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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君主制度在中国古代历史的长河中占据了最为重要,最为特别的地位,在春秋战国时期也兴起了许多辩论思潮,其代表有儒家、法家、道家等。他们的主张繁复多杂,其和谐点在于治君重于治吏。
关键词:君主制度 治吏 儒家思想 法家思想 道家思想
春秋戰国是一个思潮迸发、百家争鸣的时代,在这一时期,孔子、孟子、韩非子、老子等等大家辈出,他们每一个人在当时及其后世都掀起了无与伦比的思想潮流,他们把自己所属的学派推向发展的新高峰,其成就令后人难以企及。但是当我们抛开百家纷争,仔细梳理这些天才庞杂的论述时,我们发现:“百家异源而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治”就是治理国家的完整设想。而有关君主问题的思考则是这些设想的核心内容。
一、儒家的以“仁”为核心的德治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1]而对于如何治君,儒家也有其独特的见解。“仁”的学说是孔孟君主论的根基,他要求君主应该“爱人”,这种爱是指对大众民生的关爱和担当治国重任的勇气。只有具备这种爱心的君主,才有可能身处乱世而胸怀经纬天下之志,拯救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仁”使儒家的君主获得一种态度和勇气,在此基础上,君主必须使自己有“德”,“德”对治理国家有着非常的重要性。《左传》中说,“德,国家之基也”。儒家追求的是“德化天下”。君主统治的力量主要不是来自军队、刑罚以及对行政的控制,而是来自他崇高的道德感染力。君主不是军队的最高长官,不是法律的最高仲裁者,也不是最高行政长官,而是一国之中无与伦比的道德楷模。《论语》记载,有人向孔子问政,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孔子在这里清楚地表达了个人道德水准是为政之本的观点。
二、法家的法治
法家是最强调“法治”的先秦思想流派。《管子》中说,“威不二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故法者,国之权衡也。”法对国家的治乱兴衰有直接的影响。如果“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那么天下就能“大治”。“法任而国治”,“法”与“治”是一对因果关系。就这些论述来看,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这为法家君主论涂抹上一层平等的色彩:似乎在君主的绝对统治之上还存在着一种更高级的力量左右着君王。以至于有一些学者认为,法家的这种“法治”主张虽然不具备近代民主意义上的法治精神,但已经比儒家的“人治”思想大大前进了一步。
三、道家的“无为而治”
在性自然和追求人性回归的基础上,道家提出了“无为”政治理论。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为”。庄子讲,“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2]《管子》中属于道家的论述中也称,“明主之治天下也,静其民而不扰,佚其民而不劳”。作为宇宙本体,道自然而然地生成万物,这是“无为”,就其自然生成万物的结果来看,它又“无不为”。所以老子说:“无为无不为”。人是道的产物,所以人心有“道性”,行事也该“无为无不为”。作为统治者的君主,身为天下先,更应是无为的表率。所以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者能守之,万物将自化。”[3]君主“体道而行之”,在思想上正确认识道的存在及其意义,在现实中按照“道”的要求治理国家,就一定能够实现政治理想。
把道家君主论与孔孟君主论对比可以发现老子和孔孟都强调君主的象征意义,但在君主所起表率作用的具体内容和结果上有所不同。儒家的君主有强烈的仁爱之心,有非凡的道德品质,是人间无二的楷模。君主统治的力量来自这些仁义道德,能从根本上感化万民。老子也要把君主立为天下的法式,“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君主是体道无为的榜样,他应该“不自见”、“不自足”、“不自伐”、“不自矜”,做到“清静为天下正”。就像儒家主张圣王从修身、齐家开始,最终治国、平天下那样,老子也有一套关于无为修养的推演。“修之於身,其德乃真;修之於家,其德乃馀;修之於乡,其德乃长;修之於邦,其德乃丰;修之於天下,其德乃普”。[4]孔子追求的“德化天下”与老子讲的“德普天下”在形式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在结果上却迥然不同。孔子的圣王将擦亮众人的眼睛,让我们看到人内心深处善的亮光,并把它进一步发扬光大。老子的君主则劝说我们闭上双眸,不再被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所诱惑,重回到心中那个原本寂静的安乐乡中。
四、墨家的“君主不能为非”
墨家的代表墨子核心思想是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用、节葬。如“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5]“上同而不下比”,对最高领导,要事事同意,不要跟随下面的人。因而,墨子的国家性质必然是倾向中央集权主义的,国君的权力是绝对化的。当然,墨子心中的是非标准,“是”就是“交相兼”,“非”就是“交相别”。
五、结论
诸子百家的思想虽在人性观、治国观等各方面都有区别,但在治君重于治吏这方面趋于一致。儒家,忠君不是无条件的,君主都应该受到制约。法家是君主论者,即使是韩非子也主张君主应与民众一样遵守法律。道家“我无为而民自化”。墨家认为君主要兼爱非攻等。而治君之法主要有四:天道、民心、道德习惯与法律,君主们的认可、信任。从上述的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君主要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并不是一切的造物主,也不是无法无天的。
参考文献:
[1]孟子·离娄下[M].
[2]庄子·外篇·在宥第十一[M].
[3]老子·第三十七章[M].
[4]老子·第八一章[M].
[5]墨子·卷三·尚同上第十一[M].
关键词:君主制度 治吏 儒家思想 法家思想 道家思想
春秋戰国是一个思潮迸发、百家争鸣的时代,在这一时期,孔子、孟子、韩非子、老子等等大家辈出,他们每一个人在当时及其后世都掀起了无与伦比的思想潮流,他们把自己所属的学派推向发展的新高峰,其成就令后人难以企及。但是当我们抛开百家纷争,仔细梳理这些天才庞杂的论述时,我们发现:“百家异源而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治”就是治理国家的完整设想。而有关君主问题的思考则是这些设想的核心内容。
一、儒家的以“仁”为核心的德治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1]而对于如何治君,儒家也有其独特的见解。“仁”的学说是孔孟君主论的根基,他要求君主应该“爱人”,这种爱是指对大众民生的关爱和担当治国重任的勇气。只有具备这种爱心的君主,才有可能身处乱世而胸怀经纬天下之志,拯救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仁”使儒家的君主获得一种态度和勇气,在此基础上,君主必须使自己有“德”,“德”对治理国家有着非常的重要性。《左传》中说,“德,国家之基也”。儒家追求的是“德化天下”。君主统治的力量主要不是来自军队、刑罚以及对行政的控制,而是来自他崇高的道德感染力。君主不是军队的最高长官,不是法律的最高仲裁者,也不是最高行政长官,而是一国之中无与伦比的道德楷模。《论语》记载,有人向孔子问政,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孔子在这里清楚地表达了个人道德水准是为政之本的观点。
二、法家的法治
法家是最强调“法治”的先秦思想流派。《管子》中说,“威不二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故法者,国之权衡也。”法对国家的治乱兴衰有直接的影响。如果“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那么天下就能“大治”。“法任而国治”,“法”与“治”是一对因果关系。就这些论述来看,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这为法家君主论涂抹上一层平等的色彩:似乎在君主的绝对统治之上还存在着一种更高级的力量左右着君王。以至于有一些学者认为,法家的这种“法治”主张虽然不具备近代民主意义上的法治精神,但已经比儒家的“人治”思想大大前进了一步。
三、道家的“无为而治”
在性自然和追求人性回归的基础上,道家提出了“无为”政治理论。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为”。庄子讲,“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2]《管子》中属于道家的论述中也称,“明主之治天下也,静其民而不扰,佚其民而不劳”。作为宇宙本体,道自然而然地生成万物,这是“无为”,就其自然生成万物的结果来看,它又“无不为”。所以老子说:“无为无不为”。人是道的产物,所以人心有“道性”,行事也该“无为无不为”。作为统治者的君主,身为天下先,更应是无为的表率。所以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者能守之,万物将自化。”[3]君主“体道而行之”,在思想上正确认识道的存在及其意义,在现实中按照“道”的要求治理国家,就一定能够实现政治理想。
把道家君主论与孔孟君主论对比可以发现老子和孔孟都强调君主的象征意义,但在君主所起表率作用的具体内容和结果上有所不同。儒家的君主有强烈的仁爱之心,有非凡的道德品质,是人间无二的楷模。君主统治的力量来自这些仁义道德,能从根本上感化万民。老子也要把君主立为天下的法式,“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君主是体道无为的榜样,他应该“不自见”、“不自足”、“不自伐”、“不自矜”,做到“清静为天下正”。就像儒家主张圣王从修身、齐家开始,最终治国、平天下那样,老子也有一套关于无为修养的推演。“修之於身,其德乃真;修之於家,其德乃馀;修之於乡,其德乃长;修之於邦,其德乃丰;修之於天下,其德乃普”。[4]孔子追求的“德化天下”与老子讲的“德普天下”在形式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在结果上却迥然不同。孔子的圣王将擦亮众人的眼睛,让我们看到人内心深处善的亮光,并把它进一步发扬光大。老子的君主则劝说我们闭上双眸,不再被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所诱惑,重回到心中那个原本寂静的安乐乡中。
四、墨家的“君主不能为非”
墨家的代表墨子核心思想是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用、节葬。如“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5]“上同而不下比”,对最高领导,要事事同意,不要跟随下面的人。因而,墨子的国家性质必然是倾向中央集权主义的,国君的权力是绝对化的。当然,墨子心中的是非标准,“是”就是“交相兼”,“非”就是“交相别”。
五、结论
诸子百家的思想虽在人性观、治国观等各方面都有区别,但在治君重于治吏这方面趋于一致。儒家,忠君不是无条件的,君主都应该受到制约。法家是君主论者,即使是韩非子也主张君主应与民众一样遵守法律。道家“我无为而民自化”。墨家认为君主要兼爱非攻等。而治君之法主要有四:天道、民心、道德习惯与法律,君主们的认可、信任。从上述的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君主要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并不是一切的造物主,也不是无法无天的。
参考文献:
[1]孟子·离娄下[M].
[2]庄子·外篇·在宥第十一[M].
[3]老子·第三十七章[M].
[4]老子·第八一章[M].
[5]墨子·卷三·尚同上第十一[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