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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盟现有的反倾销立法及其实践,欧盟反倾销产业损害认定能否成立大致可以分成立案审查阶段、初裁前调查阶段、终裁前后续调查阶段和复审阶段等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中,欧盟反倾销调查机构关于损害认定的法律标准的侧重点各不相同,而且在利害关系方证据材料的要求方面各具不同特点.欧盟产业损害调查各阶段法律标准和证据规则侧重点不同的做法并没有违反WTO《反倾销协定》之原则和精神,欧盟反倾销调查各阶段产业损害认定采用不同标准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