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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性的维权方式除了带来集体事件的悲剧,往往最终解决不了问题。代理群体性案件,我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纠正他们错误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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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0日早上7点,下榻在青岛一家快捷酒店的杨在明早早出行,前往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两个小时后,造成守地村民1死3伤的“3.21平度征地纵火案”,将在此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三天。作为被害人杜永军和李德连的代理律师,杨在明为这一天准备已久。
自2005年杨在明来北京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以来,他指导或亲自代理的拆迁案件已达三千余起,其中集体维权案件就有两百多起。可以说,如“3.21平度征地纵火案”这样的庭审现场,杨在明自是见惯了,但在记者采访中,他言语之间仍旧无法压抑自己对“中国式拆迁”维权现状的抱怨。
“中国的拆迁律师是‘刀尖上的舞者’,承载了太多身心的包袱,折射出的是‘中国式拆迁’的心酸维权史。”杨在明说。
“断水断电”到“纵火烧人”
2014年3月21日凌晨2时许,山东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农田里一处帐篷起火,致4名守地农民1死3伤。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纵火嫌疑。
原来,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村民因对开发商征地手续有异议,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故于2014年3月5日在开发商办公房门口支起帐篷,乡里乡亲选人日夜轮流值守。受害者杜永军等人当天晚上当值,遭遇纵火事件。4月3日,平度市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平度“3·21”纵火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
先前有记者陈宝成抗拆迁事件,后又发生拆迁纵火案,一时间,平度这个山东省面积最大的县级行政区成为现下“中国式拆迁”最火的地名。
杨在明关注平度始于陈宝成抗拆迁事件。今年春节期间,杨在明曾去陈宝成家中探望,接受当地村民关于拆迁方面的法律咨询。平度纵火案发生后,杨在明第一时间赶往平度,希望能为受害人维权。
“庭审第一天,旁听席上坐满了来自各地的记者。第二天开始,媒体几乎被阻挡在法庭外。庭前,庭审现场,都笼罩着紧张激烈的气氛。”杨在明告诉记者,尽管代理这起案件前,他已有思想准备,但“仍有如临大敌的阵势”。
庭审持续了三天,庭审结束的第二天,一篇“以律师的眼光看待平度纵火案各律师的表现”的文章出现在天涯论坛上,意在批评包括杨在明在内的代理律师。
“我受到的攻击还少吗?”这是杨在明对网上负面消息的一贯回应。今年是杨在明从事拆迁维权业务的第八年,他以及他的律所因“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在京小有名气。
2006年,杨在明代理了中央电视台新址拆迁案,成为与中央电视台有拆迁纠纷的7名拆迁户的代理律师,与中央电视台“对簿公堂”。那是杨在明在北京做律师的第二年,先前成功代理过几起拆迁案件,使他坚定了在拆迁业务领域谋发展的想法。“我当时感觉,随着城市化进程,拆迁业务量会剧增,而那时候国内专门做拆迁的律师不多,数得上名气的就是著名拆迁律师王才亮,发展空间大。”
“2007年到2011年左右,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几年,拆迁业务呈现井喷式态势,我们赶上了好时候。”杨在明说,这几年也是征地拆迁律师大量涌现的年份,不少律师在此业务领域发家致富。
“但从2012年开始,中国征地拆迁的进程速度明显变缓,拆迁业务量在减少,而拆迁人与拆迁户间的拆迁矛盾却有增无减。”杨在明介紹说,刚代理拆迁业务的几年,特别是面对像中央电视台这类强势的拆迁方,他曾多次目睹拆迁户遭遇断水断电、威胁恐吓的景象,但他感觉,与现在的拆迁景象相比,那时候的拆迁方式已经相对温和多了。
“房市低迷的大环境,加上期待拆迁改变命运的拆迁户们的大胃口,导致拆迁户与政府、开发商的矛盾激增,拆迁手段从以前的断水断电,到如今,强拆甚至不惜纵火烧人,拆迁律师遭受的压力,也从面对面的羞辱,发展到暴力对待,造谣诽谤。”
杨在明明显感觉,如今的拆迁案件已经越来越难做。对于是否专心一致继续做征地拆迁业务,他与创业合伙人之间最终有了理念上的根本分歧。2012年,杨在明与几个志同道合的律师好友一同创立的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重新洗盘”,分道扬镳的几个合伙人重整队伍各自创所,杨在明自己也成立了北京市在明律师事务所,继续走“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路子。
维权与维稳并不矛盾
在杨在明的工作文件夹里,鼋头渚拆迁案件资料,至今已经更新6年了,涉及拆迁户近300余户。在杨在明眼里,这些村民们的抗拆迁故事,几乎可以用一本书来记载。
2007年,无锡市以治理太湖为名所实施的6699行动,打破了包括犊山村在内的三个村落的宁静。根据治理计划,三个村要整体搬迁。由于补偿较低,加之对村子情感上的留恋,村民们对政府组织的强制评估行为进行了抵制。
最初,村民采取了“极端”的对抗方式。2007年12月10日,下着蒙蒙细雨,近1800名村民跪倒在泥泞的路上,挡住了数百名警察的进村评估。眼看着警察“撤退”,村民们抗拆的情绪更高了。
一个月后,他们再次组织起来,大闹无锡市园林局。唱歌、跳舞、打麻将,村民们把园林局的办公场所变成了“娱乐世界”。但就在村民一行离开园林局回村里的路上,13个代表被拘留,两个代表被刑拘。
“抓人事件”后,人心惶惶,在政府组织的拆迁组入村做工作时,很多村民因惧怕签订协议,房屋随后被拆除。还有近四十户村民坚持不签合同。
家住在鼋头渚(国家4A级风景区)犊山村的老汉顾亮是第一批来找杨在明的拆迁户。他在村里有两处房产,其中一栋是已有300年左右历史的九架木结构的老屋,另一栋是三层花园洋房,院里有游泳池、花园、荷花池、假山、喷泉、葡萄架等。面对较低的拆迁补偿,顾亮在“碰硬”不成后,转而开始走法律途径。随后,其他近四十户也一起找到了杨在明。
“非理性的维权方式除了带来集体事件的悲剧,往往最终解决不了问题。代理群体性案件,我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纠正他们错误的维权方式。”杨在明认为,很多时候,政府和开发商过于将矛头对向拆迁律师,认为律师的介入带来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维权与维稳不矛盾”。他一再希望用事实证明,律师介入让维权更有秩序。 2009年4月2日,顾亮正在陪同患有癌症晚期的老伴去医院复查的路上,忽然接到了邻居电话:“你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上签字了啊?他们正在拆你的房子,他们说你签字了。” 赶到家里的顾亮,发现房子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家里数十万的财产全部被埋入废墟之下。
遭此劫难的除了顾亮,还有很多村民。愤怒的村民在杨在明的开导下,并没有选择采取极端对抗的方式,转而选择对强拆行为报警。
“公安始终拒绝立案,我们转而走其他救济措施,但所有的行为都在程序合法的范围内。复议、诉讼、听证、协商,经过一个漫长的维权路,最后由法院主持协调的补偿谈判中,大多数人都获得了满意的补偿,也没有再发生群体性事件。”杨在明告诉记者,这个过程最难的是说服村民冷静,听从律师的安排。起初,由于村民们对拆迁问题认识的狭隘,给杨在明的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障碍。杨在明只好一遍遍地讲法律,对村民进行心理辅导。“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一个特点,就是拆迁户之间的情绪很容易互相传染。当事情进展不顺利的时候,容易出现‘羊群效应’,即一个人开始悲观的时候,所有人都非常悲观;或者会走入另一个极端‘雪崩效应’,即会突然情绪爆发,做出一些不理性的举动,甚至会冲击当地政府。因此,安抚拆迁户的不良情绪是拆迁律师的必修功课。”
当初被迫签订协议的村民,不久后也开始找到杨在明维权。至今6年过去了,300户村民的维权还在路上。
“6年了,或许法律维权的时间成本看似很高,但却有效。最近,案件已经有了转机。更重要的是,避免了一场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杨在明说。
维权代表是维权胜败关键
现实中,抗拆迁运动的激烈程度,像是一场战争,而且是持久战。杨在明说,在拆迁户与拆迁人组成的江湖斗争中,出现了很多或英雄式,或悲剧式的人物,而维权代表是一个最不能忽略的群体。
杨在明介绍说,他代理的大多数拆迁案件都是集体维权案件,少则几十户,多则几百户,这些拆迁户并非单一出面行动,而是选定几个颇得人心的拆迁户作为维权代表,负责召集拆迁户行动,以及跟代理律师沟通、商定对策。
武婷是在所有的维权代表中,留给杨在明印象最深刻的。武婷,今年三十七八岁,南京江心洲人,原来在江心洲做着灯具店买卖生意,2012年,江心洲整岛开发项目作为江苏省政府的重点工程打破了她的正常生活。因为补偿低,她放弃了生意,开始专门维权。
与武婷一起维权的村民还有几十户,瘦瘦小小的她一开始在抗拆迁团队里并不起眼,但随着几次行动进行,旁人发现武婷比较替别人想,维权理念“一套一套的”,很多拆迁户开始跟着武婷维权,推举她为维权代表。
2014年6月5日下午,本是武婷带领下的江心洲一户村民诉区政府不作为违法案件开庭的日子,就在武婷一行去往法院的路上,拆迁户李小刚家房屋被拉上警戒线,遭遇强拆。
在强拆现场的杨在明指挥村民报警,请求公安立案,走法律程序维权。另外,在强拆事件发生后,武婷带领村民在被拆除的房屋上面搭建了临时住所,并放上了棺材,表达抗强拆到底的决心。
在维权的过程中,武婷也曾带领村民到街道办“维权”。杨在明告诉记者,武婷抗强拆的“事迹”,不仅在当地广为人知,全国很多拆迁户都打电话给武婷,寻求抗拆迁意见。
不久前,武婷召集组织了一场咨询会,请律师到场,为各方相邻关于拆迁问题提供咨询帮助。咨询会当天,武婷因扰乱秩序被拘留五天。五天后,拆迁户们带着大红花,放起了鞭炮,“像接英雄一样将武婷接回村里”。
“武婷的思路是,永远走法律的程序,不闹事,尽管她的一些正常的维权手段遭遇了打击,但只要她还在法律范围内维权,就可以走下去。”杨在明告诉记者,他们在决定代理某个案件时,拆迁代表的素质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因素。他认为,维权代表往往决定着拆迁维权的胜败,“拆迁户的心理比较脆弱,经不起一丁点的打击,维权代表决策的失误,可能带来整个拆迁团队的士气瓦解”。
叶童是杨在明代理的另一起集体维权案件的维权代表。这是个倔强的老太太,家庭情况比较困难,文化程度也不高,但维权的热情很高,因此被推举为维权代表。让杨在明头疼的是,叶童经常听不进律师的劝解,认为只有闹出动静,才会更快解决问题。在一次上访行动中,葉童表现得有些激动,在冲突中出手打了公安局局长。
“当时,叶童并未受到处理,这让她反抗的情绪更高,行为更过火了。不久后,叶童代理村民围堵省政府,后被抓。”杨在明说,叶童被抓后,其他村民人心惶惶,完全打乱了律师制定的维权计划,导致维权失败。
“拆迁户的欲望高,维权方式不当,结果就是维权失败,还给政府制造麻烦。”杨在明向记者抱怨说,他正在代理的一起案件中,他帮村民争取到了目标价格,但村民却又提出更高价格,否则不签安置协议,“只能慢慢说服他们,还在做工作”。
中国式拆迁源于立法缺陷
“固有的立法缺陷是造成拆迁户利益受损和拆迁矛盾剧增的源头。”杨在明介绍说,在2011年以前,我国城市拆迁的法律规范依据2001年6月制定的《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这个条例几乎成了违法暴力拆迁的合法依据和保护伞,比如其中第15条赋予了政府有关部门强拆的权利。
伴随着多个带血的拆迁悲剧的发生,2011年1月1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终于出台。不过,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新拆迁条例的出台,并没有解决现实拆迁遇到的大多数问题。
“新拆迁条例涉及的是国有土地征地拆迁,对集体土地的拆迁并没有作详细规定,而当前很多拆迁矛盾都发生在集体土地。”杨在明告诉记者,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通知的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新拆迁条例的精神执行,“这个通知没有法律效力,实践中很难有效指导办案”。
记者了解到,由于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补偿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而现在集体土地拆迁盛行,于是各个地方纷纷制定地方规范性条例。 “导致的结果是,规范性条例是有利于政府、开发商一方利益的,而且一个地区一个补偿标准,甚至同一个镇,不同村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杨在明介绍说,他正在代理的江苏徐州一个村落的旧村改造,他发现,同时拆迁的邻村的征收条例跟另一个村子的征收条例补偿标准不一样,但条例上盖的都是同一个拆迁办的公章。“比如,一个村子的拆迁标准是每人40平方米,原房屋人均超过40平方米的,按照一平方米800元补偿,而另一个村子,超出的按照每平方米1600元补偿。这样的补偿差距,怎么会不产生矛盾呢?”
代理了数以千计的拆迁案件后,杨在明还发现,很多案子虽然判决胜诉了,但拆迁户仍然得不到合理的赔偿。
安徽马鞍山徐良今年拿到了法院判决强拆违法的判决书,欣慰之余但却兴奋不起来。原来,在我国,通常情况下,拿到强拆违法判决后可要求国家赔偿,但需要先评估房屋损失,而评估机构专业性是否够强、能否中立,拆迁户对此持有怀疑态度。最终,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远远没有达到徐良预想的价格。目前,他还在继续维权中。
“这种矛盾,根源还在于立法,我国国家赔偿法遵循的是填平原则,而不是惩罚性赔偿原则,赔偿一般较低。”杨在明告诉记者,还有更糟糕的现实是,有些官司中,虽然法官判定强拆程序违法,却同时判定拆迁的实体不违法,“意思是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拆的程序不对,但不予补偿,还是胜了官司拿不到钱”。
“是不是违法建筑,应该由规划部门来定,即使是,也应该下发违法建筑通知单,但事实上,这类案件,往往没有有权机关认定,直接由法院给予了否定性的评价。”杨在明解释说。
想歇却没忍住
8月22日晚,结束三天的平度纵火案庭审后,杨在明与同事一行三人将行李挤进一辆小面包车,于凌晨颠簸至济南市区的一家酒店入住。此前,在接受平度纵火案之后,他曾暗暗发誓,心太累,做完这个案子该歇歇了,“可又没忍住”。
杨在明说,想歇歇的冲动,一方面源于代理拆迁案件的心理压力,更重要的是,办案带来的“身体成本”,已然超出他的想象,特别是经过“6·11”事件后。
2014年6月11日下午五点多,在福建省莆田市办案子的杨在明,与同事还有两名当事人准备离开入住的酒店时,被一拥而上的近20人拦截在酒店楼道内殴打。在这次事件中,杨在明一根肋骨断裂、身体多处淤伤。
“这次为868户村民维权,这类集体维权案件,风险也是最大的。这次是大意了,早就被人盯上了,应该更谨慎的。”杨在明向记者介绍说,自2012年开始,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规划建设涵江临港产业园。在莆田市涵江臨江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实施征收滩涂、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安置工作时,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鲸山村陈玉荣、陈玉明、黄光荣等868户村民和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李金顺、李玉先、李新林等 330户村民对补偿标准和面积提出异议,展开维权。今年6月,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 330户村民的维权代表李新林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羁押。杨在明和同事为李新林提供辩护期间,发生了这起被殴打事件。
杨在明不记得这是第九次还是第十次遭遇“被打”。“平均算起来,我是半年领一次‘奖金’了。”杨在明说,对于拆迁维权律师来讲,风险贯穿于执业的每一个环节。他不求零风险,但求风险有价值。他曾笑称“被打”是自己为拆迁户维权的“身体成本”。但莆田被打事件,还是让他有些触动。
“这是被打最严重的一次,我已经不年轻了,还能经得起几次这样的折腾?”说完这话,杨在明若有所思,眼睛飘向窗外。与杨在明的采访结束,已是凌晨一点多。经过三天的连续庭审,他看上去疲惫了许多。但六个小时后,他又要赶火车去金华会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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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0日早上7点,下榻在青岛一家快捷酒店的杨在明早早出行,前往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两个小时后,造成守地村民1死3伤的“3.21平度征地纵火案”,将在此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三天。作为被害人杜永军和李德连的代理律师,杨在明为这一天准备已久。
自2005年杨在明来北京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以来,他指导或亲自代理的拆迁案件已达三千余起,其中集体维权案件就有两百多起。可以说,如“3.21平度征地纵火案”这样的庭审现场,杨在明自是见惯了,但在记者采访中,他言语之间仍旧无法压抑自己对“中国式拆迁”维权现状的抱怨。
“中国的拆迁律师是‘刀尖上的舞者’,承载了太多身心的包袱,折射出的是‘中国式拆迁’的心酸维权史。”杨在明说。
“断水断电”到“纵火烧人”
2014年3月21日凌晨2时许,山东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农田里一处帐篷起火,致4名守地农民1死3伤。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纵火嫌疑。
原来,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村民因对开发商征地手续有异议,没有拿到征地补偿,故于2014年3月5日在开发商办公房门口支起帐篷,乡里乡亲选人日夜轮流值守。受害者杜永军等人当天晚上当值,遭遇纵火事件。4月3日,平度市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平度“3·21”纵火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
先前有记者陈宝成抗拆迁事件,后又发生拆迁纵火案,一时间,平度这个山东省面积最大的县级行政区成为现下“中国式拆迁”最火的地名。
杨在明关注平度始于陈宝成抗拆迁事件。今年春节期间,杨在明曾去陈宝成家中探望,接受当地村民关于拆迁方面的法律咨询。平度纵火案发生后,杨在明第一时间赶往平度,希望能为受害人维权。
“庭审第一天,旁听席上坐满了来自各地的记者。第二天开始,媒体几乎被阻挡在法庭外。庭前,庭审现场,都笼罩着紧张激烈的气氛。”杨在明告诉记者,尽管代理这起案件前,他已有思想准备,但“仍有如临大敌的阵势”。
庭审持续了三天,庭审结束的第二天,一篇“以律师的眼光看待平度纵火案各律师的表现”的文章出现在天涯论坛上,意在批评包括杨在明在内的代理律师。
“我受到的攻击还少吗?”这是杨在明对网上负面消息的一贯回应。今年是杨在明从事拆迁维权业务的第八年,他以及他的律所因“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在京小有名气。
2006年,杨在明代理了中央电视台新址拆迁案,成为与中央电视台有拆迁纠纷的7名拆迁户的代理律师,与中央电视台“对簿公堂”。那是杨在明在北京做律师的第二年,先前成功代理过几起拆迁案件,使他坚定了在拆迁业务领域谋发展的想法。“我当时感觉,随着城市化进程,拆迁业务量会剧增,而那时候国内专门做拆迁的律师不多,数得上名气的就是著名拆迁律师王才亮,发展空间大。”
“2007年到2011年左右,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几年,拆迁业务呈现井喷式态势,我们赶上了好时候。”杨在明说,这几年也是征地拆迁律师大量涌现的年份,不少律师在此业务领域发家致富。
“但从2012年开始,中国征地拆迁的进程速度明显变缓,拆迁业务量在减少,而拆迁人与拆迁户间的拆迁矛盾却有增无减。”杨在明介紹说,刚代理拆迁业务的几年,特别是面对像中央电视台这类强势的拆迁方,他曾多次目睹拆迁户遭遇断水断电、威胁恐吓的景象,但他感觉,与现在的拆迁景象相比,那时候的拆迁方式已经相对温和多了。
“房市低迷的大环境,加上期待拆迁改变命运的拆迁户们的大胃口,导致拆迁户与政府、开发商的矛盾激增,拆迁手段从以前的断水断电,到如今,强拆甚至不惜纵火烧人,拆迁律师遭受的压力,也从面对面的羞辱,发展到暴力对待,造谣诽谤。”
杨在明明显感觉,如今的拆迁案件已经越来越难做。对于是否专心一致继续做征地拆迁业务,他与创业合伙人之间最终有了理念上的根本分歧。2012年,杨在明与几个志同道合的律师好友一同创立的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重新洗盘”,分道扬镳的几个合伙人重整队伍各自创所,杨在明自己也成立了北京市在明律师事务所,继续走“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路子。
维权与维稳并不矛盾
在杨在明的工作文件夹里,鼋头渚拆迁案件资料,至今已经更新6年了,涉及拆迁户近300余户。在杨在明眼里,这些村民们的抗拆迁故事,几乎可以用一本书来记载。
2007年,无锡市以治理太湖为名所实施的6699行动,打破了包括犊山村在内的三个村落的宁静。根据治理计划,三个村要整体搬迁。由于补偿较低,加之对村子情感上的留恋,村民们对政府组织的强制评估行为进行了抵制。
最初,村民采取了“极端”的对抗方式。2007年12月10日,下着蒙蒙细雨,近1800名村民跪倒在泥泞的路上,挡住了数百名警察的进村评估。眼看着警察“撤退”,村民们抗拆的情绪更高了。
一个月后,他们再次组织起来,大闹无锡市园林局。唱歌、跳舞、打麻将,村民们把园林局的办公场所变成了“娱乐世界”。但就在村民一行离开园林局回村里的路上,13个代表被拘留,两个代表被刑拘。
“抓人事件”后,人心惶惶,在政府组织的拆迁组入村做工作时,很多村民因惧怕签订协议,房屋随后被拆除。还有近四十户村民坚持不签合同。
家住在鼋头渚(国家4A级风景区)犊山村的老汉顾亮是第一批来找杨在明的拆迁户。他在村里有两处房产,其中一栋是已有300年左右历史的九架木结构的老屋,另一栋是三层花园洋房,院里有游泳池、花园、荷花池、假山、喷泉、葡萄架等。面对较低的拆迁补偿,顾亮在“碰硬”不成后,转而开始走法律途径。随后,其他近四十户也一起找到了杨在明。
“非理性的维权方式除了带来集体事件的悲剧,往往最终解决不了问题。代理群体性案件,我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纠正他们错误的维权方式。”杨在明认为,很多时候,政府和开发商过于将矛头对向拆迁律师,认为律师的介入带来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维权与维稳不矛盾”。他一再希望用事实证明,律师介入让维权更有秩序。 2009年4月2日,顾亮正在陪同患有癌症晚期的老伴去医院复查的路上,忽然接到了邻居电话:“你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上签字了啊?他们正在拆你的房子,他们说你签字了。” 赶到家里的顾亮,发现房子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家里数十万的财产全部被埋入废墟之下。
遭此劫难的除了顾亮,还有很多村民。愤怒的村民在杨在明的开导下,并没有选择采取极端对抗的方式,转而选择对强拆行为报警。
“公安始终拒绝立案,我们转而走其他救济措施,但所有的行为都在程序合法的范围内。复议、诉讼、听证、协商,经过一个漫长的维权路,最后由法院主持协调的补偿谈判中,大多数人都获得了满意的补偿,也没有再发生群体性事件。”杨在明告诉记者,这个过程最难的是说服村民冷静,听从律师的安排。起初,由于村民们对拆迁问题认识的狭隘,给杨在明的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障碍。杨在明只好一遍遍地讲法律,对村民进行心理辅导。“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一个特点,就是拆迁户之间的情绪很容易互相传染。当事情进展不顺利的时候,容易出现‘羊群效应’,即一个人开始悲观的时候,所有人都非常悲观;或者会走入另一个极端‘雪崩效应’,即会突然情绪爆发,做出一些不理性的举动,甚至会冲击当地政府。因此,安抚拆迁户的不良情绪是拆迁律师的必修功课。”
当初被迫签订协议的村民,不久后也开始找到杨在明维权。至今6年过去了,300户村民的维权还在路上。
“6年了,或许法律维权的时间成本看似很高,但却有效。最近,案件已经有了转机。更重要的是,避免了一场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杨在明说。
维权代表是维权胜败关键
现实中,抗拆迁运动的激烈程度,像是一场战争,而且是持久战。杨在明说,在拆迁户与拆迁人组成的江湖斗争中,出现了很多或英雄式,或悲剧式的人物,而维权代表是一个最不能忽略的群体。
杨在明介绍说,他代理的大多数拆迁案件都是集体维权案件,少则几十户,多则几百户,这些拆迁户并非单一出面行动,而是选定几个颇得人心的拆迁户作为维权代表,负责召集拆迁户行动,以及跟代理律师沟通、商定对策。
武婷是在所有的维权代表中,留给杨在明印象最深刻的。武婷,今年三十七八岁,南京江心洲人,原来在江心洲做着灯具店买卖生意,2012年,江心洲整岛开发项目作为江苏省政府的重点工程打破了她的正常生活。因为补偿低,她放弃了生意,开始专门维权。
与武婷一起维权的村民还有几十户,瘦瘦小小的她一开始在抗拆迁团队里并不起眼,但随着几次行动进行,旁人发现武婷比较替别人想,维权理念“一套一套的”,很多拆迁户开始跟着武婷维权,推举她为维权代表。
2014年6月5日下午,本是武婷带领下的江心洲一户村民诉区政府不作为违法案件开庭的日子,就在武婷一行去往法院的路上,拆迁户李小刚家房屋被拉上警戒线,遭遇强拆。
在强拆现场的杨在明指挥村民报警,请求公安立案,走法律程序维权。另外,在强拆事件发生后,武婷带领村民在被拆除的房屋上面搭建了临时住所,并放上了棺材,表达抗强拆到底的决心。
在维权的过程中,武婷也曾带领村民到街道办“维权”。杨在明告诉记者,武婷抗强拆的“事迹”,不仅在当地广为人知,全国很多拆迁户都打电话给武婷,寻求抗拆迁意见。
不久前,武婷召集组织了一场咨询会,请律师到场,为各方相邻关于拆迁问题提供咨询帮助。咨询会当天,武婷因扰乱秩序被拘留五天。五天后,拆迁户们带着大红花,放起了鞭炮,“像接英雄一样将武婷接回村里”。
“武婷的思路是,永远走法律的程序,不闹事,尽管她的一些正常的维权手段遭遇了打击,但只要她还在法律范围内维权,就可以走下去。”杨在明告诉记者,他们在决定代理某个案件时,拆迁代表的素质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因素。他认为,维权代表往往决定着拆迁维权的胜败,“拆迁户的心理比较脆弱,经不起一丁点的打击,维权代表决策的失误,可能带来整个拆迁团队的士气瓦解”。
叶童是杨在明代理的另一起集体维权案件的维权代表。这是个倔强的老太太,家庭情况比较困难,文化程度也不高,但维权的热情很高,因此被推举为维权代表。让杨在明头疼的是,叶童经常听不进律师的劝解,认为只有闹出动静,才会更快解决问题。在一次上访行动中,葉童表现得有些激动,在冲突中出手打了公安局局长。
“当时,叶童并未受到处理,这让她反抗的情绪更高,行为更过火了。不久后,叶童代理村民围堵省政府,后被抓。”杨在明说,叶童被抓后,其他村民人心惶惶,完全打乱了律师制定的维权计划,导致维权失败。
“拆迁户的欲望高,维权方式不当,结果就是维权失败,还给政府制造麻烦。”杨在明向记者抱怨说,他正在代理的一起案件中,他帮村民争取到了目标价格,但村民却又提出更高价格,否则不签安置协议,“只能慢慢说服他们,还在做工作”。
中国式拆迁源于立法缺陷
“固有的立法缺陷是造成拆迁户利益受损和拆迁矛盾剧增的源头。”杨在明介绍说,在2011年以前,我国城市拆迁的法律规范依据2001年6月制定的《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这个条例几乎成了违法暴力拆迁的合法依据和保护伞,比如其中第15条赋予了政府有关部门强拆的权利。
伴随着多个带血的拆迁悲剧的发生,2011年1月1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终于出台。不过,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新拆迁条例的出台,并没有解决现实拆迁遇到的大多数问题。
“新拆迁条例涉及的是国有土地征地拆迁,对集体土地的拆迁并没有作详细规定,而当前很多拆迁矛盾都发生在集体土地。”杨在明告诉记者,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通知的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新拆迁条例的精神执行,“这个通知没有法律效力,实践中很难有效指导办案”。
记者了解到,由于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补偿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而现在集体土地拆迁盛行,于是各个地方纷纷制定地方规范性条例。 “导致的结果是,规范性条例是有利于政府、开发商一方利益的,而且一个地区一个补偿标准,甚至同一个镇,不同村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杨在明介绍说,他正在代理的江苏徐州一个村落的旧村改造,他发现,同时拆迁的邻村的征收条例跟另一个村子的征收条例补偿标准不一样,但条例上盖的都是同一个拆迁办的公章。“比如,一个村子的拆迁标准是每人40平方米,原房屋人均超过40平方米的,按照一平方米800元补偿,而另一个村子,超出的按照每平方米1600元补偿。这样的补偿差距,怎么会不产生矛盾呢?”
代理了数以千计的拆迁案件后,杨在明还发现,很多案子虽然判决胜诉了,但拆迁户仍然得不到合理的赔偿。
安徽马鞍山徐良今年拿到了法院判决强拆违法的判决书,欣慰之余但却兴奋不起来。原来,在我国,通常情况下,拿到强拆违法判决后可要求国家赔偿,但需要先评估房屋损失,而评估机构专业性是否够强、能否中立,拆迁户对此持有怀疑态度。最终,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远远没有达到徐良预想的价格。目前,他还在继续维权中。
“这种矛盾,根源还在于立法,我国国家赔偿法遵循的是填平原则,而不是惩罚性赔偿原则,赔偿一般较低。”杨在明告诉记者,还有更糟糕的现实是,有些官司中,虽然法官判定强拆程序违法,却同时判定拆迁的实体不违法,“意思是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拆的程序不对,但不予补偿,还是胜了官司拿不到钱”。
“是不是违法建筑,应该由规划部门来定,即使是,也应该下发违法建筑通知单,但事实上,这类案件,往往没有有权机关认定,直接由法院给予了否定性的评价。”杨在明解释说。
想歇却没忍住
8月22日晚,结束三天的平度纵火案庭审后,杨在明与同事一行三人将行李挤进一辆小面包车,于凌晨颠簸至济南市区的一家酒店入住。此前,在接受平度纵火案之后,他曾暗暗发誓,心太累,做完这个案子该歇歇了,“可又没忍住”。
杨在明说,想歇歇的冲动,一方面源于代理拆迁案件的心理压力,更重要的是,办案带来的“身体成本”,已然超出他的想象,特别是经过“6·11”事件后。
2014年6月11日下午五点多,在福建省莆田市办案子的杨在明,与同事还有两名当事人准备离开入住的酒店时,被一拥而上的近20人拦截在酒店楼道内殴打。在这次事件中,杨在明一根肋骨断裂、身体多处淤伤。
“这次为868户村民维权,这类集体维权案件,风险也是最大的。这次是大意了,早就被人盯上了,应该更谨慎的。”杨在明向记者介绍说,自2012年开始,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规划建设涵江临港产业园。在莆田市涵江臨江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实施征收滩涂、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安置工作时,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鲸山村陈玉荣、陈玉明、黄光荣等868户村民和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李金顺、李玉先、李新林等 330户村民对补偿标准和面积提出异议,展开维权。今年6月,涵江区江口镇李厝村 330户村民的维权代表李新林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羁押。杨在明和同事为李新林提供辩护期间,发生了这起被殴打事件。
杨在明不记得这是第九次还是第十次遭遇“被打”。“平均算起来,我是半年领一次‘奖金’了。”杨在明说,对于拆迁维权律师来讲,风险贯穿于执业的每一个环节。他不求零风险,但求风险有价值。他曾笑称“被打”是自己为拆迁户维权的“身体成本”。但莆田被打事件,还是让他有些触动。
“这是被打最严重的一次,我已经不年轻了,还能经得起几次这样的折腾?”说完这话,杨在明若有所思,眼睛飘向窗外。与杨在明的采访结束,已是凌晨一点多。经过三天的连续庭审,他看上去疲惫了许多。但六个小时后,他又要赶火车去金华会见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