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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阐述建筑劳务市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针对建筑企业劳务治理提出加强劳务招标与合同管理、建立有效的项目实名考勤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建立企业劳务资源库、加强建筑企业财务运营等实效措施。
【关键词】 建筑企业;劳务市场;劳务治理
一、引言
建筑业作为房地产业的下游行业,处于一个完全市场化的环境,僧多粥少,激烈竞争,利润率低,一般房屋建筑企业利润率仅为5%以内。建筑企业必须强化管理才能在市场中生存,而劳务分包管理是建筑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劳务成本在整个建筑成本中高达25%~30%[1],并且随着人工工资的上涨,这个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同时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完全取决于从业劳务队伍的管理,故俗语有云“找好一支优秀的劳务队伍,工程就成功了一半”。因此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空壳化”状况严重的当下[2],对于进度、质量、成本三约束下的工程建设,建筑劳务分包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筑劳务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总数超过10万家,而具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到3.4万余家,从业的劳务人员超过4000万人[2]。
2.1劳务组织形式
建筑企业与劳务人员基本通过以下三种发包方式建立实质劳务关系[3]:劳务公司承包、包工头承包、项目部招募。
2.1.1劳务公司承包:即建筑企业将工程劳务发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组织工人进行劳务作业。这种劳务承包形式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之间的经济主体关系,是建筑业劳务发展的必然方向。但是由于劳务公司呈现“有牌子、无队伍”的乱像[4],大部分劳务公司没有专业承包的劳务队伍,而建筑企业由于地方政府强制规定及税务成本的考虑,倾向直接选择好劳务承包的包工头,然后让包工头挂靠在劳务公司下,由劳务公司与建筑企业签订劳务发包合同,而劳务公司虽然收取了包工头的管理费,为规避经济风险,又会让建筑企业为其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提供反担保,其实质合同关系见图1。
图1 实质劳务合同关系
这种方式,劳务公司变成了空壳,变相成劳务发票开具机器,起不到劳务公司培训专业劳务队伍的体制设计目标,其实质关系还是建筑企业与包工头直接发生承包关系。
2.1.2包工头承包:即建筑企业项目部与有劳务队伍的个人(俗称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由包工头组织劳务队伍作业。这种方式是目前项目劳务承包中最常见的形式。但是由于建筑企业只与包工头发生经济关系,包工头的个人道德、经济实力、管理能力对劳务合同的正常履行具有极大的影响相较于劳务公司承包具有较大的风险。包工头一般通過血缘、地缘、人缘“三缘”关系组织施工劳务队伍[5],施工劳务队伍下面分为各个专业的班组进行承包,而各个班组长实质上仍是“包工头”模式。比如木工包工头会把模板支模劳务工程分为脚手架、平板、梁板、楼梯、二次结构等一个个分项工程由小班组进行承包。
2.1.3项目部招募:即由建筑企业项目部直接招募劳务人员为项目服务,由项目部直接与劳务工人结算。这种方式,对项目零星用工比较合适,在劳务用工中所占比例很少。
2.2存在问题
上述三种劳务组织形式的不足及劳务市场上劳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差、流动快、管理混乱的弊端,给建筑企业劳务管理带来诸多问题,表现为:
2.2.1劳务人员专业技能缺失,给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中带来风险。诚如前述,大部门劳务人员是包工头带来的农民工,未经专业培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带来较大不确定性。近年来,小工当大工用,大工当带班用,就是这种技能培训缺失的集中体现。
2.2.2劳务人员诚信缺失,给建筑企业经营造成极大隐患。因为建筑市场上大比例的劳务承包模式还是包工头承包方式,而包工头个人一旦由于道德、经济等问题使承包工作无法为继,势必导致农民工群体发生欠薪、讨薪事件,从而使劳务承包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项目正常运转。同时由于政府、企业对劳务人员的诚信考核体制缺失,致使部分不良务工人员恶意讨薪,变相敲诈勒索,造成建筑企业经济受损。
三、建筑企业劳务治理的有效措施
通过对建筑劳务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实地调研了浙江数家建筑企业的公司运营及项目现场管理,针对性的提出了下述切实有效的劳务治理举措,有利于建筑企业加强劳务管理。
(一)加强劳务招标和合同管理
项目开始前,对意向劳务队伍进行实地考察,对于以劳务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的,必须对劳务公司实体劳务队伍的实力进行考察,而不仅仅流于劳务公司资质,对于包工头队伍由包工头介绍人或单位为包工头队伍担保。在书面合同签订中,尽量让合同条款细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杜绝合同条款漏洞。尤其是加强财务条款控制,采用直接向项目务工人员代发工资,工程结束才与劳务承包人结算的方式,杜绝劳务承包人欠薪的可能。
(二)建立有效的项目实名考勤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针对不良务工人员恶意讨薪,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始时,建立有效的项目实名考勤制度,如指纹考勤机、通道考勤系统等信息化技术进行考勤[6],从而杜绝不良分子浑水摸鱼的空间。同时对已发生恶意讨薪的务工人员,可在企业内部建立黑名单机制,并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使不良人员在当地劳务市场丧失立足之地,加大其恶意讨薪的机会成本,形成有效威慑。
(三)建立企业劳务资源库
针对“民工荒”、劳务市场鱼龙混杂、劳务人员专业技能缺失,给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带来的风险,建筑企业可建设劳务资源库的方式以解决。劳务资源库的建设,主要是组建成建制的劳务队伍,从而确保队伍稳定,提高劳务人员技能培训,使企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占据优势。劳务资源库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企业投入较多,建设周期较长,现在很多建筑企业转型为集团公司,一般下设劳务公司,可通过劳务公司聚集公司各项目中技术过硬、实力可靠、诚信负责的劳务队伍,形成一个劳务队伍资源库,从而给建筑企业一个选择可靠劳务队伍的市场。真正实现市场竞争下,优胜劣汰,良币驱逐劣币。
(四)加强建筑企业财务运营
建筑企业现金流主要依靠业主的工程款,而且垫资现象普遍,到结算时拖欠工程款较严重。因此一般建筑企业要承担工程款20%左右的资金空缺,如果建筑企业实力不足,财务安排缺乏规划,现金流出现断裂,很容易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而一旦建筑企业不能支付劳务队伍工资或超过劳务承包人垫资的能力,则劳务队伍必然丧失积极性,讨薪四起,而政府政策相对保护弱势农民工群体利益,压制企业按时支付,导致项目现场无法管理。因此建筑企业对项目的财务运行必须进行有计划的管控,保证人工工资优先发放,只有严格按合同履行自身劳务款支付义务,劳务队伍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四、总结展望
由于牵涉到各方利益,我国建筑劳务市场在短时间很难一下规范到位,对于受到政府政策环境压制的建筑企业,需要加强企业劳务管理,选择合适的劳务承包组织,提高企业效益,规避企业风险。同时寄希望政府政策引导和规范,使建筑劳务市场规范化和合理化。
参考文献:
【1】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刘文高.建筑经济,2008(3);
【2】加强建筑劳务管理的新思路与新举措[J].逄宗展.建筑,2013(22);
【3】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组织现状调查及分析[J].陈璐,陈咪君.中外建筑,2012(9)
【4】建筑劳务管理:须摆脱“短板”地位[J].吴涛.中国建设报,2012.8.25
【5】对我国建筑劳务组织模式的研究[J].孙加佳.知识经济,2013(5)
【6】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农民工—河北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侧记[J].秦育庄,李斌《中国建设信息》2012年15期
作者简介:樊烽(1981),男,浙江杭州人,工程师,硕士,一级建造师,浙江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
【关键词】 建筑企业;劳务市场;劳务治理
一、引言
建筑业作为房地产业的下游行业,处于一个完全市场化的环境,僧多粥少,激烈竞争,利润率低,一般房屋建筑企业利润率仅为5%以内。建筑企业必须强化管理才能在市场中生存,而劳务分包管理是建筑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劳务成本在整个建筑成本中高达25%~30%[1],并且随着人工工资的上涨,这个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同时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完全取决于从业劳务队伍的管理,故俗语有云“找好一支优秀的劳务队伍,工程就成功了一半”。因此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空壳化”状况严重的当下[2],对于进度、质量、成本三约束下的工程建设,建筑劳务分包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筑劳务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总数超过10万家,而具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到3.4万余家,从业的劳务人员超过4000万人[2]。
2.1劳务组织形式
建筑企业与劳务人员基本通过以下三种发包方式建立实质劳务关系[3]:劳务公司承包、包工头承包、项目部招募。
2.1.1劳务公司承包:即建筑企业将工程劳务发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组织工人进行劳务作业。这种劳务承包形式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之间的经济主体关系,是建筑业劳务发展的必然方向。但是由于劳务公司呈现“有牌子、无队伍”的乱像[4],大部分劳务公司没有专业承包的劳务队伍,而建筑企业由于地方政府强制规定及税务成本的考虑,倾向直接选择好劳务承包的包工头,然后让包工头挂靠在劳务公司下,由劳务公司与建筑企业签订劳务发包合同,而劳务公司虽然收取了包工头的管理费,为规避经济风险,又会让建筑企业为其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提供反担保,其实质合同关系见图1。
图1 实质劳务合同关系
这种方式,劳务公司变成了空壳,变相成劳务发票开具机器,起不到劳务公司培训专业劳务队伍的体制设计目标,其实质关系还是建筑企业与包工头直接发生承包关系。
2.1.2包工头承包:即建筑企业项目部与有劳务队伍的个人(俗称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由包工头组织劳务队伍作业。这种方式是目前项目劳务承包中最常见的形式。但是由于建筑企业只与包工头发生经济关系,包工头的个人道德、经济实力、管理能力对劳务合同的正常履行具有极大的影响相较于劳务公司承包具有较大的风险。包工头一般通過血缘、地缘、人缘“三缘”关系组织施工劳务队伍[5],施工劳务队伍下面分为各个专业的班组进行承包,而各个班组长实质上仍是“包工头”模式。比如木工包工头会把模板支模劳务工程分为脚手架、平板、梁板、楼梯、二次结构等一个个分项工程由小班组进行承包。
2.1.3项目部招募:即由建筑企业项目部直接招募劳务人员为项目服务,由项目部直接与劳务工人结算。这种方式,对项目零星用工比较合适,在劳务用工中所占比例很少。
2.2存在问题
上述三种劳务组织形式的不足及劳务市场上劳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差、流动快、管理混乱的弊端,给建筑企业劳务管理带来诸多问题,表现为:
2.2.1劳务人员专业技能缺失,给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中带来风险。诚如前述,大部门劳务人员是包工头带来的农民工,未经专业培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带来较大不确定性。近年来,小工当大工用,大工当带班用,就是这种技能培训缺失的集中体现。
2.2.2劳务人员诚信缺失,给建筑企业经营造成极大隐患。因为建筑市场上大比例的劳务承包模式还是包工头承包方式,而包工头个人一旦由于道德、经济等问题使承包工作无法为继,势必导致农民工群体发生欠薪、讨薪事件,从而使劳务承包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项目正常运转。同时由于政府、企业对劳务人员的诚信考核体制缺失,致使部分不良务工人员恶意讨薪,变相敲诈勒索,造成建筑企业经济受损。
三、建筑企业劳务治理的有效措施
通过对建筑劳务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实地调研了浙江数家建筑企业的公司运营及项目现场管理,针对性的提出了下述切实有效的劳务治理举措,有利于建筑企业加强劳务管理。
(一)加强劳务招标和合同管理
项目开始前,对意向劳务队伍进行实地考察,对于以劳务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的,必须对劳务公司实体劳务队伍的实力进行考察,而不仅仅流于劳务公司资质,对于包工头队伍由包工头介绍人或单位为包工头队伍担保。在书面合同签订中,尽量让合同条款细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杜绝合同条款漏洞。尤其是加强财务条款控制,采用直接向项目务工人员代发工资,工程结束才与劳务承包人结算的方式,杜绝劳务承包人欠薪的可能。
(二)建立有效的项目实名考勤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针对不良务工人员恶意讨薪,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始时,建立有效的项目实名考勤制度,如指纹考勤机、通道考勤系统等信息化技术进行考勤[6],从而杜绝不良分子浑水摸鱼的空间。同时对已发生恶意讨薪的务工人员,可在企业内部建立黑名单机制,并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使不良人员在当地劳务市场丧失立足之地,加大其恶意讨薪的机会成本,形成有效威慑。
(三)建立企业劳务资源库
针对“民工荒”、劳务市场鱼龙混杂、劳务人员专业技能缺失,给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带来的风险,建筑企业可建设劳务资源库的方式以解决。劳务资源库的建设,主要是组建成建制的劳务队伍,从而确保队伍稳定,提高劳务人员技能培训,使企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占据优势。劳务资源库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企业投入较多,建设周期较长,现在很多建筑企业转型为集团公司,一般下设劳务公司,可通过劳务公司聚集公司各项目中技术过硬、实力可靠、诚信负责的劳务队伍,形成一个劳务队伍资源库,从而给建筑企业一个选择可靠劳务队伍的市场。真正实现市场竞争下,优胜劣汰,良币驱逐劣币。
(四)加强建筑企业财务运营
建筑企业现金流主要依靠业主的工程款,而且垫资现象普遍,到结算时拖欠工程款较严重。因此一般建筑企业要承担工程款20%左右的资金空缺,如果建筑企业实力不足,财务安排缺乏规划,现金流出现断裂,很容易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而一旦建筑企业不能支付劳务队伍工资或超过劳务承包人垫资的能力,则劳务队伍必然丧失积极性,讨薪四起,而政府政策相对保护弱势农民工群体利益,压制企业按时支付,导致项目现场无法管理。因此建筑企业对项目的财务运行必须进行有计划的管控,保证人工工资优先发放,只有严格按合同履行自身劳务款支付义务,劳务队伍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四、总结展望
由于牵涉到各方利益,我国建筑劳务市场在短时间很难一下规范到位,对于受到政府政策环境压制的建筑企业,需要加强企业劳务管理,选择合适的劳务承包组织,提高企业效益,规避企业风险。同时寄希望政府政策引导和规范,使建筑劳务市场规范化和合理化。
参考文献:
【1】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刘文高.建筑经济,2008(3);
【2】加强建筑劳务管理的新思路与新举措[J].逄宗展.建筑,2013(22);
【3】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组织现状调查及分析[J].陈璐,陈咪君.中外建筑,2012(9)
【4】建筑劳务管理:须摆脱“短板”地位[J].吴涛.中国建设报,2012.8.25
【5】对我国建筑劳务组织模式的研究[J].孙加佳.知识经济,2013(5)
【6】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农民工—河北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侧记[J].秦育庄,李斌《中国建设信息》2012年15期
作者简介:樊烽(1981),男,浙江杭州人,工程师,硕士,一级建造师,浙江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