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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议瑕疵,可能危及到公司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了改变这种现象,《公司法》规定了瑕疵决议救济制度.最高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增设了关于“决议不存在”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滥诉、瑕疵决议的法律效力存疑等问题.需从提起诉讼的主体、瑕疵决议的严重程度和利益衡量角度出发,解决问题,并对造成决议瑕疵的责任主体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