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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9392/j.cnki.16717341.201722154
摘要:语言作为文化结晶的同时也承载着文化,现代文化研究迫切需要我们对语言文字背后的内涵进行深入挖掘。本文通过“丧”字形和字义的梳理,对“丧”进行了文化溯源,并从习俗、理论和礼仪三重维度对“丧”文化的内涵进行了全面解读。
关键词:“丧”;文化溯源;内涵;维度
“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陈寅恪语)”。“丧”古而有之,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代表文字之一,应用历史、整体和宏观的文化视角,深入挖掘和考证文字背后所包含的风土民情、规章制度、历史故事等。本文对“丧”字进行文化溯源,从三重维度对“丧”文化的内涵进行分析。
一、“丧”的文化溯源
卜辞是中国黄河中下游文明最早的文字记录。“卜辞时代,桑、丧一字,金文始分为二。”甲骨文中的“丧”字形体繁多,整体结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像桑树形状,是“桑”字的甲骨文形体;另一部分像“口”字形状。其中“口”部分的数量从一到五不统一,各学者对“丧”字的甲骨文形体的理解也各不相同。
我国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先生认为“口”形是古人采桑时候所用的器具,桑树形加器具形,反映出“丧”字本为“采桑”的本字。也有学者认为“口”是人之口,桑和众口反映出“丧”的本义为“众口哭于桑树下”。由于“丧”字的甲骨文形体中还有只有一个“口”的,且人之口大多表示“争吵、喧闹”,没有相关文献表明“口”形必须为哭义。故,像桑树形状“丧”的甲骨文字形为采桑之本字,为丧亡之丧者是借字,借来表示与“丧事”相关的意义。
参与主编《甲骨文字诂林》姚孝遂教授曾说:“卜辞‘丧’除用作地名、人名者外,其用作动词者如‘丧众’、‘丧人’、‘丧众人’,均与军旅之事有关,乃贞问战争中之伤亡损失。《人》二一四二《合集》二七九七二‘??羌方不丧众’,此义最为显明,或释此类卜辞为奴隶逃亡。此外如‘疾目,不丧明’(《乙》六四);‘不隹丧羊’前八·一一·四《合集》二〇六七六)等,丧当训失。”
西周时期金文中“丧”的字形有了很大的变化,“桑”的部分得到了转化,“口”的部分也统一成四个,一般另加进“亡”或者“走”的字形。“丧”加入的“亡”形是表意符号而不是表声符号,因为“丧”没有从“亡”声的依据。而在右边加入“走”字。这应该是将“亡”理解为逃亡而非死亡之义,根据逃亡添加了表意符号“走”,更加突出“逃亡”之义。由此,“丧”也可以表“逃亡”,如《诗经》中的“国人多丧”,不是指国人都死去了,而是国人都逃亡了。金文中的“丧”延续了甲骨文形体,只是另外加进了其他字形,除去后加入字形,金文“丧”的其余部分与甲骨文形体极为相似,只是“桑”部分较前期简化了。
“丧”字到了小篆时期,字形越发贴近本意,上半部分是“哭”字形,下半部分则是金文形体中的“亡”字形。“丧”的隶书字形写作喪,发展至现代为“丧”。
通过对上述“丧”的文化溯源,不难看出,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丧”作为一种文化逐渐形成、积淀下来,并在人们的探索和传承中不斷丰富着自身的内涵,这种有关“丧”的文化人们一般称之为“丧”文化,由于丧与葬的紧密联系,大多数人也习惯叫它丧葬文化。
二、“丧”文化内涵的三重维度
“丧”文化在其产生之时就根植在中国特有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语境当中,甚至一些相关词汇被人们不断完善后,衍生出相对独立的微型文化圈。施行千年的“丧”文化所包含的内涵,对中华民族有相当大的影响,融入到民族基因当中。这些都是“丧”之本质所在,也是我们找寻“丧”文化内涵的必经路径。
(一)“丧”文化的习俗维度
“入乡随俗”这一说法古而有之,其中“俗”就是习俗的意思,习俗是人恩类社会中最早产生的社会控制方式之一,是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逐渐形成且共同认可与遵守的习惯与风俗。受“事死如生”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丧”极为重视,故而形成了一系列的丧葬习俗。
丧葬习俗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几千年来沉淀深厚,蕴藏着丰富的社会功能。一是对封建统治的维护功能:习俗中所遵循的原则,很多都与封建统治下的“三纲五常”精神相吻合,这就在客观上维护了封建统治。比如,丧葬习俗中的五服制度,就体现了既亲亲又尊尊的原则;二是对社会规范的强化功能:为死去的长辈办丧事,也被称为“追孝”,办丧事不仅为了安葬死者,更是强化以孝为核心的社会规范。统治者也利用这一功能,推崇以孝为本的理念来巩固统治;三是对孝、家文化的延续功能:丧葬仪式中贯穿着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和家文化,子女们在丧礼中的悲痛之情,除了对长辈的痛惜与不舍外,更是孝的体现。丧礼的整个过程需要家庭成员的集体参与协作,家族观念和团结意识增强,家庭得以稳定。四是对血缘亲族的凝聚功能:中国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丧葬习俗发挥了巨大的凝聚作用。《周礼·大司徒》云:“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通过丧葬习俗认同和强调和强化血缘和亲族关系,增强彼此间凝聚力。
(二)“丧”文化的理论维度
“丧”作为一种文化,人们从古至今都对其高度重视。历史上几乎各个朝代都正式修书记述,民间也记载了大量有关丧葬的个人研究。现代学者对丧葬文化方面的研究最早是193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代环丧礼俗考》,作者杨树达。随着民俗学成为独立的学科,丧葬作为重要的民俗现象,也受到了应有的重视,而后殡葬文化学作为独立的学科也在高校出现。以上种种表明,经过人们不断地认识与实践,“丧”文化已发展成为一种理论,人们对其有了系统的理性认识。
丧葬理论中贯穿着“孝”的根本情感,这种对孝情正是人们的道德基础》:“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告诉我们想要由亲亲孝情悟得超越性的天道,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地,最根本就是我们的内在。《礼记》有云:“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向内阐发自己的仁义礼智,向外成己成物,内求外推,天人方可一合。为人类寻求‘安身立命之本’的哲学,一向是以阐扬和贬抑渺小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和理论使命。无论是从先秦到明清的中国传统哲学,还是从古希腊罗马到近代欧洲的西方传统哲学,无不把象征真善美的崇高作为哲学理性的真谛。很多人穷极一生寻找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这是一种对崇高的追求,也是一种对超越性的追求。个人生命有限,但是家族生命生生不息、永恒不灭。通过丧祭仪式与已逝之人互相连通,故生命的延续和家族使命感使自我延续得以实现,这是对超越性的外求路径。 (三)“丧”文化的礼仪维度
礼仪是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目的是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生老病死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古代事死如生,对与死亡相关之事有着超乎想象的重视,人们在为所逝之人举办丧事时也有一整套行为规范,称为丧礼。丧礼属吉、军、宾、嘉、凶五礼中的凶礼,历代王朝对丧礼的各个阶层、具体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而且制度化。虽然丧葬礼仪与丧葬习俗都是在人们长期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形成,但二者并不相同。习俗即使有错误和愚昧的一面,也为特定地区人们所默认,而礼仪则积极且正确,为大家共同承认且遵守。
丧葬礼仪对社会成员的伦理道德具有教化功能,良好的伦理教化对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转,约束社会内部成员行为和社会地完美整合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正如郑志明在《中国殡葬礼仪学新论》中所说:“丧葬礼仪是社会最具体的伦理教育,在群体的礼仪活动中,有助于生命价值的体现与完成,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生命教养的伦理秩序。”丧葬仪式中从动作行止、言谈服饰、时日安排都有具体的礼仪规定,其各个环节也都体现了长幼有序、亲疏有别的伦理关系,这对形成互敬互爱的伦理风气是一种良好的教育。此外,古代有“大行受大名,細行受小名”的谥法,古代帝王和高级官僚等有身份的人生命终结之时,他一生的行为被概括并根据其善恶追封谥号,所作所为对死后谥号臧否有着决定性作用,善谥使门楣光耀,恶谥使子孙蒙羞,其扬善抑恶功能不言自明。现代也有“盖棺定论”这一说法,由于人们对自己道德声誉非常重视,对自己不符合道德伦理行为就会加以约束,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人们的日常行为,也对劝导人们积德行善有良好的教化作用。
参考文献:
[1]胡虹.《说文》丧葬类古文字考释[D].江西师范大学,2013.
[2]魏登云.中国古代丧葬习俗特点及其社会功能[J].兰台世界,2012,2:5253.
[3]高文超.《礼记》丧祭礼的哲学意蕴[D].天津大学,2015.
[4]陈立云.试论我国传统丧葬礼仪的社会功能[J].社会观察,2015,3:127.
[HTH]基金项目:[HT][HTK]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5BSZ016)[HT]
作者简介:闫嘉琳(1994),女,黑龙江人,大连医科大学伦理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制度伦理。
*通讯作者:程现昆(1965),男,河南淮阳人,哲学博士,大连医科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科学技术伦理。
摘要:语言作为文化结晶的同时也承载着文化,现代文化研究迫切需要我们对语言文字背后的内涵进行深入挖掘。本文通过“丧”字形和字义的梳理,对“丧”进行了文化溯源,并从习俗、理论和礼仪三重维度对“丧”文化的内涵进行了全面解读。
关键词:“丧”;文化溯源;内涵;维度
“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陈寅恪语)”。“丧”古而有之,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代表文字之一,应用历史、整体和宏观的文化视角,深入挖掘和考证文字背后所包含的风土民情、规章制度、历史故事等。本文对“丧”字进行文化溯源,从三重维度对“丧”文化的内涵进行分析。
一、“丧”的文化溯源
卜辞是中国黄河中下游文明最早的文字记录。“卜辞时代,桑、丧一字,金文始分为二。”甲骨文中的“丧”字形体繁多,整体结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像桑树形状,是“桑”字的甲骨文形体;另一部分像“口”字形状。其中“口”部分的数量从一到五不统一,各学者对“丧”字的甲骨文形体的理解也各不相同。
我国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先生认为“口”形是古人采桑时候所用的器具,桑树形加器具形,反映出“丧”字本为“采桑”的本字。也有学者认为“口”是人之口,桑和众口反映出“丧”的本义为“众口哭于桑树下”。由于“丧”字的甲骨文形体中还有只有一个“口”的,且人之口大多表示“争吵、喧闹”,没有相关文献表明“口”形必须为哭义。故,像桑树形状“丧”的甲骨文字形为采桑之本字,为丧亡之丧者是借字,借来表示与“丧事”相关的意义。
参与主编《甲骨文字诂林》姚孝遂教授曾说:“卜辞‘丧’除用作地名、人名者外,其用作动词者如‘丧众’、‘丧人’、‘丧众人’,均与军旅之事有关,乃贞问战争中之伤亡损失。《人》二一四二《合集》二七九七二‘??羌方不丧众’,此义最为显明,或释此类卜辞为奴隶逃亡。此外如‘疾目,不丧明’(《乙》六四);‘不隹丧羊’前八·一一·四《合集》二〇六七六)等,丧当训失。”
西周时期金文中“丧”的字形有了很大的变化,“桑”的部分得到了转化,“口”的部分也统一成四个,一般另加进“亡”或者“走”的字形。“丧”加入的“亡”形是表意符号而不是表声符号,因为“丧”没有从“亡”声的依据。而在右边加入“走”字。这应该是将“亡”理解为逃亡而非死亡之义,根据逃亡添加了表意符号“走”,更加突出“逃亡”之义。由此,“丧”也可以表“逃亡”,如《诗经》中的“国人多丧”,不是指国人都死去了,而是国人都逃亡了。金文中的“丧”延续了甲骨文形体,只是另外加进了其他字形,除去后加入字形,金文“丧”的其余部分与甲骨文形体极为相似,只是“桑”部分较前期简化了。
“丧”字到了小篆时期,字形越发贴近本意,上半部分是“哭”字形,下半部分则是金文形体中的“亡”字形。“丧”的隶书字形写作喪,发展至现代为“丧”。
通过对上述“丧”的文化溯源,不难看出,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丧”作为一种文化逐渐形成、积淀下来,并在人们的探索和传承中不斷丰富着自身的内涵,这种有关“丧”的文化人们一般称之为“丧”文化,由于丧与葬的紧密联系,大多数人也习惯叫它丧葬文化。
二、“丧”文化内涵的三重维度
“丧”文化在其产生之时就根植在中国特有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语境当中,甚至一些相关词汇被人们不断完善后,衍生出相对独立的微型文化圈。施行千年的“丧”文化所包含的内涵,对中华民族有相当大的影响,融入到民族基因当中。这些都是“丧”之本质所在,也是我们找寻“丧”文化内涵的必经路径。
(一)“丧”文化的习俗维度
“入乡随俗”这一说法古而有之,其中“俗”就是习俗的意思,习俗是人恩类社会中最早产生的社会控制方式之一,是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逐渐形成且共同认可与遵守的习惯与风俗。受“事死如生”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丧”极为重视,故而形成了一系列的丧葬习俗。
丧葬习俗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几千年来沉淀深厚,蕴藏着丰富的社会功能。一是对封建统治的维护功能:习俗中所遵循的原则,很多都与封建统治下的“三纲五常”精神相吻合,这就在客观上维护了封建统治。比如,丧葬习俗中的五服制度,就体现了既亲亲又尊尊的原则;二是对社会规范的强化功能:为死去的长辈办丧事,也被称为“追孝”,办丧事不仅为了安葬死者,更是强化以孝为核心的社会规范。统治者也利用这一功能,推崇以孝为本的理念来巩固统治;三是对孝、家文化的延续功能:丧葬仪式中贯穿着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和家文化,子女们在丧礼中的悲痛之情,除了对长辈的痛惜与不舍外,更是孝的体现。丧礼的整个过程需要家庭成员的集体参与协作,家族观念和团结意识增强,家庭得以稳定。四是对血缘亲族的凝聚功能:中国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丧葬习俗发挥了巨大的凝聚作用。《周礼·大司徒》云:“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通过丧葬习俗认同和强调和强化血缘和亲族关系,增强彼此间凝聚力。
(二)“丧”文化的理论维度
“丧”作为一种文化,人们从古至今都对其高度重视。历史上几乎各个朝代都正式修书记述,民间也记载了大量有关丧葬的个人研究。现代学者对丧葬文化方面的研究最早是193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代环丧礼俗考》,作者杨树达。随着民俗学成为独立的学科,丧葬作为重要的民俗现象,也受到了应有的重视,而后殡葬文化学作为独立的学科也在高校出现。以上种种表明,经过人们不断地认识与实践,“丧”文化已发展成为一种理论,人们对其有了系统的理性认识。
丧葬理论中贯穿着“孝”的根本情感,这种对孝情正是人们的道德基础》:“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告诉我们想要由亲亲孝情悟得超越性的天道,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地,最根本就是我们的内在。《礼记》有云:“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向内阐发自己的仁义礼智,向外成己成物,内求外推,天人方可一合。为人类寻求‘安身立命之本’的哲学,一向是以阐扬和贬抑渺小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和理论使命。无论是从先秦到明清的中国传统哲学,还是从古希腊罗马到近代欧洲的西方传统哲学,无不把象征真善美的崇高作为哲学理性的真谛。很多人穷极一生寻找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这是一种对崇高的追求,也是一种对超越性的追求。个人生命有限,但是家族生命生生不息、永恒不灭。通过丧祭仪式与已逝之人互相连通,故生命的延续和家族使命感使自我延续得以实现,这是对超越性的外求路径。 (三)“丧”文化的礼仪维度
礼仪是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目的是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生老病死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古代事死如生,对与死亡相关之事有着超乎想象的重视,人们在为所逝之人举办丧事时也有一整套行为规范,称为丧礼。丧礼属吉、军、宾、嘉、凶五礼中的凶礼,历代王朝对丧礼的各个阶层、具体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而且制度化。虽然丧葬礼仪与丧葬习俗都是在人们长期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形成,但二者并不相同。习俗即使有错误和愚昧的一面,也为特定地区人们所默认,而礼仪则积极且正确,为大家共同承认且遵守。
丧葬礼仪对社会成员的伦理道德具有教化功能,良好的伦理教化对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转,约束社会内部成员行为和社会地完美整合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正如郑志明在《中国殡葬礼仪学新论》中所说:“丧葬礼仪是社会最具体的伦理教育,在群体的礼仪活动中,有助于生命价值的体现与完成,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生命教养的伦理秩序。”丧葬仪式中从动作行止、言谈服饰、时日安排都有具体的礼仪规定,其各个环节也都体现了长幼有序、亲疏有别的伦理关系,这对形成互敬互爱的伦理风气是一种良好的教育。此外,古代有“大行受大名,細行受小名”的谥法,古代帝王和高级官僚等有身份的人生命终结之时,他一生的行为被概括并根据其善恶追封谥号,所作所为对死后谥号臧否有着决定性作用,善谥使门楣光耀,恶谥使子孙蒙羞,其扬善抑恶功能不言自明。现代也有“盖棺定论”这一说法,由于人们对自己道德声誉非常重视,对自己不符合道德伦理行为就会加以约束,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人们的日常行为,也对劝导人们积德行善有良好的教化作用。
参考文献:
[1]胡虹.《说文》丧葬类古文字考释[D].江西师范大学,2013.
[2]魏登云.中国古代丧葬习俗特点及其社会功能[J].兰台世界,2012,2:5253.
[3]高文超.《礼记》丧祭礼的哲学意蕴[D].天津大学,2015.
[4]陈立云.试论我国传统丧葬礼仪的社会功能[J].社会观察,2015,3:127.
[HTH]基金项目:[HT][HTK]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5BSZ016)[HT]
作者简介:闫嘉琳(1994),女,黑龙江人,大连医科大学伦理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制度伦理。
*通讯作者:程现昆(1965),男,河南淮阳人,哲学博士,大连医科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科学技术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