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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迅速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在食用大米中掺混工业用油的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坚决摧毁“有毒大米”的加工、销售窝点,对发现的“有毒大米”、可疑大米及用于加工“有毒大米”的白蜡油等原料,要依法封存,并追踪到底,对涉案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