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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历史上,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以及思想文化都对日本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孝”文化上,两国也存在着明显差异。本文将从孝的对象、孝的条件、忠孝关系三个方面对中日“孝”文化进行阐述。
关键词:“孝”文化;对象;条件;忠孝关系
[中图分类号]:G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9)-17-182-02
众所周知,孝道是日本和中国所共有的崇高的道德准则。“孝”起源于中国的儒家思想,在6、7世纪随着中国的佛教、儒教伦理学以及中国的世俗文化传入日本。孝道在漫长的传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日本的政治思想、社会文化、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日本的“孝道”与中国的“孝道”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在不同章节对中日“孝”文化进行了阐述,是否就如本尼迪克特所阐述的那样呢?笔者提出了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孝的对象
在中国,孝道是建立在血缘共同体之上的,是祖先认同、血缘认同的结果,集中表现宗族制度。在书本第三章就提到了中国的宗族制度。笔者认为,中国的宗族制度体现了中国人尽孝的对象,即中国人不仅要侍奉双亲长辈,而且把尽孝的范围追溯到宗族的远祖。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宗祠和族谱。在中国,宗祠内会供奉共同的远祖所繁衍的祖宗牌位,在族谱中也会把共同的远祖所繁衍的祖宗一一记载。《论语·为政》中有这样一句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对于中国人而已,生死都是大事,因此对已经去世的先祖,也要像活着的时候那样的尊敬。并且这种观念存在于中国的各个角落,尤以闽南人表现最为突出。在闽南地区,每个聚族而居的家族除了建造大大小小的宗祠用以安置远祖神主外,也十分注重祭礼。不仅将祭祀分为家祭、祠祭、墓祭、杂祭等四个不同层次,而且闽南人会在家宅厅堂正中设龛供奉祖先神位或祖先遗像(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现象已经不普遍了,但建造宗祠供奉祖宗牌位是必不可少的)。并且,祭祀的次数也很频繁,除了传统年节、家族祭辰必须祭祀外,在生活中也会不定时的进行祭祀。从上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尽孝的对象除了在世的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以外,也包括了同宗族的先辈。
日本人则大不相同。在书中第三章谈到,并不是每一个日本家族都有拥有姓氏和族谱,这造成了日本是从活着的人向上追溯祖先(与中国正好相反)。因此日本人不像中国人那样强调血缘的共同性。所以,日本人尽孝的范围只局限在直接接触的家庭内部,最多包括父亲、祖父以及伯父、伯祖父及其后代。从对祖先祭拜来说,日本人是在房间里的“佛坛”上进行的,虽然中国人也会家里设龛供奉祖先牌位或遗像,但日本人只设几个最近去逝的亲属灵位。曾祖父、曾祖母墓碑上的文字如果已经无法辨认,也不会再刻写,三代以前的墓地甚至会被迅速淡忘。所以日本的孝道范围既不包括几百年前的祖先世系,也不包括所衍生的庞大宗族。另外,由于日本人的“家”的概念比中国人的“家”的大得多,它包括长期生活在‘起但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佣人、管家甚至是佃户、雇工。因此,日本人认为,只要是逝世于该“家”的,即使是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是该家的“先祖”,也应该受到后代祭祀。
可见,中日在尽孝的范围上存在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孝”的范围限制在血缘关系以内,并追溯到宗族的远祖;而日本人的“孝”的范围则突破了血缘关系,一方面将有血缘关系的宗族远祖排除在外,一方面将家臣纳入其中,无形中在横向扩大了尽孝的范围。
二、孝的条件
中国人的孝是有条件的,在书本第六章中提到中国人的孝是以父母的“仁”为条件的。笔者认为,这只存在于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前期,并且孝的條件是“慈”而非“仁”。我国现存最早的家训《颜氏家训》中提到“父不慈,则;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也就是说,“子孝”的前提条件是“父慈”,“孝”与“慈”是一种因果关系。但是,到了封建专制统治后期就出现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之说。从“父慈子孝”演变成了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即无条件的孝。所以,中国人尽孝的条件不能一概而论,应当要分阶段来看。
日本人的孝与中国封建专制统治后期一样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它贯穿于日本孝道的始终。在书本第五章提到,日本人认为,每个孩子对父母欠有恩债,必须努力偿还。即使父母做出了不符合道德的事情或者父母的行为多么令人可恨,也要对父母尽孝。那么,怎样回报父母的恩呢?日本人将回报父母之恩转移在对子女的照料上。日本有一句谚语大意是“养儿方知父母恩”,意思是:自己成了父母,才知道欠了父母多少恩债,甚至我们可以理解为父母之恩就是每天对儿女的照顾和操劳。所以日本人认为回报父母之恩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受到的照顾转移给儿女。除了细心照料子女外,服从父母对自己的婚姻安排也属于孝道的范围。正如书中第六章所述,如果一位母亲不喜欢媳妇,要求赶走媳妇,即使儿子与他的妻子很和睦,也极愿与他的妻子生活在一起,但为了遵循孝道,儿子也要顺从母亲与妻子解除婚约。这种无条件的、绝对的忠诚与服从,自然会留下憎恶和愤懑。因此在日本有这样一句谚语:地震、打雷、老头(家长、父亲),将家长与地震、打雷放在一起,足以说明家长的可怕、可恨。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能够发现,中国人的孝道在封建专制统治的前期是以“父慈”为条件的,而在封建专制统治的后期则演变为无条件的。而日本人的孝道自始至终都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强调子女对父母绝对的服从。
三、忠孝的关系
在中国社会,“孝”和“忠”是两种不同的道德观念。中国有句俗语说“自古忠孝难两全”,当“忠”和“孝”产生矛盾时,中国人大都承认“孝”居于优先地位,在道德实践中也往往做出“舍忠全孝”的抉择,这是因为中国的儒家思想是以孝根本,孝道转移到国家就产生了忠。如《孝经》中就提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可见,在中国人眼里孝是忠的起点,“孝道至上”。如在古代,居庙堂之高者,当父母去世时他们需要为父母守孝三年,这时候他们会选择辞官,将对皇上的尽“忠”让位于对父母的尽“孝”。李密在《陈情表》中写道“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臣区区不能废远。”李密在对皇上效忠和对祖母尽孝之间选择了孝,这就是“孝”优先于“忠”的最佳证据。
关键词:“孝”文化;对象;条件;忠孝关系
[中图分类号]:G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9)-17-182-02
众所周知,孝道是日本和中国所共有的崇高的道德准则。“孝”起源于中国的儒家思想,在6、7世纪随着中国的佛教、儒教伦理学以及中国的世俗文化传入日本。孝道在漫长的传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日本的政治思想、社会文化、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日本的“孝道”与中国的“孝道”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在不同章节对中日“孝”文化进行了阐述,是否就如本尼迪克特所阐述的那样呢?笔者提出了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孝的对象
在中国,孝道是建立在血缘共同体之上的,是祖先认同、血缘认同的结果,集中表现宗族制度。在书本第三章就提到了中国的宗族制度。笔者认为,中国的宗族制度体现了中国人尽孝的对象,即中国人不仅要侍奉双亲长辈,而且把尽孝的范围追溯到宗族的远祖。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宗祠和族谱。在中国,宗祠内会供奉共同的远祖所繁衍的祖宗牌位,在族谱中也会把共同的远祖所繁衍的祖宗一一记载。《论语·为政》中有这样一句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对于中国人而已,生死都是大事,因此对已经去世的先祖,也要像活着的时候那样的尊敬。并且这种观念存在于中国的各个角落,尤以闽南人表现最为突出。在闽南地区,每个聚族而居的家族除了建造大大小小的宗祠用以安置远祖神主外,也十分注重祭礼。不仅将祭祀分为家祭、祠祭、墓祭、杂祭等四个不同层次,而且闽南人会在家宅厅堂正中设龛供奉祖先神位或祖先遗像(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现象已经不普遍了,但建造宗祠供奉祖宗牌位是必不可少的)。并且,祭祀的次数也很频繁,除了传统年节、家族祭辰必须祭祀外,在生活中也会不定时的进行祭祀。从上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尽孝的对象除了在世的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以外,也包括了同宗族的先辈。
日本人则大不相同。在书中第三章谈到,并不是每一个日本家族都有拥有姓氏和族谱,这造成了日本是从活着的人向上追溯祖先(与中国正好相反)。因此日本人不像中国人那样强调血缘的共同性。所以,日本人尽孝的范围只局限在直接接触的家庭内部,最多包括父亲、祖父以及伯父、伯祖父及其后代。从对祖先祭拜来说,日本人是在房间里的“佛坛”上进行的,虽然中国人也会家里设龛供奉祖先牌位或遗像,但日本人只设几个最近去逝的亲属灵位。曾祖父、曾祖母墓碑上的文字如果已经无法辨认,也不会再刻写,三代以前的墓地甚至会被迅速淡忘。所以日本的孝道范围既不包括几百年前的祖先世系,也不包括所衍生的庞大宗族。另外,由于日本人的“家”的概念比中国人的“家”的大得多,它包括长期生活在‘起但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佣人、管家甚至是佃户、雇工。因此,日本人认为,只要是逝世于该“家”的,即使是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是该家的“先祖”,也应该受到后代祭祀。
可见,中日在尽孝的范围上存在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孝”的范围限制在血缘关系以内,并追溯到宗族的远祖;而日本人的“孝”的范围则突破了血缘关系,一方面将有血缘关系的宗族远祖排除在外,一方面将家臣纳入其中,无形中在横向扩大了尽孝的范围。
二、孝的条件
中国人的孝是有条件的,在书本第六章中提到中国人的孝是以父母的“仁”为条件的。笔者认为,这只存在于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前期,并且孝的條件是“慈”而非“仁”。我国现存最早的家训《颜氏家训》中提到“父不慈,则;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也就是说,“子孝”的前提条件是“父慈”,“孝”与“慈”是一种因果关系。但是,到了封建专制统治后期就出现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之说。从“父慈子孝”演变成了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即无条件的孝。所以,中国人尽孝的条件不能一概而论,应当要分阶段来看。
日本人的孝与中国封建专制统治后期一样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它贯穿于日本孝道的始终。在书本第五章提到,日本人认为,每个孩子对父母欠有恩债,必须努力偿还。即使父母做出了不符合道德的事情或者父母的行为多么令人可恨,也要对父母尽孝。那么,怎样回报父母的恩呢?日本人将回报父母之恩转移在对子女的照料上。日本有一句谚语大意是“养儿方知父母恩”,意思是:自己成了父母,才知道欠了父母多少恩债,甚至我们可以理解为父母之恩就是每天对儿女的照顾和操劳。所以日本人认为回报父母之恩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受到的照顾转移给儿女。除了细心照料子女外,服从父母对自己的婚姻安排也属于孝道的范围。正如书中第六章所述,如果一位母亲不喜欢媳妇,要求赶走媳妇,即使儿子与他的妻子很和睦,也极愿与他的妻子生活在一起,但为了遵循孝道,儿子也要顺从母亲与妻子解除婚约。这种无条件的、绝对的忠诚与服从,自然会留下憎恶和愤懑。因此在日本有这样一句谚语:地震、打雷、老头(家长、父亲),将家长与地震、打雷放在一起,足以说明家长的可怕、可恨。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能够发现,中国人的孝道在封建专制统治的前期是以“父慈”为条件的,而在封建专制统治的后期则演变为无条件的。而日本人的孝道自始至终都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强调子女对父母绝对的服从。
三、忠孝的关系
在中国社会,“孝”和“忠”是两种不同的道德观念。中国有句俗语说“自古忠孝难两全”,当“忠”和“孝”产生矛盾时,中国人大都承认“孝”居于优先地位,在道德实践中也往往做出“舍忠全孝”的抉择,这是因为中国的儒家思想是以孝根本,孝道转移到国家就产生了忠。如《孝经》中就提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可见,在中国人眼里孝是忠的起点,“孝道至上”。如在古代,居庙堂之高者,当父母去世时他们需要为父母守孝三年,这时候他们会选择辞官,将对皇上的尽“忠”让位于对父母的尽“孝”。李密在《陈情表》中写道“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臣区区不能废远。”李密在对皇上效忠和对祖母尽孝之间选择了孝,这就是“孝”优先于“忠”的最佳证据。