款项;只有当全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若不满足,则需要在某一时刻立即确认收入。
(四)可变对价
传统建造合同准则中对收入的计量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当收入处于不能确定的阶段当中,应依据已经流入企业的金额进行可靠计算,及时解除事项发生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对收入的评估进行更新。而新收入准则中对可变对价制定了具体的评价方案。目前企业主要采用期望值和最有可能的金额对其收入情况进行预算。
(五)信息披露
传统收入准则过程中,要求企业附注中披露企业与建造合同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合同的总金额以及合同完工进度,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同时还应包括各项合同内容累计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企业是否亏损,应对當期预计产生损失的原因和损失的金额进行分析。与新收入准则相比,旧建造合同准则披露的内容较为简单,新准则将信息披露主要分为两部分,定量披露和定性披露,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客户所签订的合同信息、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需要在一年以后才能完成的合同内容,详细记录价格分摊;同时对预计内容应确定何时确认收入,记录实际实施情况,由此可见,新收入准则披露的内容更多,更加符合当下建筑行业收入确认需求。
二、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一)合同成本的确认
建筑企业承包商与客户进行谈判时,商谈的结果若具有不确定性应对核算部分进行简化,对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一切无法确认能够收回的成本予以费用化。以A建筑公司竞标为例:2017年1月,A建筑公司需要投标一建筑工程,花费调查资料费用3万元,标书制作费用1.5万元,企业相关人员的差旅费2万元,并且本公司承诺,若公司中标,给予相关人员奖金3万元,该公司成功中标,按照合同,工程应于2018年1月开工。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取得标的,该公司共计支出9.5万元,按照新收入准则,其中无法确定能够收回的费用为6.5万元(3 1.5 2),可确认为当期费用,剩余3万元奖金与是否中标有关,若该公司未中标,可在一年后将该笔支出回收,因此可将3万元给予资本化。
(二)合同履约进度确定
建造合同中一段时间内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被转移普遍存在,新收入准则对此有了新的规定。在一段时间内完成的履约义务,企业应通过控制权转移确认工程完工进度,例如,投入法和产出法,并且评估过程需符合新收入准则,例如购买材料尚未安装,需要调整投入法,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对收入进行确认,材料安装完成后确认成本等。接上例,A建筑公司承接该工程后,2018年12月,共发生成本250万,包括人工以及材料等额外增加成本10万元,公司6月采购的一批钢材,成本20万元,只用了10万元,公司预计完工结算时,还会发生750万元成本。则此时可确定完工进度为250/(750 250)=25.00%,该种计算方式为以发生完工百分比确认进度,而新收入准则采用投入法计量履约进度即(250-10-10)/(750 250-10)=23.23%。
(三)可变对价确认
新收入准则对可变对价的确认做了具体的指引,可选择期望值和最有可能的金额对可变对价进行估计。接上例,A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总价为1200万元,并且在合同中阐述该价格可因工程质量不同而进行调整,合同中承诺若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建筑质量进行评级,评级达到特级,A公司将获得10万元奖励款,A公司根据以往经验,评级达到特级的可能性为90%。此案例中,奖金即为可变对价,若采用期望值对合同金额进行估计,则合同总金额为1209万元(1200 10*90%)。 三、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的相关应对措施
(一)加强建造合同规范管理
在新收入准则的指导下,要求建筑企业与客户之间在合同中确认收入,与传统建筑合同相比,当下建筑合同涉及条款较多,可对建筑企业的业务决策和业务模式产生影响。建筑企业应对新收入准则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确认对建筑合同产生影响的条件下,重新对建筑合同进行管理,主要对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重新核定,例如,合同中是否对履约义务有识别作用,合同价格中是否含有重大融资项目等,应加强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意识,使合同具有规范性,使新收入准则能够更加深入的影响建筑合同。
(二)评估和重建企业信息系统程序和内部控制
通常情况下,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以及合同变更等各种情形,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企业应具有现代化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程序对新收入规则中的确认项目进行评估。
(三)组建专业化的团队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对收入各种相关信息进行更加深度的核算和披露,要求建筑企业具有专业性的财务人员和财务系统。新收入准则指导下单纯依靠企业财务部门,无法保证新收入准则可以顺利实施,因此,应联合各个部门建立有效的团队,包含建筑财务,法律,税务,信息,金融等各个专业的优秀人才,可帮助企业严格遵守新收入准则,帮助企业全面提升,跨职能团队可对企业合同各项要素进行深入分析,保证建筑企业的经济利益。
(四)尽早评估影响,重新规划企业战略
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财务影响重大,可对建筑企业的发展战略产生影响。因此合同条款的内容是否务实,是否需要与客户重新谈判,确认收入等问题是否需要变更,需要慎重考虑,避免对企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另外,建筑企业应做好提前策划工作,提前评估新收入准则带來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衔接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德刚,刘耀娜.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业的影响分析[J].会计之友,2018,26(61):122-123.
[2]崔怀文.新收入准则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15(21):156.
[3]赵梦,李小芹.基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视角探讨新收入准则对其产生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财会学习,2018,191(17):169-170.
[4]冯炳纯.2017年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及对企业预期影响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24(11):26-28.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建筑业;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0-0195-02
随着社会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旧建造合同准则在建筑行业中问题日渐突出,例如,对建筑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分不明显,报酬和风险转移评价标准不明确等。建筑行业涉及业务较为广泛,导致交易事项逐渐增多,旧建造合同准则已经不能够满足建筑行业的相关需求,同时,也不能够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为了使当下建筑行业旧建造合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得以改善,我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法规,对改善当下建筑行业中的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一、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合同成本变化
取得成本和履约成本是合同成本主要包括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对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取得成本,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予以资本化,否则记入当期损益。新收入准则规定对预期可回收的成本且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成本才可以资本化。若该项资产的摊销时间低于一年,可使用更加简便的方法纪录,即将其费用化。在以往的建造合同当中,虽然也能够关注到增量成本,但是对于会计核算方面而言,这是一种新型的计算方式。
(二)合同履约进度
新收入准则规定了两种计量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投入法和产出法,新方法的提出更加重视实际的履约进度,如在投入法时去掉不能体现实际履约义务的投入,比传统建造合同准则衡量履约进度提出的三种方法更加配比。
(三)确认收入时间
通常情况下,收入确认在建造合同应明确规定,通常确认收入的时间为建筑完成的一段时间内。在新收入准则指导下,确认收入的条件发生转变,使用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也就是说收入的确认时间可以发生改变,不是全部的建造合同都需要在建筑完成后一段时间内对收入进行确认。新收入准则确定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标准的条件为:客户能够对在建商品进行有效控制,并均在履约过程中;客户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在消耗企业因履约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该事项发生均保证在企业履行合同内;另外,企业在履行合约过程中,生产的产品用途具有不可替代性,并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可以累计,已完成收取款项;只有当全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若不满足,则需要在某一时刻立即确认收入。
(四)可变对价
传统建造合同准则中对收入的计量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当收入处于不能确定的阶段当中,应依据已经流入企业的金额进行可靠计算,及时解除事项发生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对收入的评估进行更新。而新收入准则中对可变对价制定了具体的评价方案。目前企业主要采用期望值和最有可能的金额对其收入情况进行预算。
(五)信息披露
传统收入准则过程中,要求企业附注中披露企业与建造合同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合同的总金额以及合同完工进度,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同时还应包括各项合同内容累计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企业是否亏损,应对當期预计产生损失的原因和损失的金额进行分析。与新收入准则相比,旧建造合同准则披露的内容较为简单,新准则将信息披露主要分为两部分,定量披露和定性披露,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客户所签订的合同信息、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需要在一年以后才能完成的合同内容,详细记录价格分摊;同时对预计内容应确定何时确认收入,记录实际实施情况,由此可见,新收入准则披露的内容更多,更加符合当下建筑行业收入确认需求。
二、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一)合同成本的确认
建筑企业承包商与客户进行谈判时,商谈的结果若具有不确定性应对核算部分进行简化,对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一切无法确认能够收回的成本予以费用化。以A建筑公司竞标为例:2017年1月,A建筑公司需要投标一建筑工程,花费调查资料费用3万元,标书制作费用1.5万元,企业相关人员的差旅费2万元,并且本公司承诺,若公司中标,给予相关人员奖金3万元,该公司成功中标,按照合同,工程应于2018年1月开工。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取得标的,该公司共计支出9.5万元,按照新收入准则,其中无法确定能够收回的费用为6.5万元(3 1.5 2),可确认为当期费用,剩余3万元奖金与是否中标有关,若该公司未中标,可在一年后将该笔支出回收,因此可将3万元给予资本化。
(二)合同履约进度确定
建造合同中一段时间内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被转移普遍存在,新收入准则对此有了新的规定。在一段时间内完成的履约义务,企业应通过控制权转移确认工程完工进度,例如,投入法和产出法,并且评估过程需符合新收入准则,例如购买材料尚未安装,需要调整投入法,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对收入进行确认,材料安装完成后确认成本等。接上例,A建筑公司承接该工程后,2018年12月,共发生成本250万,包括人工以及材料等额外增加成本10万元,公司6月采购的一批钢材,成本20万元,只用了10万元,公司预计完工结算时,还会发生750万元成本。则此时可确定完工进度为250/(750 250)=25.00%,该种计算方式为以发生完工百分比确认进度,而新收入准则采用投入法计量履约进度即(250-10-10)/(750 250-10)=23.23%。
(三)可变对价确认
新收入准则对可变对价的确认做了具体的指引,可选择期望值和最有可能的金额对可变对价进行估计。接上例,A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总价为1200万元,并且在合同中阐述该价格可因工程质量不同而进行调整,合同中承诺若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建筑质量进行评级,评级达到特级,A公司将获得10万元奖励款,A公司根据以往经验,评级达到特级的可能性为90%。此案例中,奖金即为可变对价,若采用期望值对合同金额进行估计,则合同总金额为1209万元(1200 10*90%)。 三、新收入准则下建筑企业的相关应对措施
(一)加强建造合同规范管理
在新收入准则的指导下,要求建筑企业与客户之间在合同中确认收入,与传统建筑合同相比,当下建筑合同涉及条款较多,可对建筑企业的业务决策和业务模式产生影响。建筑企业应对新收入准则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确认对建筑合同产生影响的条件下,重新对建筑合同进行管理,主要对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重新核定,例如,合同中是否对履约义务有识别作用,合同价格中是否含有重大融资项目等,应加强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意识,使合同具有规范性,使新收入准则能够更加深入的影响建筑合同。
(二)评估和重建企业信息系统程序和内部控制
通常情况下,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以及合同变更等各种情形,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企业应具有现代化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程序对新收入规则中的确认项目进行评估。
(三)组建专业化的团队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对收入各种相关信息进行更加深度的核算和披露,要求建筑企业具有专业性的财务人员和财务系统。新收入准则指导下单纯依靠企业财务部门,无法保证新收入准则可以顺利实施,因此,应联合各个部门建立有效的团队,包含建筑财务,法律,税务,信息,金融等各个专业的优秀人才,可帮助企业严格遵守新收入准则,帮助企业全面提升,跨职能团队可对企业合同各项要素进行深入分析,保证建筑企业的经济利益。
(四)尽早评估影响,重新规划企业战略
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财务影响重大,可对建筑企业的发展战略产生影响。因此合同条款的内容是否务实,是否需要与客户重新谈判,确认收入等问题是否需要变更,需要慎重考虑,避免对企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另外,建筑企业应做好提前策划工作,提前评估新收入准则带來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衔接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德刚,刘耀娜.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业的影响分析[J].会计之友,2018,26(61):122-123.
[2]崔怀文.新收入准则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15(21):156.
[3]赵梦,李小芹.基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视角探讨新收入准则对其产生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财会学习,2018,191(17):169-170.
[4]冯炳纯.2017年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及对企业预期影响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24(1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